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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哥知否,加国华人想对您说些什么?

51编辑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对加东的访问虽然已经结束,但本月16、17号还将对加西温哥华进行访问。但愿胡锦涛先生在加西期间,当地的华侨能向胡锦涛先生提出一些积极的建议。

海外侨胞盼望祖国承认双重国籍(鲁鸣,工程师)

欢迎胡锦涛率领中国代表团首访加拿大。作为一名海外华人,祝愿中国与加拿大的文化经济合作不断发展,在此我想表达个人,同时也是广大华侨的一个共同心愿:期盼中国政府加快国籍法的改革,尽早承认加拿大华侨的双重国籍。

改革开放以来,移居海外的华人各类人士越来越多,出国留学的规模也逐年扩大。仅加拿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来自大陆的新移民就逾30万,留学生的数量也颇为可观。由于中国的现行政策,许多中国移民和留学生在加入加拿大国籍时不情愿地放弃了中国国籍。这给许多有志从事加中贸易,促进加中经济文化交流和以其他方式报效祖国的华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和不便。

海外华人和留学生期望中国承认双重国籍,这有国情方面的原因,更有大量的实际需要,而这些需要也符合祖国发展和安全的国家利益。

首先,中国的改革开放应当在公民国籍立法等方面与世界接轨。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现有70多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但中国却不在其内。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在当时是必要和正确的。但是,历史也在发展,如今海外移民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双重国籍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即对于移民到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并已经加入其国籍的公民,相应承认其双重国籍身份。中国在国籍法方面顺应时代潮流适当进行改革,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中国对应承认双重国籍可以在国际竞争中取得更大的竞争力。加拿大是一个提倡多元文化,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因此,它可以吸引大量的国际人才、资金和技术,国家经济、技术文化和国力从而得到了极大的益处。相对而言,中国作为人才、技术和资金大量外流的大国,其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和不能自然平衡的。一旦中国与加拿大对等承认双重国籍,对国家的利益没有损害,可以吸引更多的海外华裔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为中国的经济文化建设服务。

中国承认双重国籍还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海外华人拥有中国国籍,不但可避免在支援中国维护统一,捍卫领土完整的行动中由于缺乏合法身份而造成的法理上的尴尬,而且会有更多的海外华人可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公民的身份,参加祖国建设和参加政府管理,为民族发展和祖国繁荣献计献策。

目前,中国已经开始试行绿卡制度,此举对于吸引国际专业人才有一定作用,但对广大海外华人却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因为它不能让我们有“如归”的感觉。所以,呼唤中国尽快立法,对应承认双重国籍,允许中国公民在加入加拿大等外国国籍之后自愿保留中国国籍,从而让华人移民以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自豪感走向世界融入国际社会,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大展身手。与此同时,避免了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利益之争。

正所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一旦天下华人克服国籍法的困扰实现了大融合,一个中华民族复兴的时代也必将到来。

中国应学习西方援助弱势族群的经验(梁宏,文化工作者)

中国新一代领导人提出的“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得到海外华人的赞赏,即使这与现代民主现实还有一段距离,但最终世人看到中国在进步之中。人民是国家之本,就是以绝大多数国民的利益为追求目标,然而令人担忧的是,中国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于极小部份人手中,造就出社会弱势族群的比例越来越上升,社会稳定机制也被削弱,这种情况如不能改变,未来社会动荡将日益严重。

从国家财税统计中可见,现在中国发达城市的财富极高比例掌握于极小部份人手中,但他们对国家税收或是社会慈善公益捐助的比例却低得可怜,两者比例失调,这将导致社会严重不均衡及不公平。目前在中国发生屡见不鲜的弱势族群抗争事件根源在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不均,同时也会导致社会伦理的混乱及丧失,“笑贫不笑娼”是最典型的体现,因为高比例弱势族群的基本生活利益都难以得到保障,社会道德基础就在被摧毁。

西方社会虽然也可能是极小部份人占有极大社会财富,但由于其有较完善的税务、经济制度,所以极大财富者也将承担极大社会资源提供者的责任,在纳税、慈善捐款等方面得以体现,在这方面中国的富豪做得远远不足,这也是制度之弊所造成的。

