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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鱼翅:为何会让部分华人感到很受伤!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想不到华人宴席上鱼翅,会猛然成为北美的政治议题,继美国加州之后,大多伦多地区的密市和多伦多也通过了禁翅法案,洋大人们开始用法制来教化未开化的东方人了:不许再野蛮侵犯鲨鱼权了!初犯罚款五千、再犯两万五、......好犀利呀!作为华人,我们到底是从善如流,还是捍卫民族特色,还真是个问题。来加拿大十多年,看够了西洋景,面对禁翅风波,笔者的观点如下。

1、就事论事说禁翅,本人是支持的。据科学分析,鱼翅燕窝这类华人传统的山珍海味,含有的营养成分并不高,不太可能有中医唠唠叨叨的那些神奇功效,属比较刁钻古怪的食品。在饮食上过分追求猎奇,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中国大陆捕食野生动物的坏风气,什么穿山甲、猫头鹰、果子狸、百花蛇,都成了宴席上的下酒菜。其实食客们并没从中获得什么大补,反而对自然界的生态造成破坏;这些动物在自然界和人类共存的野趣,也远远高于它们在餐桌上的价值。

2、但是,从禁翅的实际操作过程看,作为华人我感到无法接受。首先,普通鲨鱼在北美并不属于受保护的物种,全人类都在捕食野生鱼类,鲨鱼肉更是加拿大市场上很常见的水产品。如何吃肉可以、吃边角废料的鱼鳍就不可以?禁翅运动,从起点开始就逻辑混乱。鱼翅是中华文化中特有的传统饮食习惯,在没有明确事实证明食鱼翅对环境或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之前,就大张旗鼓地开展禁翅运动,难免让作为少数族裔的华人觉得受到了不平等的针对。

3、更重要的是,禁翅运动不是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而是全凭情绪化而为。有环保人士拍摄了一部关于海洋鲨鱼的记录片,其中有远东渔民大量捕杀鲨鱼的血腥场面,更有被割去鱼鳍的鲨鱼,缓慢沉入海底的镜头,不是活活饿死,就是窒息而死,真是无比残忍。因此禁止鱼翅就可以拯救鲨鱼,恢复海洋生态平衡。面对这样的宣传,就是华人自己,都会感到内疚和羞愧,特别是很多第二代的华人子女,都强烈恳求父母不要吃鱼翅。

只是这样的造势手段,早在红色中国的时候就见多了,如白毛女、周扒皮等,它利用真实或杜撰的个案,用煽情的戏法,将事态严重夸大、片面、断章取义、甚至歪曲,使受众洗脑一般地臣服于宣传题材,进而毫无疑问地接受宣传中的观点。只不过西人采用此宣传手法时,更注重占领道德制高点,环保、人道、无助的鲨鱼,让你羞于启齿、无可争辩,于是一场席卷全北美的禁翅救鲨鱼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4、若讲事实,绝大部分的渔业者并非只割鱼翅、抛弃受伤鲨鱼入海,由鲨鱼的肉、鳍、皮、骨等制成的产品,均在市场上大量存在。因为少部分人的错误做法而全面惩罚禁翅,等同于“有人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故禁止一切汽车上路”,这合常理么?!若讲人道,加拿大杀幼海豹的产业才真是不人道,毕竟海豹是哺乳动物,它们的智商情商,比冷血动物的鲨鱼高很多,海豹妈妈还没喂初乳,小宝宝就被人用棒子夯死了,好可怜耶。

若讲环保,禁食牛肉最应该,因为养牛的生态效率很低,每生产一吨牛肉蛋白,要消耗十六至二十吨植物蛋白(食物链的金子塔原理)。如果立法让大家少吃牛肉,多吃青菜和粮食,既健康养身省医疗费,又保护了大量的绿色植物,还人道不杀生,这样的美事,市议员大人们怎么就想不到去提案呢?

5、在和很多支持禁翅市议员们的对话中,合法抗争的华人感觉对方根本就不愿意了解和鱼翅有关的事实,认定自己占领了生态环保的道德制高点,对华人华商的诉求不屑一顾,流露出“禁翅就是要教化你们这些华人放弃落后习俗”的傲慢,整个立法听证过程如同走过场,将民主机制的多数暴力的特点发挥得毫无遮掩。

在当今经济危机阴影未散,市政面临的困难重重,市议员大人们不是认真思考解困大事,却拿小小的鱼翅话题作足政治文章,以无端损害人口数量不多的华人华商的权益,作环保秀、博名气、赚选票。说大了是给民主政治丢脸;说小了是喝纳税人的血汗喝得太饱了,撑得慌。

结束语:禁翅说来真是小事,北美华人不吃鱼翅死不了,中餐馆也将很快从禁翅的震荡中恢复。但是,联系到这十年来见到的诸如毒宠物食品、含铅玩具、丰田车闸失灵等事件,本地主流媒体在对待东方民族时,常常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自持占领道德制高点,不负责任地随意夸大、偏执、煽情事态,顷刻间掀起压倒性的社会舆论,令事件中的另一方没有任何申辩的机会。说来,这种手段和当年中国的文革竟也有几分神似,更在1936年被欧洲的某位高人发挥到极点,在几百万人中找几个为富不仁、欺邻骗友的犹太商人不难,进而将整个犹太民族贴上地球硕鼠的标签,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了。在禁翅过程中,主流社会表现出来的有意无意的种族主义,才是加拿大华人真正应该警惕和抗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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