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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缉拿恐怖分子 加拿大却悍然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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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湖怪 发布: 中国的《国籍法》中明确规定 中国的《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不要死扣什么法律嘛,承认不承认,丧失不丧失,那还不是人定的? 我是中共 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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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ts ok 发布: 错,这坛子里没有谁要保护他。 只是这里有很多持加拿大护照的华人,就怕哪一天在中国被中共抓起来而不承认是加拿大公民而无法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别心虚! 如果触犯中国的法律的而又没能力摆平的话,只有挨抓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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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带有美国色彩的哈吧狗,对加拿大经济没有任何好处,到头来.苦的还是老百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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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年代,为当时的环境而加入的,‘自动失去中国国籍’条款。是一条把公民往外推的条款,早已不合时宜, 应予取消。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有此条款。 若去掉这条款,只要不申请退出,就只认你的本国国籍,不承认双重或多重国籍。美国如此,中国的香港,台湾也如此。 为何大陆人不能如此? 塞利尔的案子,若没有这条款,只认他为中国公民就名正言顺了。 按现在的国籍法,他已失去中国国籍: 1。他定居国外2。他自愿加入加拿大国籍。 按照国籍法中的‘自动失去’条款,无疑是失去了中国国籍。 至于他是罪犯,他是恐怖分子,加拿大不该批准他为公民,等等。是另外的事,与中国国籍法无关。他现在确实是加拿大公民。 结论: 这条款明显授人以柄,理应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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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论共产党的执政内务. 可参照赖昌星案,加拿大政府的处理方式,赖可是中国公民呀!!! 加国为何也不给拉登一本加国护照呢???同样是所谓的控怖分子呀. 玉山江在国际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后,给发的加国护照的. 照这样下去加国亡矣,加国护照就轻如鸿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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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edding 发布: 双重标准的典范------醒醒吧为哈勃辩护的白痴们 加人遭美拘押禁见领事 哈珀不敢提 此外,据多伦多信息港披露,仍被美军扣押的加籍少年卡塔的代表律师埃德尼(Dennis Edney)指出,哈珀政府在处理玉山江事件上所使用的语言,令人以为加拿大政府会保卫加拿大公民的人权,无论他们身在何方。不过,他说:“这全是一派胡言!” 在玉山江一案上发言甚力、哈珀一级亲信的多元文化国务部长肯尼(Jason Kenney)昨日表示,两宗案件不能混为一谈。但当被质疑为何加国使馆人员不能接触卡塔时,肯尼推说这个要问加拿大外交部长。 卡塔出生于多伦多,父母都是加国公民,埃德尼指出,卡塔于2002年被美军逮捕时才14岁,目前已经快20岁,他一直被美军关押在关塔那摩湾基地,差不多关了5年了。卡塔被控在阿富汗向美军砸手榴弹,导致一名美方医护人员死亡。 卡塔是唯一一个被美军扣押的加人,亦是美军史上首次控告的未成年人士。此外,在被捕后,美军一直不准卡塔使用加拿大律师,根据可以接触关湾基地囚犯的美国法律教授及律师Muneer Ahmad表示,美方委派了一名“毕生都没有代表过人上法庭的31岁军人”来做卡塔的军事审讯律师。 卡塔被捕当年的自由党外交部长格雷厄尔(Bill Graham)说,加方多次向美国提出要与卡塔见面的要求,但都不得要领,美国当时告诉加拿大“外交条款在战时并不适用。”他亦曾透露,美国在逮捕卡塔后一直没有通知加拿大,只是在向加国部门要求核对卡塔身分时,加国才知道有加国公民被美军逮捕了。 埃德尼指出,卡塔不但没有得到与加拿大领事人员见面的机会,且更受到虐待,身体因此多处受伤,一只眼睛因为得不到适当的治疗而几乎变盲,甚至有被国籍媒体采访的囚犯,透露曾经见过卡塔吐血,身体虚弱。 埃德尼批评,哈珀政府连最起码的权利,也没有为卡塔争取到。卡塔未能取得独立的医疗检查、独立的心理检查,未能见到他的律师,被捕后不能见到家人。 他怀疑加拿大政府“针对中国”,是另有目的,并不单只是维护人权这么简单。埃德尼认为,相较于玉山江,保守党政府应该更加高调处理卡塔一案,因为卡塔被捕的时候只是一名儿童,案件牵涉到国际维护儿童权利的公约。埃德尼较早前指摘,联邦政府不为卡塔出头,是因为不想破坏与美国的关系。 原来还有比Arar事件更恐怖的呢,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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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还有这样的事啊,遇到美国还是要躲躲 最初由 edding 发布: 双重标准的典范------醒醒吧为哈勃辩护的白痴们 加人遭美拘押禁见领事 哈珀不敢提 此外,据多伦多信息港披露,仍被美军扣押的加籍少年卡塔的代表律师埃德尼(Dennis Edney)指出,哈珀政府在处理玉山江事件上所使用的语言,令人以为加拿大政府会保卫加拿大公民的人权,无论他们身在何方。不过,他说:“这全是一派胡言!” 在玉山江一案上发言甚力、哈珀一级亲信的多元文化国务部长肯尼(Jason Kenney)昨日表示,两宗案件不能混为一谈。但当被质疑为何加国使馆人员不能接触卡塔时,肯尼推说这个要问加拿大外交部长。 