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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力:加拿大纳税人不怕花冤枉钱

没有游行示威、没有抗议不公的声浪,没有拳脚相向,没有刀枪剑戟、汽油瓶、臭鸡蛋的参与,由不信任案触发的加拿大联邦大选,真资格地和平落幕了。选举前众说纷纭的预测,被选举后五花八门的分析所取代。预测和选举的结果大相径庭,对参与选举的政党,用得上‘几家欢乐几家愁’来概括。

大选中的输家是两个:自由党和魁人政团。高举魁北克省独立大旗的后者,是一个地方性政党,但它却是加国的第四大政党。此次大选,它被新民主党打得大败,不仅党主席落选,而且在多年独大的魁省,也将大半席位奉送给了新民主党。一些曾经的资深议员,竟然不得不让位给新民主党初涉政坛的年轻人。

当然,最悲痛的还不是魁人政团,而是自由党。这个加拿大的老牌政党, 自1873年成立并在当年组成第一届自由党政府起,近130年时间里三次创造连续执政超过12年的政党奇迹(1935-1957;1963-1979;1993-2006年)。它的功绩,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是特鲁多任总理期间促成《人权与自由宪章》,让促进、保障公民权利、自由及多元文化成为加拿大价值观的基石,使加拿大国民走入世界最平等、最友善民众的行列;二是克瑞靖任总理后,加国财政从债台高筑转为连年财政盈余,直到现在的政府也还在享用那时开始创造的红利。就是这样一个有着辉煌历史和辉煌业绩的政党,在这次大选中非但没有夺回06年失去的执政党地位,议席大量丢失的结果,还使自己官方反对党的地位也保不住,只好悻悻然搬出距国会山庄1500米的官方反对党党领官邸。

这幢市值422.5万加元的豪宅,政府每年为它开支的管理费就是7万加元,不用说,这也是掏纳税人腰包的钱。关于这幢原主为一商人的豪房,还有一段美丽的插曲。每年5月,居住世界不同地方的不少人涌入这座城市观赏盛开的郁金香。郁金香的祖国是荷兰,却成为加国首都的景观和象征,就与这幢房子有关。原来,二次大战期间,这里是荷兰女王的避难所。正因为这段经历,将荷兰国花郁金香大量赠送这座友好城市,才成就了渥太华郁金香之都的美名。
政府从原主手上购入的这套豪宅,1950年正式国会第一大反对党党魁官邸,迄今已逾60年,房子的政府资产属性不变,管理费用照由纳税人税款支付,入住者却换了一个又一个。自由党迁出了,新民主党党领林顿迁入了。现任总理、保守党的哈珀,也曾经是这幢房子的住客。既然选出了执政者,何苦又要养一个反对者在首都面对面唱对台戏呢?憨憨的加拿大纳税人不怕花冤枉钱,大概是因为他们执着于将权力关在笼子里,防止权力为所欲为。

有悲伤的,就有高兴的。新搬进官方反对党党魁官邸的林顿和他的新民主党,当然很高兴。实现零的突破的绿党,终于夺得国会一个议席,肯定也很高兴(我都替他们高兴)。但也许最高兴的,既不是新民主党,也不是绿党,而是哈珀和哈珀的保守党。保守党也曾经是加国历史上的第一大党,长期与自由党轮流执政,却在1993年的秋节大选中,从多数政府的执政位置上跌落下来,只赢得2个国会议席,陷入几近亡党的境地。直到13年后的2006年,与加拿大人联盟合并组成的新的保守党才又重新拿到总理座位,取得少数政府执政权。如今又过了5年,竟能一解少数政府心结,一跃而为多数政府,岂有不高兴之理!

哈珀高兴了,可没过多久,选民的忧心又来了。在内阁人选还未出台前,哈珀就声称要取消政党补助。占据议会多数席位的党派要做到这点,不是太难。哈珀迫不及待地言论,让部分选民和反对党刚刚放松的心情,又紧张了起来。减少纳税人的支出何乐不为,为什么要紧张呢?

有人说竞选是口水战、宣传战、烧钱战,不无道理。投入选战的经费数量,与选举结果是有一定关联的。特别是在政纲比较接近时,谁个财雄气大、有更多的钱推销自己,谁个就有更大的胜算机会,这也让财大气粗的利益集团有了通过‘承包’政党来捆绑权力的可乘之机。为防止权力沦为利益集团的工具,加拿大陆续制定了一些法规,例如2004年1月生效的C-24法案【注1】对政党的捐款做了如下规定:

捐款者只能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公司和工会每年捐款不能超过1000元;有的组织,如公司生意不在加拿大、工会会员不是加拿大雇员等,不能捐款;政府资助超过50%的皇家公司,也不能搞政治捐献。符合规定的个人捐款,每年限制在5000元之内;禁止间接捐款。任何个人和组织捐款200元以上,其姓名和地址都要被公布。

这些限额规定防止了政党被‘承包’,但也影响了政党的筹款效能,令政党的生存发生困难,因此法案增加规定政党从全国的竞选投票中获取补贴,政党每获得一张选票,会得到2.04元,据说刚过去的选举有90%的资金来自普通大众。哈珀要取消的就是这个补贴。刚刚取得多数执政地位的保守党,以‘不能用纳税人的钱去支持他们不支持的政党’为理由,有人指出哈珀实际上是要以此削弱反对党,以便垄断权力。

哈珀能如愿以赏吗?长期执政难免生出腐败,更何况垄断权力。自由党和历史上的保守党,都经历过从执政高峰跌落至几乎亡党的地步,究其原因,都与这掌权时间和腐败有关,因而受到选票的无情惩罚。在人有情、选票无情的加拿大,哈珀会将保守党带入历史覆辙吗!

【注1】2003年出台的C-24提案,对《加拿大选举法》和《收入税法》(政治财政部分)进行了一些修改。在此之前的选举法律主要侧重在花费的限额,而不管钱从哪里来。政治捐献可以来自个人、公司、工会和其他一些组织,且无论是否加国公民都可以。

原文标题《‘不怪不成加拿大’ 之12:对承包说不》出自: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137239&PostID=3348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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