加拿大是非常注重对弱势族群的援助,甚至有人认为是做得过份。确实加拿大社会服务制度需要根据时代进步而改变,但不可否认的是加拿大社会服务体系保障了弱势族群的基本生活,社会普遍有扶弱济贫的道德观念,非常扎实稳定了加国社会秩序,造就了一个良好社会治安的发展环境。就以加拿大杰出华人为例,绝大多数获得加拿大勋章或省市最高荣誉嘉奖的华人,都是以热心公益事业、慈善捐款的事迹赢得社会的赞誉,德高望重并非是看那个人能赚多少钱,重要的是看他对社会公益有多大贡献,实质上就是他们如何来帮助社会弱势族群。

中国目前有逾13亿人口的重负,不可能按照西方社会的方式来推行社会服务制度,就如美国这次遇上飓风后,同样显现出严重的社会不平等贫富差的问题,但中国仍有很大空间学习他人之长。为什么中国城市的超级高楼不断在创世界纪录,豪华购物团行走全球,社会无理性的崇尚精品名牌,就不能将集中于极小部份人手中的财富更有效回馈于社会?中国的富豪更有社会责任帮助弱势族群,这需要国家法制来引导,否则最终只有造成中国爆发户是缺德一族的现状。

帮助社会弱势族群不是绝对的均富,而是以取之于民的财富更平衡用于社会发展之中,加拿大的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当高比例弱势族群人口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社会动乱必然此起彼伏,世界、中国过往历史已证明了这点,中国社会需要重拾传统扶弱济贫的道德观念,不能再在两极差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务实处理两岸关系(余博,文化工作者)

作为一位旅居加国的台湾侨民,对于胡锦涛的来访,除了以半个主人的身分表示欢迎之外,我们的心境其实是五味杂陈,一方面为华人在全球政经舞台上愈来愈受到重视的潮流,感到与有荣焉,另一方面,却又为了台湾与大陆间不易理清的关系,每每成为国际政治关切的焦点,感到无奈与惆怅!

尽管如此,我仍想借加中时报的一角,对胡锦涛提出一些建议:

(1)有关两岸的问题,我深信最后一定是时间解决一切的纷歧,但在时间推移的过程中,加强彼此间的交流与互信,极为重要。在这方面,我建议交流的种子尽可能的往下撒,由于海外侨民的第二代,或是第三代等在海外生长受教育的华裔新生代子弟,对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多不熟悉,久而久之,他们很可能成为华胄子孙中失落的一群,为此我建议大陆方面能有系统,持续性地举办海外华侨子弟暑期中华文化参访团,以使旅游中有沟通,参观中有体会,进而能认同中华文化。

(2)目前全球各个国家,首须面对的严峻挑战,就是破坏?围与程度越来越大的天然灾害,讽刺的是,酿成可怕天然灾害的祸首,多半肇因于过度耗用天然资源以快速发展经济的人类。在这方面,台湾有惨痛的经验,例如山坡滥垦造成土石流肆虐,猛抽地下水造成地层下陷,滥用化学品,抗生素等造成食物中毒,危害人体健康,以及工厂滥排废水造成无水可喝等,这些不幸的遭遇,未来很有可能在中国复制,为了防?未然,使悲剧不再重演,两岸宜加强经验交流,防治技术移转,以及成立相关的天然灾害预警通报机制,无形之中,也可使两岸的人民在命运共同体的切身体会中,全面性的互助合作。同时,由于加拿大是以环保技术先进闻名世界,如果能结合三方面的智慧,经验与力量,齐心对抗天然灾害,必将获得极大的果效。

(3)在以上交流的过程中,为了避免陷入意识型态的无谓争辩,我建议不要再用统战二字,因为交流贵在互相尊重,若是动辄把统战挂在嘴上,甚至以其为组织名称,将使得彼此之间先架起一道高高地围墙,相互设防,处处猜忌,如此一定无法达成真正的诚挚交流。

中国教育面向全球需求应走出迷思(吴维新,教育工作者)

作为在加拿大从事职业教育、服务的人员,不断有机会接触在国内外接受过教育的中国留学生和移民,通过他们在职业市场的表现,有些问题值得中国教育部门的参考,希望中国的教育部门在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方面采取更有效的改革措施,同时政府正确导向,为学以致用、技有所长的人士在得到社会承认方面大开绿灯,同时大力扼制片面追求高学历的现象:

1)避免过分强调英语的重要性,以及在学科中的比重。中国的强大需要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但只在一定的?围内对特定的人群起作用,过多的投入和关注适得其反。