卡塔出生于多伦多,父母都是加国公民,埃德尼指出,卡塔于2002年被美军逮捕时才14岁,目前已经快20岁,他一直被美军关押在关塔那摩湾基地,差不多关了5年了。卡塔被控在阿富汗向美军砸手榴弹,导致一名美方医护人员死亡。 卡塔是唯一一个被美军扣押的加人,亦是美军史上首次控告的未成年人士。此外,在被捕后,美军一直不准卡塔使用加拿大律师,根据可以接触关湾基地囚犯的美国法律教授及律师Muneer Ahmad表示,美方委派了一名“毕生都没有代表过人上法庭的31岁军人”来做卡塔的军事审讯律师。 卡塔被捕当年的自由党外交部长格雷厄尔(Bill Graham)说,加方多次向美国提出要与卡塔见面的要求,但都不得要领,美国当时告诉加拿大“外交条款在战时并不适用。”他亦曾透露,美国在逮捕卡塔后一直没有通知加拿大,只是在向加国部门要求核对卡塔身分时,加国才知道有加国公民被美军逮捕了。 埃德尼指出,卡塔不但没有得到与加拿大领事人员见面的机会,且更受到虐待,身体因此多处受伤,一只眼睛因为得不到适当的治疗而几乎变盲,甚至有被国籍媒体采访的囚犯,透露曾经见过卡塔吐血,身体虚弱。 埃德尼批评,哈珀政府连最起码的权利,也没有为卡塔争取到。卡塔未能取得独立的医疗检查、独立的心理检查,未能见到他的律师,被捕后不能见到家人。 他怀疑加拿大政府“针对中国”,是另有目的,并不单只是维护人权这么简单。埃德尼认为,相较于玉山江,保守党政府应该更加高调处理卡塔一案,因为卡塔被捕的时候只是一名儿童,案件牵涉到国际维护儿童权利的公约。埃德尼较早前指摘,联邦政府不为卡塔出头,是因为不想破坏与美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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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湖怪 发布: 回复:Clean Hand Celil has lawfully obtained the canadian citizenship according to the canadian law. the 国籍法 and 刑法 are different law in the defferent system. 在申请PR和公民时,你是不是要签字保证你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为真实可靠?如果Celil提供的材料有假,你怎么可以说是合法获得加国国籍呢。 如果Celil提供的材料都为真,那么就是加拿大政府置法律于不顾,有意保他,或者是疏忽职守,没发现他的被通缉身份。这样子的话,不知道Celil的身份还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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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祖宗 发布: 看来大家都很热衷于保护恐怖份子啊!难怪会有九一一发生!呵呵…… 错,这坛子里没有谁要保护他。 只是这里有很多持加拿大护照的华人,就怕哪一天在中国被中共抓起来而不承认是加拿大公民而无法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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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人遭美拘押禁见领事 哈珀不敢提 此外,据多伦多信息港披露,仍被美军扣押的加籍少年卡塔的代表律师埃德尼(Dennis Edney)指出,哈珀政府在处理玉山江事件上所使用的语言,令人以为加拿大政府会保卫加拿大公民的人权,无论他们身在何方。不过,他说:“这全是一派胡言!” 在玉山江一案上发言甚力、哈珀一级亲信的多元文化国务部长肯尼(Jason Kenney)昨日表示,两宗案件不能混为一谈。但当被质疑为何加国使馆人员不能接触卡塔时,肯尼推说这个要问加拿大外交部长。 卡塔出生于多伦多,父母都是加国公民,埃德尼指出,卡塔于2002年被美军逮捕时才14岁,目前已经快20岁,他一直被美军关押在关塔那摩湾基地,差不多关了5年了。卡塔被控在阿富汗向美军砸手榴弹,导致一名美方医护人员死亡。 卡塔是唯一一个被美军扣押的加人,亦是美军史上首次控告的未成年人士。此外,在被捕后,美军一直不准卡塔使用加拿大律师,根据可以接触关湾基地囚犯的美国法律教授及律师Muneer Ahmad表示,美方委派了一名“毕生都没有代表过人上法庭的31岁军人”来做卡塔的军事审讯律师。 卡塔被捕当年的自由党外交部长格雷厄尔(Bill Graham)说,加方多次向美国提出要与卡塔见面的要求,但都不得要领,美国当时告诉加拿大“外交条款在战时并不适用。”他亦曾透露,美国在逮捕卡塔后一直没有通知加拿大,只是在向加国部门要求核对卡塔身分时,加国才知道有加国公民被美军逮捕了。 埃德尼指出,卡塔不但没有得到与加拿大领事人员见面的机会,且更受到虐待,身体因此多处受伤,一只眼睛因为得不到适当的治疗而几乎变盲,甚至有被国籍媒体采访的囚犯,透露曾经见过卡塔吐血,身体虚弱。 埃德尼批评,哈珀政府连最起码的权利,也没有为卡塔争取到。卡塔未能取得独立的医疗检查、独立的心理检查,未能见到他的律师,被捕后不能见到家人。 他怀疑加拿大政府“针对中国”,是另有目的,并不单只是维护人权这么简单。埃德尼认为,相较于玉山江,保守党政府应该更加高调处理卡塔一案,因为卡塔被捕的时候只是一名儿童,案件牵涉到国际维护儿童权利的公约。埃德尼较早前指摘,联邦政府不为卡塔出头,是因为不想破坏与美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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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大家都很热衷于保护恐怖份子啊!难怪会有九一一发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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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unny2008 发布: 政府收到他是恐怖分子的信息了吗?咋不考虑他入籍时他做过什么瞒天过海的手脚呢?这在技术上是可操作的。 至于这种争论和怀疑,那是以后要彻查的事情,或许可以矫枉过正。现在出了事情,这里的案底说他是加拿大公民,政府为啥沉默呢? 我入了籍,我外出出事情,我可不喜欢政府的冷血。 政府收到他是恐怖分子的信息了吗?-----国际通缉的不知道? 咋不考虑他入籍时他做过什么瞒天过海的手脚呢?-----你不相信加拿大政府的能力? 我入了籍,我外出出事情,我可不喜欢政府的冷血。-----你不欺骗政府,政府才不会冷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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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goldonlion 发布: 就算这个人当时在的组织不是恐怖组织,哪后来被定为恐怖组织不是因为搞慈善捐款吧,来加拿大之前这个人被中国通缉也不是因为帮老太太过马路吧。