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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博客:法律的与非法律的安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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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圣金 发布: 请用中文,请不要段章取意.谢了,Lenore. sorry my computer can't type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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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moversea 发布: 伸张公义有时法也是做不到的。 木然兄,伸张公义有时法律也是做不到的。网友们只不过有感而发罢了。 觉得安钢的开货车的朋友更可信。安钢把妻子担保带来加国是事实,他妻子在抵加几个月后待证件办齐后离开他也是事实。从这两事实,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妻子为离开他,制造矛盾,一去不回,其中的情感伤害对于这年纪极需要家的新移民安可说不轻。 她不爱他,为什么未来加国不说,等来了几个月后有了居留身份才说。她不是骗婚骗感情那还是什么呢。我相信网友的眼晴是雪亮的。 emotion is less useful for justice than logic and law, especially it can be harmful when you don't know what the fact is and you think you know it. it is more intuitive to say that sun revolves around earth. and in fact, for thousand of years people do believe so until someone noticed the trivial facts that stood against intu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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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中文,请不要段章取意.谢了,Len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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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只顺便“品评”了一句,便不再有兴趣做更多的“品评”。 你就我这一句来了多少遍?别再烦我了。 我也不想知道你是什么?我唯独对你的隐私不感兴趣。 最初由 rossi 发布: 回复:TO 木然 你只会打探别人的隐私,更会津津有味地品评安太太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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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兄,伸张公义有时法律也是做不到的。网友们只不过有感而发罢了。 觉得安钢的开货车的朋友更可信。安钢把妻子担保带来加国是事实,他妻子在抵加几个月后待证件办齐后离开他也是事实。从这两事实,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妻子为离开他,制造矛盾,一去不回,其中的情感伤害对于这年纪极需要家的新移民安可说不轻。 她不爱他,为什么未来加国不说,等来了几个月后有了居留身份才说。她不是骗婚骗感情那还是什么呢。我相信网友的眼晴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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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良心回归 发布: 回复:回复:这木然整个一个汉奸形象! 木然就喜欢你这种恶妇,对了还有高山,你们都属于一类,吃人不吐骨头.祝您猪年大发,用这钱再找一个强壮老外,生一个同样没有良心的杂种... 大家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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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墨子 发布: TO 木然 请问,木然,是你的真名吗? 你只会打探别人的隐私,更会津津有味地品评安太太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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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圣金 发布: 相信灵魂吗?相信报应吗?知道有人不信.多行不仪,定有报应.