2)严格限制滥招生、滥发文凭的现象,大力打击造假文凭的毒瘤,对高文凭的不实追逐将毁灭整个教育的基础,直接影响基层教育的生存。

3)建立行业技师的培训、考核、授牌制度,提高各级技术人员的地位和经济待遇,扭转重理论轻实践、重学历轻技能的趋向,培养一大批合理金字塔结构的中坚骨干。

4)提高学生文学、历史、道德方面的修养。

为什么中国假、毒食品屡禁不止?(黄琳琳,香港移民)

近一年来看到中国食品就疑虑重重,不知道是真是假,更害怕的有毒食品,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连连不断中国出现假毒食品案,而且是无奇不有,从毒粉丝、毒泡菜、假奶粉、毒大米,到毒猪肉、假茶叶等等,一直就没断过新闻,这是闻所未闻的事,就连廉价的鸡蛋都造假,还有什么假毒食品不敢做,实在令人害怕。

由于较严的食品出口检验,在海外遇上这类假毒中国食品的机会可以不多,但中国食品的信誉已大受打击,难以消除海外消费者的顾忌。

为什么中国社会不能制止这类事件发生?经常听到国内不惜投入大量警力,严打速决严重罪案,但为什么不能严打这种严重犯罪活动?杀一人可判死刑,但假毒食品可以杀成千上万人,即使不死也造成重大社会损失,如前一时期出现的假奶粉,那些大头婴儿将来成为社会的重负,那些制造商的罪责比杀人犯还要大。

