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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税”问题在华人圈内的两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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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载难逢的机会,这人头税问题正好碰上了搞大选! 希望全体华人联合起来,更希望有关的团体和候选人充分利用保守党和自由党买选票的机会,联合广大华人,为全体华人在未来的政府中来个干净利落的解决。------------- 人头税:保守党宣布将做出正式的官方道歉 Many Chinese already on side with Conservatives, news exec says Conservative Leader Stephen Harper announced Thursday that his government would make an official apology for the head tax of between $50 and $500 that was imposed on Chinese immigrants between 1885 and 1923. The head tax earned $23 million for Ottawa from more than 80,000 immigrants. It was created to help quell the flow of Chinese immigrants to Canada after a high rate of immigration for the gold rush and for work building the Canadian Pacific Railway. In the early 1900s, $500 was the equivalent of about two years wages of a Chinese labourer and could buy two houses. Although the offer of apology appears to be an obvious plea for more Chinese votes, Fairchild Television's news director Winnie Hwo says from what she's seen and heard, there are few undecided Chinese voters, and many have already decided not to vote Liberal. "Mr. Harper has been doing this for the past week and a half," said Hwo. "His other announcements, for example the GST, cutting it ten per cent… are punching the right keys for the Chinese voters. That's exactly what they're looking for." Hwo said that Harper's proposal of a childcare allowance has also impressed many Chinese-Canadians. "These people are already looking at the policy from the Conservative party because they think that the social policy… is actually much closer to what the Chinese believe in, so with this head tax announcement it's just another thing that's adding marks to the Conservative party," she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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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于2004年3月发表调查报告,“证实早期中国赴加拿大移民曾经受到种族歧视,被廹交纳所谓的‘人头税’…要求加拿大政府对此考虑进行经济赔偿”。当时的加国多元文化部部长琼. 奥古斯丁虽然表示“不会对此进行财政赔偿”,但她承认“这个调查报告建立在对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充分调查基礎上,是客观公允的。”显然,联合国的这个报告对平反“人头税”问题的解决是很有利的。只要加国华人加强团结,坚持长期斗争,这个问题是可以得到园满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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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纸上露个脸,和领导人影个像,代表一下华人无所谓。但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乱搞,否则对不起列祖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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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的标准是公正,而不是你我是否能够从中得益! 