要是难民入籍连无犯罪记录都不用,哪留学生还办什么移民,出来以前在中国杀个人,被中国通缉了到这里一申请难民连学费都能省不少呢。 不行啊,现在中国国内加籍华人多,万一杀错了,杀了加拿大公民,怎么办? 还能象江先生那样入加籍吗? 是不是加拿大对杀什么人有区别对待?要研究好才能动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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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第二次握手 发布: 引用原文: 中方逮捕塞时,肯定知道他的外籍身份,没有通知加方,是否平等? 加方前期主动询问此事时,中方不予回应,是否平等? 中方因涉恐不承认他的外籍身份,却不提供涉恐确实证据,是否平等? 退一步说,假设“恐怖分子不承认外籍身份”的说法成立,也要等到判决之后,“恐怖分子”罪名成立才可以取消身份。现在他还是加拿大人。 不过我觉得加拿大早知道他是国际通缉犯,迟早被抓的,不帮助抓还提供身份保护,是不是不尊重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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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些评论,觉得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些背景: 1. 按照国际惯例,无论嫌犯国籍如何,在其它国家犯罪,由所在国司法审理和审判。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国籍的陈敏一案是在加拿大审理的。另举一例,当年(1994)美国青年Micheal Fay在新加坡因为在一私家车上涂鸭,触犯了新加坡 ”破坏公物法”(The Vamdalism Act),被判最具新加坡特色的鞭刑。即使美国这样的国家也毫无办法,当时的总统克林顿也只有求情的份。 即便塞利尔从来不曾是中国公民,他在中国涉嫌犯罪,中国当然有权审判。目前加拿大请求的只是根据领事权旁听审讯和探视, 中国以塞利尔中国公民的身份(犯案时)拒绝。 2. 塞利尔原来是中国公民, 是在中国犯案后逃往国外,后在加国由难民转公民的。国与国之间如何协同处理这类案子,并无国际惯例。西方国家现在也日益重视这类情况,因为恐怖分子很可能利用这种空子,在一国犯罪,跑到另一国转换身份,以期利用另一国的身份寻求某种保护。这需要一些国家共同签署一份协议来处理这类案子。 3. “东突伊斯兰运动”(East Turkestan Islamic Movement) 性质 的确认. 2002年,中国、美国、阿富汗、吉尔吉斯斯坦四国共同向安理会提出动议并提交了相关材料,9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正式将 “东突伊斯兰运动” 列入安理会颁布的恐怖主义组织和个人名单, 并确认它和”基地“组织(Al-Qaeda)的关系。此后,“东突“ 份子遭到各国打击。,“东突“ 的创建人之一Hasan Mahsum就是在2003年被巴基斯坦警方击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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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这篇帖子, 比喻恰当, 逻辑清晰, 结论有说服力! 在网上对骂和人身攻击都不好, 也有失体面, 都应该尊敬别人, 要容忍别人有不同的观点和逻辑. 象该文作者这样, 只是阐明观点, 解释道理, 以理服人! 这样的帖子风格值得学习, 受人尊敬! 最初由 Sedona 发布: Clean Hand There is a legal principle: clean hand. For example, if 2 guys robbed the bank and thereafter, the first guy took all the money. The second guy cannot call police or sue the first guy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so he cannot be protected by the section of the law he has violated. The law you quoted is applicable only if the person has obtained his citizenship from a third country via legal means. If he obtains the citizenship unlawfully, he cannot quote this section of the law to apply to him,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In other words, Celil has not lost his Chinese citize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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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edona 发布: Clean Hand There is a legal principle: clean hand. For example, if 2 guys robbed the bank and thereafter, the first guy took all the money. The second guy cannot call police or sue the first guy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so he cannot be protected by the section of the law he has violated. The law you quoted is applicable only if the person has obtained his citizenship from a third country via legal means. If he obtains the citizenship unlawfully, he cannot quote this section of the law to apply to him,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In other words, Celil has not lost his Chinese citizenship. 