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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私处长成走私集团编外员工月薪20万

日前,震惊全国的「12·9」特大红油走私案将深圳海关多名官员私通走私犯「里应外合」放纵走私的行为从幕后拉到了台前。经查,谭显明、谭伟军兄弟为首的走私集团仅在2009年7月到2010年1月间便走私「红油」共计16.9万吨,偷逃税额高达3.3亿元。

走私规模如此之大,全赖部分海关工作人员的关照,更有赖于「保护伞」的保护。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被称为「海龙王」、时任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

作为「保护伞」,黄焕光对谭氏兄弟少检查、多报信。因为这些「贡献」,仅一年半的时间,黄焕光便收到19笔「工资」共计300万元。2010年11月20日,黄焕光被判犯有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入狱11年。

红油是添加了染色剂的免税柴油,是香港专供粤港澳流动渔船作燃油使用的,不能用于国际贸易。因与内地同类柴油每吨有数百元乃至近千元的差价,历来是走私的「重灾区」。

据谭伟军交代,在产生做「红油」走私这个念头的同时,谭伟军就想到了要搞定「海龙王」,否则这生意没法做。因为谭显明与时任海上缉私处处长的「海龙王」黄焕光打过交道,所以谭伟军请哥哥出马。

2008年5月的一天,谭显明约了「海龙王」在深圳金塘街一家茶馆见面,并把谭伟军想做「红油」走私生意的想法和盘托出,请「海龙王」多多关照。没想到,「海龙王」一下子就同意了。之后,谭显明将两袋东西放到了黄焕光的车上:一袋装有四条中华烟和10万元现金,另一袋装有一瓶路易十三。黄焕光当即收下。

2008年6月、7月,谭显明每月都会在不同的地方约「海龙王」见面,每次都会「孝敬」10万元现金、四条中华烟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

2008年8月,谭伟军走私的一批「红油」被深圳海关海上缉私处查获,二谭马上怀疑是不是给「海龙王」的「工资」低了,于是主动把「工资」提高到了20万元/月。

此后的一年时间里,「海龙王」每月都能收到谭显明送来的20万元工资、四条中华烟和一瓶路易十三洋酒。

2009年9月—2010年1月,由于种种原因,「海龙王」的「工资」被重新调回10万元/月加烟酒。

「海龙王」收「工资」后,即将其投资到茶叶、房产、高利贷等项目中。

据「海龙王」交代,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有自己的情报网络,能够掌握走私动态,还可以对海面上的船只使用雷达扫瞄、GPS卫星定位等监测手段,可以通过9个海上查缉中队6艘大艇和10艘小艇对海面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对船只进行检查,通过这些手段基本就可以控制海上走私行为。但对于谭伟军集团的走私生意,这些高科技手段全都失效了。「海龙王」表示,会尽量少安排缉私人员在惠州澳头等海域进行海上巡逻。

「海龙王」交代:「其实我想谭显明送钱给我,就是想我们少出海上缉查,给他们充足的时间来走私红油,而我们在海上不主动查缉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大帮助。另外,我也几次打电话提醒谭显明不要搞得阵势太大,要低调一些,要给自己留有余地,但是谭显明他们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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