有些个见利忘义的小人竟然妄想代表全体华人,谁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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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丑陋的中国人” 真不乏其人?(ZT} 多伦多信息港(专栏作者文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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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1epts 发布: 诉苦有何用?如果当时不来加拿大,可能还比这苦的多。。。 我家有空房间,你如果想搬进来住,管你要钱天经地义,因为你还不是我家的人。 但是如果你是漂亮的MM,可能我不管你要钱,你也可以搬进来住,前提是我愿意。这不是歧侍,谁也管不着,,人头税也一样。 但是你如果是我家里的人,我还管你要钱,那你才可以告我,但当时他们不是加国公民啊,,搞不清你们怎想的?? 他们苦与我和干?世界上受苦的人很多,,但毕经不是家里的人啊。管不过来。 你的家可以无法无天,谁也管不着,但是国家是法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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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1epts 发布: 和日裔,土著人不一样。 在家里错误的把老二和老三打了一顿,以后就要找个机会赔尝,吃顿饭或给点钱,这和人头税有本质的不同。 换句话说,一个是外人,一个是家里人,俩回事。 将人头税说是移民政策而和今天移民的等陆费等同起来. 人头税和后来的排华法案是种族政策,目地是为了将在加华人, 特别是幸存的劳工赶出去. 赶不走的话也让他们成老光棍而死. 有的人不得不放弃在加的产业回国. 加拿大华人人口不断下降. 所以虽然从1886年到1923年有超过八万人付了人头税来加, 但到了1931年, 加拿大华人人口是4万5519人,到了1941年更是降到了3万4627人. http://www.51.ca/news/show,news,20269.htm. 如果排华法案再长个十几二十年的话, 加拿大华人人口就可能会消失. 人头税和后来的排华法案是一种软性的种族清洗. 到今天, 有些华人和很多加拿大白人仍然认为加拿大是白人建立的国家. 华人, 包括修铁路的劳工, 应该很感激能来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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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代表了一种观点。但是先把中文学好了再发言! 什么叫:歧恃?什么叫:与我和干?什么叫:赔尝?什么叫:进如?什么叫:毕经? 你中文都没学好,在这里瞎嚷嚷什么?怀疑阁下是日本人或是日本血统。 再问一句,你知道当时加拿大的移民政策么?把它找出来!不要凭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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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日裔,土著人不一样。 在家里错误的把老二和老三打了一顿,以后就要找个机会赔尝,吃顿饭或给点钱,这和人头税有本质的不同。 换句话说,一个是外人,一个是家里人,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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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苦有何用?如果当时不来加拿大,可能还比这苦的多。。。 我家有空房间,你如果想搬进来住,管你要钱天经地义,因为你还不是我家的人。 但是如果你是漂亮的MM,可能我不管你要钱,你也可以搬进来住,前提是我愿意。这不是歧侍,谁也管不着,,人头税也一样。 但是你如果是我家里的人,我还管你要钱,那你才可以告我,但当时他们不是加国公民啊,,搞不清你们怎想的?? 他们苦与我和干?世界上受苦的人很多,,但毕经不是家里的人啊。管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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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的家我有权决定让谁进来,不让谁进来或者交点钱才让进来,如果我不喜欢你,那么给我钱我也不让你进来,这没甚么错,你们闹甚么?因为这是我家,不是你们的家,, 你们当时并不是加国公民,对他国人加政府完全有权决定是否让进或不让,,当时让你们进来了,不感谢现在反而闹事。?? 要搞清了,,当时他们不是加国公民,没有资格谈论是否应该收费。。。 再者,我就喜欢搞IT的,让她们交钱进来,这是否是对搞机械的歧恃啊,,靠,让人看笑话。。。。 凭甚么美国人进加拿大不用签证,而中国人还要签证啊,这也是歧侍吧。那些进来的人包括留学生或以前是留学生的同志们是不是也要把签证费要回来啊,反正已进如加国境内了。。。不给就告政府歧侍中国人。。。可笑。 不就想弄点钱吗?也不容易啊,因为政府还不至于傻到那个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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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交人头税的华人是在加拿大定居的人为其家属所付. 所以说受害者是加拿大华人而不是中国人. 他们交人头税是为了能家庭团聚和有做生意的帮手. 他们不付的话, 就终生不能见到家人, 老死之后, 家人也不能来继承产业. 