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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华报:支持“检讨”海外公民法

鉴于以黎战争时,政府花了8500万元,费尽心思,撤出1万5000名侨胞,送回加拿大后,其中又有7000人很不给面子的“回流”黎巴嫩,惹来不少人批评政府“浪费公帑”的争议,因此,保守党政府传出了“检讨”(review)双重国籍的声音。

意外地,这个动作,竟然获得在野的自由党方面的支持,自由党籍前移民部长斯葛罗就坦言,她早就对双重国籍这一政策存疑。

坊间一家报纸还下了耸动的大标题“联邦谋禁双重国籍”,让不少港台移民吓了一大跳(中国大陆采单一国籍,因而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中国移民,多只有加拿大国籍)。

唯一不同的声音是来自新民主党籍的国会议员邹至蕙,她的理由是“不该歧视持双重国籍的公民,不该把公民分成两个等级(持与不持双重国籍)”,不过,我觉得,邹至蕙这一番话,等于是变相支持“禁双重国籍”,因为,不分两个等级的最好方式,就是一视同仁──单一国籍!

考虑邹至蕙是新民主党党领林顿夫人这一因素的话,联邦在这个会期内,看来,也免不了会排入检讨双重国籍的议程了。

环球华报网站报导,另一新民主党籍国会议员苗锡诚,反对在以黎战事后不久来“检讨”双重国籍,因为时机不对……,值得注意的是,苗锡诚本身并不反对“检讨”双重国籍,据了解,苗锡诚倾向检讨“海外公民法”,换言之,长住在加国的公民,即使你有双重国籍,无妨;但若你拿到身份后,即“回流”,长住“国外”,这个部分要检讨!

说实话,我比较支持苗锡诚“检讨海外公民法”的立场。

现在“回流”港台的海外公民,只要申请“非税务居民”,是不需要向本国纳税的,但若他们退休回到加国后,一般不会再工作,自然也就不会再交税。

以“回流”台湾的公民来讲,台湾的政府退休福利政策虽不完善,但在一般机构,做满一定年数,还是可以一次领足大笔退休金,同时,在工作期间,(比起加拿大)台湾的税低,同样的月工资,这在台湾的“海外公民”税后可支配的钱,要比“国内公民”来得多。

但这些“海外公民”退休回到加拿大,国家可要照付退休金给他们,一个子儿都不能少,享受比台湾还要好的老人退休金福利,更重要的是,等这些人老了,回来了,肯定不如年轻时健康,甚至还带回一堆病痛,那么,对政府来讲,医疗的支出又是逃不掉……,这种情况,相对于长居在本国的公民来讲,自然是很不对头。

不过,单看双重国籍,却是一个不错的制度,从私领域来看,两本护照不但有“安全感”,同时,回原居地用原来的护照,光是签证费,就省了一大笔。从公领域来看,允许双重国籍,对亟需移民来填补人力市场的加拿大来讲,更具优势,因为它让很多人在选择移民地时,更愿意将本国列入首选。

本来,仿照美国“身在全世界各处的公民,都要向美国政府缴税”的方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此一来,对国内公民来讲,就没有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但就会碰到两个问题,第一,海外公民就要哇哇叫了:“我在这里交了税,还要交税给加国,这不是一条牛剥两层皮?”

其次,遇到海外公民“回流”台湾的情形,实施上也会有点问题,因为加国是“一个中国”政策,台湾不是“国家”,自然不会有类似“双边税务协定”这样的东西,如果这些海外公民要说在台湾无收入,加国税务人员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一切只能凭“良心”来申报了。这样一来,“美国模式”变得毫无意义。

“比较”好的方式乃是,面对“海外公民”,干脆也不用向他们征税了,直接拟订一个政策,规定□年内未在加国住满□年(□内的数字可以再讨论研究),即自动注销其公民资格。

这个方式将问题简单化,但在执行上也不是没有难度,例如,碰到只有加国公民身份的海外公民,怎么办?他没有居住地国家的国籍,他也不想成为居住地国的公民,你要是剥夺他的公民资格,岂不是要人家成为吉普赛人,这不是加拿大价值所在。

因此,这一套方式,就得率先排除上面(仅有加国公民身份的海外公民)的情况,再加上如何算出该公民在某一段时间内没有在加国住满一定时间,也必须有一公平的核计方式,于是,它就需要极精密的计算公式,光是设计这套公式,恐怕就要先花一笔钱。

但想想,为了以后不再白花钱,这些成本还是可以接受的吧!

(黄非祸 )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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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取消双国籍制度。 双国籍制度,弊病多多, 狡兔三窟,逃得了一时,逃不了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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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墨涛 发布: 里,讲极“忠义”二字。不忠不义之人,将被人唾弃。这道理,哪里都一样。所以,不要轻易说你老板坏话,不要随意更换合作夥伴。 净瞎掰。 三国里最不忠不义的人就是刘备,投袁绍,投曹操,投孙权,投刘璋,几乎对每个投靠过的都反咬一口。可最后还不是当了皇帝,好不威风。而且还得到作者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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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墨涛 发布: 如果你的两个祖国开战,你将为哪国效力? 中国有句古话:一臣不事二君。如果你有两个国籍,你有限的爱国之心将献给谁?如果你的两个祖国开战,你将为哪国效力? 作为个人,我们当然希望“狡兔有三窟”。但从大局来看,可能不大利国;不利国,最终,也将不利我们。 里,讲极“忠义”二字。不忠不义之人,将被人唾弃。这道理,哪里都一样。所以,不要轻易说你老板坏话,不要随意更换合作夥伴。 这跟双重国籍没关系,假如你现在已有加拿大国籍,你自然丧失了你的中国国籍.如果加拿大同中国开战,你将为哪国效力?无论如何你都是你所唾弃的"不忠不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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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让他们向政府买特别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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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加国身份后,长居海外,不服务本国,社区,不向加国交税,本人认为这倒无可厚非(就象我们选择离开中国生活一样), 但在现行政策下这些“非税务居民”们却能享受和我们这些“全/重税务居民”几乎一样的加国福利待遇,极易被人滥用: - 在居住地发生战乱,天灾,人祸时要求加拿大政府援助 - 在发现重病时才回到加国享受免费医疗 - 在退休时才回到加国享受老人金退休金 - 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加国享受免费教育 - 将年老父母留在加国享受老人金 : : 从本国核心价值观来说, 加拿大确实应当提供本国公民以上协助/服务, 但是如被人滥用, 就对我们这些“全/重税务居民”很不公平(省下以上这些钱恐怕能减税不少). 如文中所言, 如何做到公平合理又切实可行,且不破坏本国核心价值观, 政策制定并非易事. 需要大家献计献策, 反映给自己选区议员, 支持联邦政府和国会全面检讨海外公民及双重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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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古话:一臣不事二君。如果你有两个国籍,你有限的爱国之心将献给谁?如果你的两个祖国开战,你将为哪国效力? 作为个人,我们当然希望“狡兔有三窟”。但从大局来看,可能不大利国;不利国,最终,也将不利我们。 里,讲极“忠义”二字。不忠不义之人,将被人唾弃。这道理,哪里都一样。所以,不要轻易说你老板坏话,不要随意更换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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