一个社会没有严厉法制,就不可能阻止犯罪。假毒食品不单单是奸商的单一问题,而是整个中国社会食品卫生监查不力,法制不明所造成的恶果,连这种民生都不能维护,那社会安定无从谈起。海外华人希望看到“以民为本”的政府能尽早扫除法制上的障碍,严厉处置假毒食品制造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所以只好打擦边球,用51发在头版的文章来做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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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内容挺不错,不过标题不怎么的,有点恶心人。 在加拿大有谁把马丁叫 Brother Martin 的事,麻烦告诉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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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原文说了一堆没有用的屁话, 但评论中的第2和第3贴的内容很好! 为什么第2和第3贴的内容不放在首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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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是好文,希望大家都来顶!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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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同意其中的某些见解,但还是好文,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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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智富来稿:加拿大的联邦经验对未来中国的意义 1.中国需要走联邦制的道路 过去一百年来,中国在发愤图强的道路上,走的颠扑狼狈,到了今天,前路仍然危机四伏,四分五裂的因素仍然存在。两个不可回避的障碍拦在前面,即一贯主导中国的政治思维,与中国国情的巨大异质性与复杂性。 一贯主导中国的政治思维,无疑是权力的绝对集中,政权的维持依靠镇压手段。古代如此,今天在共产制度下更是如此。 绝对权力加镇压的必然结果,是周期性的不稳定。两千多年的朝代更迭,证明了这一规律。为了稳定,中国的朝代历史,是一部牺牲发展的历史,中国过去的轻商,不重视科技的发展,都可以归结到稳定至上这一考量上来。今天中国拒不进行政治改革,为的还是稳定压倒一切。中国到了必须更换政治脑筋的时候了。 中国自强之路的艰辛,与它的巨大异质性有一定的关系,中国国境之内有不同的民族,语言,信仰,习俗,与地域等差别。今天,除了沿海与内陆发展上的差别,城乡的差别,还有来自台湾,西藏,新疆,香港等地的对独立与民主的追求。权力的垄断与压制,不是解决复杂问题的良方,它更不是长治久安之道,相反,它只能阻碍一个有活力,现代化中国的形成。不同质性需要得到保护,得到珍惜,更重要的是得到发展的自由。 未来的现代化中国,它的立国的精神,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它必须付与各地区,各省份一定的自由,尊严,与自治的权力。同时中央政府,必须保证个人与少数民族的权益。能把这一切的异质性,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中国需要的是一套有效的联邦制度。 为了中国未来联邦政体的考量,本文检视了加拿大的联邦经验,限于编幅,本文只论述加拿大的经验,选择加拿大,是因为加拿大在多元文化和魁北克省独立运动上的特殊经验,另外加拿大在因应英特网与全球一体化,所作的联邦调整,也有我们可以借鉴之处。 2.加拿大联邦的历史回顾 在加拿大联邦成立之前,加拿大各地方,已经有当地的政府了。主要由两个语系组成,即说英语的各地殖民政府和说法语的魁北克政府。1867年组建的联邦政府,就是建立在已经存在的地方政府之上的。 联邦政府成立之后的头三十年,即1867到1900年,主要的联邦辩论,是集中在界定省与联邦的权力。最后,奠定了加拿大联邦的基本形态,即省的权力是基本的,是不容挑战的。 1960代与1970年代,加拿大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魁北克独立运动,同时其他省份也有另外的要求,联邦政府因此在1982年通过了宪法法案。此法案确定了宪法的增修必需得到三分之二省份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此法同时加进了人权与自由约法。联邦政府约法,保障全国每一个人的人权与自由,任何独立的要求,必需满足联邦政府在人权上的责任。 1982年引进的人权与自由约法,启动了新一轮的争议与互动,即省权力与个人权力的关系需要界定,魁北克省认为个人的权力与发展,要能全面伸张,则必须建立在他身处的社区是否发达,因此魁北克坚持在特殊情况下,有否决个人权力的权力。魁北克的101法令,就是为了保护法语社区的集体权益,而剥夺了个人在商业招牌上的言论自由。 今天魁北克仍未脱离加拿大,这主要是因为,法裔在魁北克省内是当家作主的,同时它又享受到作为加拿大一员的好处。这比它作为一个只有六百万人口的小国,单独面对整个北美大陆英语文化的巨大同化力要好得多。 3.加拿大联邦制度的特征 加拿大的联邦制,是一种宪法联邦制,这意思是,主权的归属与使用的分割是在宪法里明文规定了的,主权属于人民,主权的使用可以分割,并规定,主权的使用是如何分割给省与中央政府的。最高法院对宪法有最后的解释权,同时最高法院,也是两级政府间争执的最后裁判。 加拿大的联邦制又是一种分散性与不对称性的联邦,分散性是指主权的使用是分散在各级政府之间的,省政府的权力在性质上不同于联邦政府的权力,但是加起来,权力大小相当,不对称性,指的是各地区之间允许区别对待,这是为了包容各地区之间的巨大差异。 加拿大联邦制度的有效运行,主要是依靠协商精神,两级政府常常用授权,联合计划,分税,拨款等方法达致妥协。加拿大的经验是,能妥协要比动不动就提出修改宪法要有效的多。 两级政府尊重与接受最高法院的判决,也是联邦制能够有效运作的主要因素之一。 今天加拿大的联邦特征可以总结为:人权至上,执政权力均分,照顾地区的特殊性,允许区别对待,追求多元文化。多元文化政策,认为族群间应该平等,每个族群都有令人骄傲的历史与祖先,使到人人自信与感到安全,因而有开放的心态,更能接受别人的文化,最终达至全民和谐。 