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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中达协议:赖昌星如遣返加方可探监

中国远华案主嫌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周三(16日)向媒体表示,加中官员经过协商之后签订备忘录,如果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中方将允许加方官员定时探监,以保证其在中国监狱中不受到虐待。

赖昌星

据《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报道,经加拿大外交暨国际贸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与中国官员协商,加拿大外交官将被允许参加赖昌星在中国的案件审理过程,赖昌星也将有自己的辩护律师。中方同意,在加方提出要求五日内,允许对赖昌星的探视。

马塔斯称此举是中国政府“史无前例”的一项承诺。“我从未听说中国政府和其它国家有这种协定,”马塔斯说,“此事非常独特,是在中国在国际人权事务方面的一个重要进展,也表明中国对遣返赖昌星回国仍然是相当重视。”

2007年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判决,因移民局未充分考虑赖昌星回到中国后可能受到的“虐囚”风险,判赖氏可暂居加国。此后,赖案一直无实质性进展。赖昌星至今仍是中国政府通辑的头号经济犯。

“我不认为此项进展对赖昌星来说代表着光明的希望,”马塔斯说,“赖昌星仍然对回中国充满着恐惧。”他认为,中国允许探监本身表明了监狱中存着风险。

在2009年接受加拿大《环球邮报》访问时,赖昌星承认自己曾利用中国当时的政策漏洞逃避关税。但他也说在当时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因为中国最高领导人曾经放话要严惩他,他认为在中国受审很难受到公正的对待。而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从加拿大返回中国福建定居。

加拿大移民部目前拒绝对此事做出评论。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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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有什么权力干预他国正常司法程序? 就算会判赖死刑,那也是中国自己的法律,加拿大没有任何权力干预。 加拿大粗暴干预他国司法,导致远华案件长期不能破案,简直就是强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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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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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老赖早晚是要回去的,这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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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加拿大人都生活的很完美,加拿大的官怎么那么爱管其他国家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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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对了,在有些人的眼里加拿大真的很完美,如牧师祈福报销,买芭比娃娃报销,廉租公寓大腐败等等,要是新闻出在中国,那些人一定在这里又跳又叫,像跳大神的。现在看到发生在加拿大,都不知道那些跳大神又再酝酿什么鬼点子反扳话题呢。 赖昌星不是怕回去掉脑袋,而是怕回去,脑袋掉不了,日子不好过啊,你说这招供吧,供也不是不供也不是,他是发愁呢,再说了,他也知道红方(共产党)不会杀他,可黑方人是一定要杀他,这是不争的事实。给了人家好处反丢命,这才是他真正的担心啊。 现在又不能得罪那些得钱又索命的主,只能那中共做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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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代性,社会性的错全部加在赖昌星头上也是不公平的。 遥想当年,从中央到南北一线沿海,都在公开的讨论走私,做走私;内地没有沿海优势的地区,也在设法向中央要所谓的政策,只不过也是走私的另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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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早就跟走不走私没有关系了,对中加关系来说他是个衡量关系的砝码,对中国来说是高层权利斗争的线索。如果到现在还在纠结走私这码事就太火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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