两点,第一到现在为止关于他的公民身份并为展开商讨;第二,有关政治庇护,宗主国总是不承认其后来的公民身份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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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西方的政治手段也差不太多,都是养虎为患,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2,美国以前支持本拉登提抗苏联,中国支持越南后来又反目.都是一样的,政治没有好坏之分,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3,加拿大收容罪犯,有它吃苦的时候, 4中国的社会环境恶劣,也不代表所以当官的都是坏人. 5,楼上有几位的观点有点报私愁的感觉,没有站到一个中立的高成次来看待国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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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gracehx 发布: GZ 个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恐怖分子,居然在加拿大居住了5年,并取得了公民身份?!加拿大政府竟然还为其辩护?美国为了抓本拉登,能去消灭阿富汗。中国政府通缉一个恐怖分子还是自己的公民,加拿大居然将其保护起来,什么逻辑!!!如果本拉登在加拿大,加拿大敢保护么?加拿大敢不给美国么? Politics is dur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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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edona 发布: Clean Hand There is a legal principle: clean hand. For example, if 2 guys robbed the bank and thereafter, the first guy took all the money. The second guy cannot call police or sue the first guy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so he cannot be protected by the section of the law he has violated. The law you quoted is applicable only if the person has obtained his citizenship from a third country via legal means. If he obtains the citizenship unlawfully, he cannot quote this section of the law to apply to him,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In other words, Celil has not lost his Chinese citizenship. Celil has lawfully obtained the canadian citizenship according to the canadian law. the 国籍法 and 刑法 are different law in the defferen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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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恐怖分子,居然在加拿大居住了5年,并取得了公民身份?!加拿大政府竟然还为其辩护?美国为了抓本拉登,能去消灭阿富汗。中国政府通缉一个恐怖分子还是自己的公民,加拿大居然将其保护起来,什么逻辑!!!如果本拉登在加拿大,加拿大敢保护么?加拿大敢不给美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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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地球公民 民族主义和一种更伟大的政治抱负、更少局限的世界眼光,格格不入。民族主义听起来很豪爽,其实不过是古代的氏族制度的遗留物,是宗族(家族)主义的扩大,这些意识形态本质上都是部落宗教,是走向全球意识的障碍。煽动民族主义情绪、激发种族意识,诚然可以得利于一时,但长远看来是危险的策略,很可能引火烧身,导致玉石俱焚的归宿。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保守主义、复古主义,最多只是锐利的武器和有效的工具;而不应被“捧”成真理和效忠对象。尽管在宣传上,工具经常受到崇拜,因为有人故意混淆了二者的界限,以便火中取栗。但未来的全球政府应明白这里的区别,对人性的幽暗了若指掌。 要建立一种全球规模的有效秩序,同时这种秩序又不毁灭个人的创造性,这是十分困难的。滥用和糟蹋那些本来无价的生命财富,是可怕的罪行,只有切实保护创造行为而不是空泛尊重个人权利的制度在世界范围建立起来,全球秩序才不是一句空话。而铸造如此空前巨大的实体,必定需要无数的英才为之效命!这个实体能够容纳多少卓越的心灵所倾注的精华,就能够成长多大;因为未来的文明将不受地域的限制,必要的时候可以发展到地外,成为星际文明、宇宙文明。反对这样的全球政府,岂不就是反对世界和人类的未来?糟蹋这样的人才,岂不等于糟蹋历史和文明的资源? http://boxun.com/hero/2006/xxj/144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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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edona 发布: Clean Hand There is a legal principle: clean hand. For example, if 2 guys robbed the bank and thereafter, the first guy took all the money. The second guy cannot call police or sue the first guy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so he cannot be protected by the section of the law he has violated. The