走着瞧吧. no. perhaps you should not rely on supernatural forces for justice. moreover, the evidence of spirits and afterlife is just as vague as the evidence of that his wife is immoral. from when has people's testimony on internet become a reliable source? from when are we obliged to make a judgment from a very unreliable source? face it. none of his so-called friends, pro or con his wife, can be identified in real world nor is there any legal claims that can be traced. seriously, why is everyone so fervent about someone else's family business (conspiracy it may sound like) that they really know nothing about and that the legal system will take care of, when global warming would probably wipe out half of human kind pretty s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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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处理安钢事件上,张女士有相当的自由。她可以有多种选择,例如:她可以直接与安钢的家人谈,而不一定要与委托人谈;她可以选择在情绪安定下来再谈,而不一定要马上谈;她可以找律师,委托专业人士处理,而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处理……张女士这样处理问题,有什么品德问题吗? 以上话语像话吗? 什么叫“处理安钢事件”?什么叫她“有相当的自由”?她丈夫死了,一个月过去了,公婆家的人要同她谈谈逝者的情况,相互安慰一下,她有选择谈与不谈的自由?她要找别人代谈?她要找律师代谈?家常亲情,又不是打官司。她心虚啥?安钢亲属还等着她承诺过的送安钢的骨灰回国呢。 追思会上,遗属应该始终站在灵台前,接受来者的慰问,感谢大家的到来,这是起码的人之常情,她懂吗?何况安钢在这边举目无亲。当时,如果不是大家“千请百邀”,她会出来吗? 有网人担心,假如张女士仍是安钢保险金的受益人,这对安钢80多岁的母亲以及15岁的孩子不公平,这种结论是否下得过早了些?张女士说,一切按照加拿大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潜台词可以理解为相信加拿大的法理是公正的;反之,那些反对张女士这么做的人,前提设置是什么?在某些人的潜意识里,是否已经先入为主,先假定加拿大政府的规定有不公平和偏颇的地方? 法律,就是定下的法律而已,就一定“公平”和不“偏颇”吗?就这个特殊的案例而言,大家担心一下这个“合法”可能会不合情合理,有什么不对呢? 3月4日,几位“委托人”透过加国无忧网,提出为安钢国内家人募捐一定的生活费,并声言这并非是安钢在国内家人的意思。这几位同胞为何要发起这个行动呢?这种目的模糊又令人困扰的募捐,结果将会给张女士带来什么样的压力,相信大家都能想到。不知道这几位代理人提出这一想法的时候,有没有问过自己,这样做合“情理”还是合“法理”? 为张女士的夫家募捐,张女士应该感谢才是,为什么她会有“压力”呢?再说,她有点“压力”又有什么关系呢? 再有,笔者很难理解几位“代理人”隐姓埋名地发起这个呼吁那个报告,既然你们是面向社区,而且发表言论,起码应该有一个有名有姓的代表走出来,而不应像在BBS那样隐身随意发布信息。 已说明:“我们7人,分别是安钢的司机工友、安大校友和安徽同乡会的义工。” 他们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正式受托于安钢的国内亲属。他们是和安钢一样、普普通通的人,他们的姓名不重要,“委托小组”,就是他们共同的名字。 请问,木然,是你的真名吗? 现在在明处的是“七人小组”,在暗处的是张女士们。现在他们(等于张女士的夫家人)要找到张女士坐下来好好地、开诚布公地谈谈,很难很难。 如果,在法律上你们尚未具备代理人的资格,又怎能要求张女士与你们商讨善后处理问题? 木然,你怎么这么“浮躁”地猜测,“在法律上你们尚未具备代理人的资格”呢?请再去看一眼。依法受托的七人小组,全权代表着张女士的夫家,张不见他们,难道不说明她不愿与夫家人坐下来“唠唠家常”吗?她非要与夫家人法庭上相见吗? 在西方社会里,民众更多依靠的是法律,而不是包青天。 多谢你的指教,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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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良心回归 发布: 这木然整个一个汉奸形象! 整天靠趋炎附势赚取一点可怜的自尊,表面道貌岸然,实质好坏不分,助纣为虐,总以为自己已经进入主流社会,真正是一个依靠嗟来之食为生的小人.... 除了骂,还会啥? 安夫妇一事,扯出汉奸来啦! 这那里是,这还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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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祝你好运,ro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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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靠趋炎附势赚取一点可怜的自尊,表面道貌岸然,实质好坏不分,助纣为虐,总以为自己已经进入主流社会,真正是一个依靠嗟来之食为生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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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圣金 发布: 请rossi不要好为人师,小学生网友不要说别人是丑陋的网民,个述己见,人生在世多不易,请互相客气,不要切换主题.