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加拿大种族歧视政策的受害者. 看枫言怎 么说:"追讨“人头税”缺乏法理根据。虽说这项措施不合理,但是缴交者在抵加之前就清楚明白此一税项,是他们心甘情愿缴交的。500元能够买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也是当时处于战乱中的中国人所梦想的。 " 多无耻的疯言 怪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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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华北大 发布: 当时在BC省聚居的华工有几千名之多,几乎全是男性,在很长时间里有家属的只有区区几户,只有几个成年华人女性和1、2个华人妓女。这就是人头税造成的。由于人头税,华工必须“享受”妻离子散的煎熬,为了缴纳高昂的人头税,大家不得不抽签集资帮助其中一个华工的家属来加拿大团聚。 后来在BC省高等法院作证的一位老华工曾经控诉说:当年修筑铁路期间我回广东和我的妻子结婚时她只有19岁,当我们在加拿大团聚时她已经59岁了。。。 这段历史曾经被他的后人编成短剧在多伦多《最后一颗道钉》集会上演出过。当介绍到一位幸存的华工团聚妻子时,全场起立报以激动的掌声。 丑陋的人头税 ,丑陋的秘密协议,丑陋的华人“代表”。 枫言说: "是他们心甘情愿缴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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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协会的负责人、市议员候选人曲涛先生当时曾经到场,没想到几年过后,专业协会竟然又支持华联会,奇怪。是不是大使馆有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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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当年现场发现的铁路道钉,平权会为此举办了全国巡回展览。华联会在哪里?做过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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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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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BC省聚居的华工有几千名之多,几乎全是男性,在很长时间里有家属的只有区区几户,只有几个成年华人女性和1、2个华人妓女。这就是人头税造成的。由于人头税,华工必须“享受”妻离子散的煎熬,为了缴纳高昂的人头税,大家不得不抽签集资帮助其中一个华工的家属来加拿大团聚。 后来在BC省高等法院作证的一位老华工曾经控诉说:当年修筑铁路期间我回广东和我的妻子结婚时她只有19岁,当我们在加拿大团聚时她已经59岁了。。。 这段历史曾经被他的后人编成短剧在多伦多《最后一颗道钉》集会上演出过。当介绍到一位幸存的华工团聚妻子时,全场起立报以激动的掌声。 丑陋的人头税,丑陋的秘密协议,丑陋的华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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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原载于《环球华报》华人华声版的署名文章 中, 无耻的为联邦政府在当时设置高额人头税,阻止华人家庭团聚,这种不但毫无人性可言,而且是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做法 解罪, 装腔作势的用偷换概念的手法替政府解憂和 愚民。 下面就是枫言的疯言 怪 论: 第四、追讨“人头税”缺乏法理根据。虽说这项措施不合理,但是缴交者在抵加之前就清楚明白此一税项,是他们心甘情愿缴交的。500元能够买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也是当时处于战乱中的中国人所梦想的。退一步来说,如果加拿大政府同意归还“人头税”缴交者的500元款项,按照一般常理,就意味着当年的“人头税”缴交者与政府在入境问题上达成的协议不再生效,那是否意味着当年入境的华人及其后人会因此失去在加的合法身份?他们曾经享受过的医疗、教育及其它社会福利也要退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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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写得相当得好!但是一看就是党的喉舌写的,硬伤太重,一开始就高屋建瓦给这次争论定调子定性质,官腔味十足,同时又来自有大陆背景的报纸,让人感觉一股腐臭味。 顺便问一句作者是加拿大公民或是移民么?你躲在大使馆里写得东西不能代表全加华人的利益,最多只能代表党的侨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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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多必失, 虽然那两篇文章写得不错, 可惜是说歪理的 我支持在"不错过"转贴的微言 的文章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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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赔钱,而是道歉! 