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儿生活照成电视剧遗像 男子获偿四万
未经允许,浙江宁波一市民的生活照被用作“遗照”出现在热播电视剧《古今大战秦俑情》中,从而引发的侵权官司引起了多方关注,近日,此案在海曙法院法官调解中结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补偿原告照片使用费43100元,同时也获得了在这部电视剧中继续使用该照片的权利。
今年1月19日晚上,陈先生和妻子在家里看电视,正在播出的是央视一套的电视连续剧《古今大战秦俑情》,让他们震惊的是,电视剧中竟然出现了两张陈先生妻子和儿子的照片。更让人感到不快的是,按照剧情理解,陈先生妻子的照片,竟被用作电视剧男主角“已亡故的母亲”遗照。临近过年,作为生意人的陈先生大呼晦气。
未经允许,就把家人生活照当作遗照用于电视剧道具,陈先生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双方沟通协调未果,陈先生一家将该电视剧的共同出品人一共五家单位,一道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在央视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80万元。
8月29日,此案在海曙法院第一次开庭。在法官调解下,原告把赔偿数额降低到10万元,并表示不能再让步。而这与被告方提出的最高赔偿限度2万元相差甚远,导致调解未果。
近日,法院再次开庭组织了调解,双方再次分别作出了让步,最终确定补偿金额为43100元。
原告陈先生表示,这次让步,一是因为这场官司已让自己心力憔悴,不由感叹维权之艰难;二是因为他心知如果法院真的要判决,可能结果会参照其它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赔偿金额在2万元左右。
而被告方则出于更深一步的考虑而作出让步:侵权行为是肯定存在的,若法院判决下来,自己要承担“消除影响”的义务,这可能要牵涉到音像制品以及相关视频的回收、修改,是一个繁杂浩大的工程。因此以照片使用费的形式获得这张“遗照”的使用权可能是最简便妥当的方式。当然此事也给了几家被告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后再用照片,可不敢随意在网上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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