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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租房:房东是否有权让我“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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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和房东吵架,心情也不好,还不如另找一个地方搬走,免得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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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想该租客不够检点,以致引起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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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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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让房东“滚蛋”. 你住着房东的房子, 还把事情闹到这里, 房东那里有权让你“滚蛋”? 你让房东滚蛋, 给我看看. 你不知道你姓啥叫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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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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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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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做好人难。你让别人占一点便宜吧,那些爱占便宜的人还嫌不够。51网上这种争吵已经不少了,都是因为钱惹得祸,人穷志短啊。 要是房东有钱,他肯定不会出租房子,哪怕再高的租金。多一个外人进家,无论如何已经是很大的麻烦了。 要是那租户不在乎钱,她/他也不会去租house里面的房子啊,租一个appartment多舒服,多自在啊,交通也方便,视野也好,水电敞开用,还不用担心自己的隐私被人无意听见。 既然都是为了钱,那房东没事撑的,要赶走财神爷?如果房客的租金又高,还节约水电,还不搞破坏,那房东要好好感谢房客还来不及呢。 房客是弱者,那是因为寄人篱下,东西都是人家的,付了钱,东西还不是自己的。 那么,房客既然不满意房东的高房租,又对不满水电不敞开用,应该房客早就用脚投票了才对啊?现在租房子多容易啊,要什么价位,有什么价位,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条件,比那超市还要丰富啊?为什么不搬呢?站在房客的角度想想,好不容易找到这个价格公道,条件合适的地方,当然要占住了。离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肯定是现在租的房子性价比非常好,要不然早就拜拜了,还用得着吵架?如果吵架能够多赖几个月,省下百八十元,那就值了!不是缺钱吗,那百八十元比脸皮重要。 总而言之,房东是想多收入一点,房客是想少付出一点,而那钱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那百八十块钱,不是在房东手里就是在房客手里。有两让吵架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如,想办法两人到外面各自赚九十块回来,就全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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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房子可以租,合不来尽快搬走就是,还非得弄到这个田地? 替房东节约水电的房客不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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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那么一点房租,还进你所能的浪费,是个房东都得让你滚蛋. 想住的舒心去apartment吧.随你浪费,不过PARKING,CABLE,INTERNET, 洗衣要自己掏腰包.相信房客比谁都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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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赞同7#,8#,9#,12#贴主的公正评语,其实遇事心平气和,将心比心,礼让,通情达理的人,在家庭和事业上都会一帆风顺;否则斤斤计较,小肚鸡肠,就算是结了婚也会离婚,被男人抛弃,应该好好儿总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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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斗其乐无穷”,可能有人真把穷争恶吵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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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房客是相对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法律和人们的更多同情和支持。 但在华人房东中有一种现象,就是房东有短处(非法出租),在和房客的交往中战战兢兢,妄图以低房租来获得房客的体恤。可微薄的收益,常令房东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肉疼、计较,不愉快的矛盾便频频发生。。。 我建议石女士和房东互相体谅,有些事情说开了,应该能达成共识共赢。 如果矛盾已深,石女士不妨更简捷的另选房子,毕竟现在是买方市场,很容易租到更满意的房子。如果有需要,我愿意无偿帮您搬家和提供运输。 希望华人多一些这种人,少一些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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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不愉快,就走人呀!!没什么好说的,也没必要去敲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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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缠的人到哪儿都和人合不来。 给人方便就是给己方便。想与别人斗,受到伤害的是双方。 多为别人想才是做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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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房客是相对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法律和人们的更多同情和支持。 但在华人房东中有一种现象,就是房东有短处(非法出租),在和房客的交往中战战兢兢,妄图以低房租来获得房客的体恤。可微薄的收益,常令房东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肉疼、计较,不愉快的矛盾便频频发生。。。 我建议石女士和房东互相体谅,有些事情说开了,应该能达成共识共赢。 如果矛盾已深,石女士不妨更简捷的另选房子,毕竟现在是买方市场,很容易租到更满意的房子。如果有需要,我愿意无偿帮您搬家和提供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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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个大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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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花草迷:谢谢😊 其实我就是个举手之劳,不算什么。我只是愿意多看到海外华人团结,和谐,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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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东有时真无奈, 遇到不好的房客只能自认倒霉, 请放过你房东吧, 不要以为收了你一点房租就一定要将水, 电, 气乱用, 在国内估计你也是一个钉子户, 你不滚蛋, 难道叫你房东滚蛋, 好在你没有碰到我, 你不要利用加拿大对坏人的容忍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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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一笔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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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 脸皮薄的永远不能理解脸皮厚的为啥能干出那些事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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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不愉快,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呢?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处不好,你不走,难道叫房东走?要是我,房东不叫我走,我都要主动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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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客和房东共用一个卫生间,房客不受Tenancy Act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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