上一任加国政府如果不肯正式向人头税苦主家属道歉,就表明他们不愿也不敢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就表明他们政客心中华人没有地位;这也表明华人新移民在这样的加国政府当中是没有明天的,换言之,用向前看的角度,上一任加国政府完全没有诚意。 那么我们就应该向后看。我反对枫言发表的署名文章的观点。我怀疑他是上一任丑闻政府的御用枪手。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他的观点,就是要理解和宽容上一任政府对华人的歧视,所以平权会最好别管。枫言的确是疯了: 让我们看一看二战后,同样曾经是法西斯政府的德国和日本是如何对待手他们残害的国家和人民的? 德国总理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下跪,为根本不关他事的德国法西斯的所作所为忏悔,并向以犹太人为首的受害者道歉。此举赢得了举世的尊敬,也体现出一个诚实、正直的政府应有的胸怀和态度; 反观小日本小泉政府,直至现在,不仅死不道歉,拒不赔偿,而且还在不遗余力地去参拜靖国神社,甚至篡改历史,用教科书去美化他们的丑恶行径,遗毒下一代。 上一任加国政府在人头税事件上的态度,与小日本王八蛋如出一辙;如果说马丁就像小泉,那么陈某某就像汉奸;而鼓吹支持他们的枫言老弟,恕我直言,就像是汉奸的乏走狗!上一任的加国政府,缺乏的就是向德国政府那样的大国气度。如果由他们继续执政,结局就像我们今天纵容日本政府歪曲历史一样,华人不会有好日子过,全体加国人民不会有好日子过--因为它是一个歪曲历史、拒不认错的集贪污腐化于一身的鸟政府。 枫言老弟的文采风流,分析“有理有据”,但实际上偷换概念,明显在大选前为上一任坏政府造势。你还居然会引用一句古诗,说什么“沉舟侧畔千帆过”,力图抹煞历史事实,给自由党年上贴金;幸好本人虽不才,好歹也知道中国古人的名言-“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你那么爱引经据典来增加你文章的权威性和可读性,那么鄙人不妨也来个东施效颦,让我引用鲁迅先生的千古名句作个了结: 忘记过去等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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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稅:我為政府開“藥方” -------------------------------------------------------------------------------- 2005-11-30 李牧 加拿大華裔為徹底解決人頭稅已經奮斗多年。所謂徹底解決,就是受害人本人或其後裔得到賠償,政府正式道歉。筆者認為,在加拿大法律框架內,依現有技術力量,人頭稅的徹底解決應無問題。現簡述理由如下: 一、加拿大政府有義務向具體人賠償。頭稅之所以得名,是因為征自每個具體華人。當年從具體人收取,今天向具體人賠償,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無論是從法律角度講,還是從道德良心出發,不向具體受害人賠償,人頭稅的問題就等於沒有解決。無論多少人或者組織費多少心,也隻能貽笑天下。 二、加拿大政府有錢賠償人頭稅。政府賠償,原本就是國庫開支的一個項目。從二戰被捕的日裔,到土人學校受害的印第安人,加國政府不知向多少人做出過政府賠償。可一牽涉華裔,馬上就提出:不能用今天納稅人的錢,為歷史事件還債。加國政府如果堅持這種思維,惟一的選擇就是通過法定程序解釋,為什麼人頭稅受害人要與別的政府賠償對像區別對待。 體諒政府的難處,筆者在賠款來源上可以出個主意:如果實在沒錢,那麼就請把幾十年收取人頭稅的帳目公開,據說這筆收入超過二千萬加元。請獨立會計師和銀行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計算出這筆錢的現值。為減輕加國政府的負擔,利息依最低方式計算。然後把這筆錢退還給當年的繳稅人。相信這種方式,與今天的納稅人無關吧。 三、賠償人頭稅沒有技術障礙。加拿大立國以來,本土未經戰亂,檔案資料齊全。如果政府堅持賠償到人有技術困難,也不應成為拒絕賠償的理由。不肯做,和做不到,完全是兩回事。 既然政府有困難,那麼筆者再出個主意:先說清人頭稅向多少人收了多少錢,然後確定賠償人數與數額。當事人健在的,不必多說。能確定當事人後裔的,也不必多講。這樣多少人賠不了,還余多少錢,也就明確——所謂技術困難,不就指的這個?華人社區和政府代表,派出各自的律師和會計師,坐下來談解決方案。 再替政府解憂:整個賠償過程,會產生大量行政費用,這筆錢直接從賠款總額中支付。如果實在不夠,建議加拿大全體華裔捐款,再不行發動全球華裔捐款。捐款經公証後由加拿大政府代表接收。 現在為最終解決人頭稅努力的人,已經是受害者的兒孫輩。華裔已經努力20多年。如果今天解決不了,那麼就再努力20年。從人頭稅推出到現在,一個世紀已經過去。飽經苦難的華裔,有勇氣有信氣有毅力面對新的百年。 這樣一副重擔,留給加拿大華裔下一代不是壞事。從這個角度講,應該感謝人頭稅。人頭稅從出現到道歉的歷史實例,可以讓每一個父母,更容易地向自己的兒孫解釋:華裔在加拿大這樣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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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的, 香港的,台湾的, 越南来的, 还有印度来的华人多了, 谁能就可以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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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無謂的爭拗——我看平反“人頭稅” -------------------------------------------------------------------------------- 2005-12-02 微言 “人頭稅”的問題,我過去即有所聞,但覺得那是歷史遺留的問題,就讓與之相關的人去解決好了,自己並沒有多關心。