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几年前有个这样案例,香港是习惯法国家所以案例是全世界习惯法国家通用的,作为一个挺色的男人我和几个志同道合律师朋友由头到尾把案例研究过,长知识保护自己嘛!!!
香港有个从加拿大回去女孩在夜店里跟一个男孩约定开房间做个爱,条件是他要戴套套。做了一次戴套套的,男欢女爱大家都很高兴,当晚做第二次,他把套套除下来她说不,还在里面解决了。后来女的把他告上法院,结果他被定罪要坐牢,定罪法理叫withdrawal of consent。
阿桑吉的案子会是怎样呢???如果他们有协议戴套套而他第二次没戴,那是强奸,是breach of consent。第一次套套破了,如果他知道破了还继续,那又是强奸,是violation of consent。
兄弟们,国际政治我不懂,不过男人学多一点法律知识保护自己才行啊!!!
阿桑奇在一夜情栽跟头 与金发美女温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