4.加拿大的联邦精神 加拿大联邦从一开始,就进入了争取省权的运动。其主导精神,是来自自由主义对自治的追求。1982年,宪法新增加了人权与自由约法,虽是针对个人的,但它的主导精神,还是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的涵意,在此是指对法治,自治与自由的追求,个人自由与群体自由之间虽有矛盾,往下加拿大的联邦工程将着力于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同时要维持一个安全,有序的良好政府。 加拿大联邦的主导思维,是自由主义的,这与中国以权力垄断与压制为主导的思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5.加拿大联邦原则 加拿大联邦制度的第一个原则:联邦的成立是建立在省的同意之上的,而不是先有一个中央政府,来要求或强求各省的入盟,也就是说没有省的同意就没有联邦。第二个原则,是省与中央在主权使用的分配上,清楚分隔,有独占性,互不侵犯。第三个原则,是权力相当,省的权力性质虽然与联邦的权力不同,但是加起来应该大致相当,以防中央政府据有压倒性的优势。多年来,有许多权力上移或下移,都是经过双方同意的移动。 6.加拿大联邦与省的权力分配 省政府权力的界定,是财产权与民权,包括省税,省的土地与矿产权,医院,慈善,本地建设,结婚仪式,财产权与司法权。 联邦政府权力的界定,是商业,贸易与外交,包括国债,联邦土地,联邦不动产,商业,贸易,规章(regulation),货币,联邦税,邮政,军队,导航,船务,银行,印第安事务,移民,归化,刑事法,反歧视法,反仇恨法,外交,老年保障,加拿大退休金,贫省资助,递增税政策等。 7.加拿大联邦的不对称性 魁北克省有自己独特的个人收入税制,公司税,退休金蓄备,移民政策与民法。其他省份,也有同样的权力,不过都愿意让联邦政府代劳,魁北克还坚持有自己的股票市场,自己的存款保证蓄备,魁北克为了保护法语,立101法,来限制商业广告上的言论自由,魁北克到今天还没有在联邦宪法上签字,它的要求是,宪法里明列魁北克为特殊社区。此外,联邦政府允许,魁北克有某些对外的参与权,包括在UNESCO和OECD的席位。 除了魁北克的特殊对待,联邦政府在大西洋省份,草原省份与太平洋省份都有不同的特殊项目。 8.分离原则与2000年的清晰法 1998年八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判决:一个省,无权单方面决定脱离加拿大联邦,不论是加拿大联邦宪法,或国际法内的人民自决,都不允许单方面决定脱离。但是一个省有权为独立而进行全省公投,要是全省的大多数赞成独立,那么加拿大联邦政府与其他省份,有政治上的义务与该省进入谈判。 2000年六月,加拿大国会通过清晰法,来有效执行1998年最高法院,对分离原则的判决。此法规定,加拿大国会有权决定,一个省的独立公投,在文字上是否清晰地表明了独立的意图,以防省政府用模糊的文字,来降低人民对独立后果的认识,比如公投授权省政府与中央谈判独立,就不能被认为是直接公投独立的清晰文字,公投与加拿大建立,经济联盟或主权联盟,都不算是要独立的清晰文字。另外加拿大国会还有权,决定投赞成票的是否占省人口的绝大多数,简单多数不能接受。只有在公投独立文的字清晰,又达到省人口的绝大多数,谈判才会开始。 清晰法还规定,谈判的参与者包括联邦政府与所有的其他省份,谈判内容,包括土着权益,土着土地的归还,少数族群的权益(包括少数族群要求继续留在加拿大的权力),债务,资产的归还,与新国界的确定。 9.英特网与全球化对加拿大联邦制的冲击 在新出现的英特网和全球化的环境中,一些原来属于国家的主权,开始被削弱或转移到超国家的机构中去,例如FTA,WTO,欧盟等。 英特网的成功,使得国家之内的个人或地区,都能与广大的世界直接沟通,个人与地区的应变速度,会比中央政府的反应快的多,因而今天,中央政府在制定发展计划和贸易政策时,更需要采纳地区的意见。 加拿大中央政府对此已有清楚的认识,并开始给予各地区更多的权力,让各地区发挥各自的竞争优势,加强各自在知识产业的人力资源。 在新的英特网与全球化的环境中,加拿大联邦政府的职能,已朝一个新的方向转进,即如何为一个多元文化社会,制定全国性的社会福利政策与标准的新方向,内容包括医疗保险,救济金,养老金,移民政策,多元文化政策,各省平均发展与向穷省增加拨款等。 10.加拿大联邦经验可以为未来中国借镜之处 笔者认为,加拿大的联邦经验,可以为我们借镜之处如下: 第一,人的自由与发展是首要的,它是立国的真正的目标,也是国家现代化与发达的基础,权力的垄断与压制,只能造成死气沉沉与危机四伏的社会。 同时,我们要尊重地区和少数民族对自治的要求,也要注意到,个人与群体权益的平衡发展。 在设计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时,我们要避免权力重叠,权力分配要大致相当,避免中央占有压倒性的优势,尤其重要的是省与地方的同意,是联邦存在的基础,没有省与地方的同意就没有联邦。 在联邦的设计中,要注入灵活,能适应的机制,不如此,就很难跟得上英特网与全球化的新时代。 真正实行法治,建立独立的宪法法院,尊重宪法法院的裁决是联邦成功的保障。 加拿大最高法院对独立条款的裁决,对我们有巨大的参照价值,即参与联邦是一个自愿的过程,分离则必须经过谈判。在分离的过程中,个人与少数民族的权益一定要受到保障。 作者简介 作者杜智富,是加拿大的中国人权活动家,对中国事务多所评论,在过去十多年,作者的人权工作,集中在对加拿大国会和外交部的影响上。作者同时也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员,曾经两次当选为民主中国阵线主席。联系电话:613-727-0941,EMAIL:[email protected] 文献(chinesenewsnet.com) * The Canadian law site: http://www.canadianlawsite.com/ (chinesenewsnet.com) * Reconciling the Solitudes, Essays on Canadian Federalism and nationalism─Charles Taylor (chinesenewsnet.com) * Celebrating Flexibility: An interpretive Essay on the Evolution of Canadian Federalism─Thomas J. Courchene (chinesenewsnet.com) * Liberty and Community, Canadian Federalism and the Future of the Constitution─Robert C. Vipond (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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