誰知近日讀報,發現它似乎忽然變成關系“全體華人移民”在加國如何“自處”的問題,並引發了所謂華人社區“團結與分裂”的爭論。《環球華報》為此刊發了綜述文章介紹此事的來龍去脈和爭論雙方的不同觀點,讀過之後,雖然還有些事情不甚了了,但對雙方的爭拗卻覺得很無謂。 從《環球華報》的介紹文章看,雙方爭論的焦點無非這麼幾個問題:1)誰有資格代表“人頭稅”繳交者與政府談判?2)“人頭稅”的繳交是自願的還是被迫的?3)政府應不應該賠償以及(如果應該)如何賠償?下面讓我們分開來一條一條來談。 先說第一條“誰有資格做代表來談判”。在這個問題上,加華聯會說平權會“旗下”隻有四千多名投訴者,還不到全體“人頭稅”繳交者的5%,所以沒有代表性。這種說法其實是沒有道理的。當年繳交“人頭稅”是每個中國移民的個人行為,現在要討回“公道”,理論上也應該是他們個人的行為和權利。我不是說他們不可以聯合起來共同抗爭,但這個聯合要以凝聚共識為前提,如果達不成共識,自可以各行其是---你找律師申訴,我請社團代言﹔我也不是說別人乃至整個華人社區不可以施以援手,但這個“援手”要符合當事人本人的意願。有的人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有的人願意以其他方式爭取,也有人要求直接賠償,這都是他們個人的意願和權利,別的人或組織、團體等隻能尊重這些當事人的意願和訴求,而不能“越俎代庖”,或者來個“一言堂”,你要這麼辦就不許別人那麼辦,把自己或所謂多數人的意見強加給有不同看法的當事人。須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在這裡並不適用。所以,不要說平權會還代表四千多當事人,哪怕隻有一個人要求賠償,平權會(隻要願意)也還是可以代表他向法庭或政府去投訴的。當然成功的機會有多少則又當別論了。 再看第二條“繳交人頭稅是自願還是被迫”。這其實是一個類似“自由心証”的問題。有人可以說是“自願”,也有人可以說是“被迫”。比方說有人想要來加與親人團聚,不交“人頭稅”就無法團聚,他就可以說是“被迫”。也有人想要來加拿大“淘金”,隻要讓他來,多少錢都願意花,那他就是“自願”。我們這些“後人”實在沒法替他們回答這個問題。當然,客觀上看,當時的加拿大政府並沒有強迫任何人非來不可﹔恰恰相反,設立“人頭稅”的目的正是想限制華人來加。而問題的症結也正是在這裡:當時其他國家的人民移民加拿大要不要繳交“人頭稅”?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我的印象中是“不需要”。若是這樣,爭論“繳交人頭稅是自願還是被迫”就變得沒什麼意義。這個問題的核心應該是反對和糾正(或者說得難聽點是“清算”)歷史上加拿大政府對華人的歧視政策。不管當年的華人移民是被迫還是心甘情願地繳交“人頭稅”,他們都是加拿大(當年)歧視華人政策的“受害者”。在這一點上,我想無論是加華聯會還是平權會應該是都無異議的吧?!至於有人說交“人頭稅”和我們現在移民交“落地費”是一樣的事情,那根本是混淆了這兩者的性質,有誤導民眾之嫌。 現在來看看第三條“要不要(政府)賠償和怎麼賠償”。這個問題的前半部分爭論雙方似乎並無分歧,即都希望政府賠償,隻是在如何賠償、賠償多少方面有爭議。但如果我們認為上面所說的第一條的觀點能夠成立的話,關於這一條的爭論也就可以休矣。因為既然雙方各自代表的當事人有不同的訴求,那就讓各自從各自的立場出發分別去和政府談判好了,要爭論去和政府爭論好了,大可不必自己在這裡吵成一團。隻是有一點需要謹記的,即雙方都不要說自己是當年全部八萬多移民的代表,甚至以為自己可以代表全體華人社區。而應該有一說一,有二說二,代表多少人,就做多少事,不能代表的人和事,就讓人家自己去做。因為加拿大本來就是一個多元民主的社會,我們中國傳統的事事都要“一統天下”,爭奪“正統”的思維方式也該改改了。 或曰:為求個人賠償一味和政府“死纏爛打”會有損華人形象,招致“主流社會”對華人社區的反感乃至排斥。我看這種擔憂大可不必。加拿大的“主流社會”是很寬容的。君不見政府拿著納稅人大筆的金錢“供養”著癮君子們,“主流”們卻毫無怨言?再說政府剛剛為過去虐待原住民兒童(巧合的是也是八萬多人)而賠償個人累計上億元,大家不也都認為應該嗎?隻要追討“人頭稅”這件事對當事人是合理合法的,而且從根本上說這畢竟隻是他們個人的行為和權利(更准確地說,政府道歉應該是涉及全體華人社區的事情,而追討金錢賠償原則上隻涉及當年的當事人或其遺屬),“主流”們又怎麼會對“華人社區”諸多責難呢?那種希望以犧牲自己(其實是別人——哪怕隻是一部分)的利益來贏得“主流社會”(也包括政府)的歡心和“容納”的想法在加拿大這種多元民主的社會裡是不是會顯得有些“鄉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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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事件上,我是支持平权会的。我的观点是基于如下的理论:总体来说,我们是一个社区,我们是一体的。但是严格来说,我们更是独立的每个人,这就像主权和人权之争。如果我是华联会的主席,我会争取政府拨款建立基金,同时支持个人寻求赔偿,因为毕竟受到伤害的是他们,即使他们不在人世,他们也有后人。就像南京大屠杀,政府可以放弃赔偿,但是个人有权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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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终于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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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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