law you quoted is applicable only if the person has obtained his citizenship from a third country via legal means. If he obtains the citizenship unlawfully, he cannot quote this section of the law to apply to him,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In other words, Celil has not lost his Chinese citizenship. You are truely knowledgeable. Just my curiosity, how did you build up your know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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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和一种更伟大的政治抱负、更少局限的世界眼光,格格不入。民族主义听起来很豪爽,其实不过是古代的氏族制度的遗留物,是宗族(家族)主义的扩大,这些意识形态本质上都是部落宗教,是走向全球意识的障碍。煽动民族主义情绪、激发种族意识,诚然可以得利于一时,但长远看来是危险的策略,很可能引火烧身,导致玉石俱焚的归宿。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保守主义、复古主义,最多只是锐利的武器和有效的工具;而不应被“捧”成真理和效忠对象。尽管在宣传上,工具经常受到崇拜,因为有人故意混淆了二者的界限,以便火中取栗。但未来的全球政府应明白这里的区别,对人性的幽暗了若指掌。 要建立一种全球规模的有效秩序,同时这种秩序又不毁灭个人的创造性,这是十分困难的。滥用和糟蹋那些本来无价的生命财富,是可怕的罪行,只有切实保护创造行为而不是空泛尊重个人权利的制度在世界范围建立起来,全球秩序才不是一句空话。而铸造如此空前巨大的实体,必定需要无数的英才为之效命!这个实体能够容纳多少卓越的心灵所倾注的精华,就能够成长多大;因为未来的文明将不受地域的限制,必要的时候可以发展到地外,成为星际文明、宇宙文明。反对这样的全球政府,岂不就是反对世界和人类的未来?糟蹋这样的人才,岂不等于糟蹋历史和文明的资源? http://boxun.com/hero/2006/xxj/144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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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湖怪 发布: 中国的《国籍法》中明确规定 中国的《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There is a legal principle: clean hand. For example, if 2 guys robbed the bank and thereafter, the first guy took all the money. The second guy cannot call police or sue the first guy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so he cannot be protected by the section of the law he has violated. The law you quoted is applicable only if the person has obtained his citizenship from a third country via legal means. If he obtains the citizenship unlawfully, he cannot quote this section of the law to apply to him, because his hands are not clean. In other words, Celil has not lost his Chinese citize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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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恐怖分子,居然在加拿大居住了5年,并取得了公民身份?!加拿大政府竟然还为其辩护?美国为了抓本拉登,能去消灭阿富汗。中国政府通缉一个恐怖分子还是自己的公民,加拿大居然将其保护起来,什么逻辑!!!如果本拉登在加拿大,加拿大敢保护么?加拿大敢不给美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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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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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月下独酌 发布: 要我说的话,中国政府还不够强硬!对这个该死的恐怖分子应该就地正法,还审什么审?杀无赦才对! 中国是讲法律的,要通过正常法律程序来处理玉的案子,而不是象美国那样去搞秘密审讯,长期折磨。这一点,我是挺中反美的。 至于加拿大,真要保护公民的话,应该不惜损失经济利益也要美国把Arar从黑名单上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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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unny2008 发布: 人家可能是改名换姓了,人家操作技巧可能就是好。 中国说他是1957年生人,他在加拿大的记录可是只有三十几岁呀! 你是不是同意玉骗了加拿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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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什么争 中共根本不拿自己的法律当回事,还会管什么国际法,省省吧 实在不想省,那就想办法把中共赶下去。 至于那些把中共当妈的爱国人士会得到什么下场,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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