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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母案”引起思考:换个角度看问题

最近几天“虐母案”引起全加拿大社会的激烈反应,尽管事实真相尚未全部公布,但已是骂声一片,我认真拜读了51网上有关的文章和留言后陷入沉思,今天斗胆把自己思考的一些问题写下来,以求能够更理性地看待问题和寻求解决之道,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父母,我们自己也会变老,我们的父母和我们也有可能变得像这位可怜的母亲一样,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孩子该怎么办?

我感觉“虐母案”首先提醒我们的一点是华人急需普法教育。如果儿子媳妇事先知道把母亲放到车库住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悲剧就不会发生。人的行为只靠良心的约束常常是不够的,更需要法律的约束,但制定法律不是以制裁为目的,而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防范于未然,所以我强烈呼吁华人社区的精英领袖们能够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做些工作。

华人还急需了解加拿大社会究竟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些什么服务和需要具备什么申请条件,发生什么事我们该找谁。我去年陪母亲到华咨处询问申请老人屋的问题,接待人员态度还不错,但他们的解答和最近几个申请过老人屋的朋友的介绍相差甚远,一方是专门为华人做社区服务的专业人士,一方是实际经验,我该相信谁呢?具体到“虐母案”里的儿子:母亲还在担保期、没有老人金、医院好像也不太可能收这样的病人长住、他们的收入又不足以为母亲请保姆护理,他该找谁帮助?通过什么途径申请?社会能帮他到怎样的程度?我相信很多华人和我一样不是很清楚,很希望能够从此次事件中得到一些经验教训,就此增加一些实用的相关知识,总不能说事前无人问津求助无门,事后严厉惩处。

如果子女自己护理行为不能自理的老人,而子女又要每天上班,即使一天上8小时的班,老人还是得自个穿8个多小时的纸尿裤没人换,这算不算虐待呢?如果老人拒绝穿纸尿裤、拒绝吃饭该怎么办?子女该怎样做才算正确?真希望有专业人士给大家一些指导。有个朋友跟我说她绝不去护理院,因为护理院里四五个小时才换一次纸尿裤。我问她:你希望谁来帮你换纸尿裤呢?儿子?即使是他愿意帮你换,他可以不上班天天护理你吗?如果家里没人,你呆在家里不是比呆在护理院更惨更危险吗?在工业化的时代,社会分工明确,个人要承担老人的护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养老、老人护理应该社会化,而加拿大社会就是这样的社会,所以我们应该呼吁的是建立更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护理院的行为,比如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必须给老人更换纸尿裤,一个护理员管的病人应该更少等等来保障护理院里的老人得到良好的护理。

一个朋友每周三天去护理院做义工,工作是给老人喂饭,她说有些老人不喂就不吃,而护理员管的人多,很忙,根本顾不过来,所以她去帮忙喂饭就可以让老人吃多一点。感动之余我真希望这个社会能够建立义工银行,就像为自己存养老金一样,年轻时为老人做了多长时间义工,自己老了以后就可以得到多长时间的相应服务。所以我们应该呼吁那些相关的机构和议员们趁“虐母案”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之际提一些议案为老人、也为我们自己的未来做一些工作,就像加拿大退休人士协会(CARP)做的那样。

有个朋友猜测“虐母案”里的儿子是因嫌母亲麻烦、不方便就把她安置在车库里住,我说一定是因为气味,因为我对气味的问题有不少切身体会。首先小孩和成人的大小便不同,小孩穿纸尿裤一般不臭,但成年人穿纸尿裤哪怕只有很少的尿,气味都非常浓烈。我曾经给两个穿纸尿裤的老人做massage(一位老人我给她做了三年,一位做了近六年),他们都是很正常的老年人,只是控制小便的肌肉松弛了,时不时会漏出尿来,所以穿着纸尿裤。我给他们做massage时闻到的气味非常强烈,但老人自己不知道,因为这两位老人都是很爱干净自尊心很强的人,如果他们知道就会换,人老了感觉嗅觉会变迟钝,这不是他们的错。

让我很矛盾的是我不知道是否要提醒他们,我担心如果提会伤他们的自尊心,不提又担心别人闻后会对他们侧目而视,不过最终我没提。因为其中一位老人跟我讨论过穿纸尿裤的问题,老人非常抗拒穿纸尿裤,我曾建议她用卫生巾试试,估计卫生巾满足不了需要,所以当她迫不得已穿上纸尿裤时我不再提这类问题,以免伤她的自尊心。

所以很容易理解那位可怜的母亲拒绝用尿片,而在床上大小便即使是穿纸尿裤气味也会让旁人难以忍受,可老人自己未必能闻到气味,但这个问题可以在她的房间装一个静音抽风机来解决。我做part time工作的房间面积比较小,通风效果不太好,如果连续做两三个客人房间里就气味很重、空气非常糟糕,有时都会让我感到窒息,放了一个清新空气的机器也不管用,而且噪音很大,后来公司在房间里装了一个静音的抽风机就解决问题了,很安静,抽风效果也不错,虽然不能使空气完全清新,但异味基本上能抽出去。

最后说几句会让一些人不高兴的话,我觉得理性的谴责比骂街似的谴责对人们的警示会更强,而如果能够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则更能使当事人和旁人获益,而不分青红皂白、扩大谴责面则很容易使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本来是想保护弱者,却伤害了另外的弱者。比如指责7岁的孩子嫌臭,且不说7岁的孩子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没有错,就是孩子长年累月生活在臭气熏天的环境也不健康啊,即使是成年人长期生活在脏兮兮臭烘烘的环境里也会生病的,我们要谴责的不是孩子和家人嫌脏嫌臭而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们不应该因此把老人放在车库里住,即使是老人自己要求也不行。

还比如指责他们买房,事实上他们这样的家庭结构很难租到房住,看看那些租房广告里房东的要求,试试打几个电话就会知道租房并不容易。再比如号召大家去他们家门前抗议,“虐母案”的主角现在呆在监狱里,去抗议是想抗议给谁看呢?希望能看到的人看不到,却会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他们这个家庭现在已经够惨的了,何必再让他们雪上加霜呢。

原文出自:

http://blog.51.ca/u-137674/?p=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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