祝2人快乐. 好,虽然和你意见相左,但你还是有面子。那我就不再当小学生的老师,也教不好。小学生就随便撒野吧,谁愿意管就管,不愿意管就拉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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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rossi不要好为人师,小学生网友不要说别人是丑陋的网民,个述己见,人生在世多不易,请互相客气,不要切换主题.祝2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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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逝者已去,在我个人理念里,不幸的事件既然已经发生,结果无法改变,那么,我们应该给当事人多一些时间,让所有的不幸者得到安宁。所以,在“安钢事件”上,我基本处于阅读状态。 既然如此,您又何必写这篇文章呢? 既然“安钢事件”的讨论已从简单的家庭事件中抽离出来,成为公众性的讨论,那么,个人以为,讨论者在表达观点时,是否应该将一些个人化的情绪尽量压抑,多从社区角度,从现有法律的角度去思考? 您是法律方面的专家? 笔者在之前的文章提出:我们都不是当事人,我们并不在安钢与张女士之间的情感中,亦不能掌握事实的全部,我们凭什么去判谁对谁错?如果讨论者仅是凭知情者片面的资料,就发起对某人的声讨,我们是不是过于简单和冲动,这种冲动不是“浮躁”又是什么? 那您又是凭什么在这旗帜鲜明的站在张女士一边来指责众网友们“浮躁”呢? 现在的状况,一切如meemee所感慨的:“人们疯了。他们已经不能接受任何不同意见,已经不能进行正常的思维和理性的分析……这几天的经历告诉我,没有了理解和宽容,这个世界真的会变成地狱。” 您在此引用MEEMEE的话,无非是想表明“众人皆疯您独醒” 对吧?很想知道是什么让您有这么好的自我感觉?不过我不得不说,您的自我感觉比您的文笔要好太多了。 在这里,笔者只是想换个角度去思考,而并非刻意为张女士辩护,亦非指责“风压差”们。因为同样的,笔者也是个旁观者,不能轻言谁对谁错。 您确定您仅仅是个旁观者吗?您确定您的这篇文章是站在中间吗?作为一个旁观者,您是否说的太多了? 在处理安钢事件上,张女士有相当的自由。她可以有多种选择,例如:她可以直接与安钢的家人谈,而不一定要与委托人谈;她可以选择在情绪安定下来再谈,而不一定要马上谈;她可以找律师,委托专业人士处理,而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处理……张女士这样处理问题,有什么品德问题吗?至于她表达的,按照加拿大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来就是法理以内的,是符合法律的,旁观者谴责她什么呢? 作为一个旁观者,您替张女士想的倒是很周到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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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meemee的贴。 安刚,你在天国听得到吗?第一个听到你的不幸,三天了,我无法释怀,我难过啊!无时不刻,你就在我眼前晃悠,刚刚还看了你在Rolia的文章,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好的文采,知道你的生日很快乐,可你为何刚过完你本命年的生日你就匆匆走了呢?你表面这么乐观,这么顽强,可我最了解你内心的酸和苦,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却硬把它变成你最甘心的负担,多希望苍天有眼,把你的伟大变成那人的良知,在你走后做些不遭天遣的行为,以慰你那在天国的灵 ,让你在那个世界不继续苦难和疲惫,放心地去天国寻找你梦想的伴吧!这里的一切你的朋友和我们会处理好的. 不知你有何感想?请在此回帖。(不要说太忙没时间。) 网路不是你说的“虚拟的世界“它使人的内心的真实反映。每个人在网上的表现能精确地反射出他/她的灵魂。有的高尚,有的丑陋。 如何区别,网民的眼睛!还有,高尚的网民在需要之时敢于亮相, 丑陋的网民则只会永远躲在阴暗角落里。他们见不得人。rossi 十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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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学生 发布: 丑陋的网民则只会永远躲在阴暗角落里。他们见不得人。rossi 十个很好的例子。 小学生,错别字,屡教不改,唉,怪我教育方法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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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meemee的贴。 安刚,你在天国听得到吗?第一个听到你的不幸,三天了,我无法释怀,我难过啊!无时不刻,你就在我眼前晃悠,刚刚还看了你在Rolia的文章,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好的文采,知道你的生日很快乐,可你为何刚过完你本命年的生日你就匆匆走了呢?你表面这么乐观,这么顽强,可我最了解你内心的酸和苦,你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却硬把它变成你最甘心的负担,多希望苍天有眼,把你的伟大变成那人的良知,在你走后做些不遭天遣的行为,以慰你那在天国的灵 ,让你在那个世界不继续苦难和疲惫,放心地去天国寻找你梦想的伴吧!这里的一切你的朋友和我们会处理好的. 不知你有何感想?请在此回帖。(不要说太忙没时间。) 网路不是你说的“虚拟的世界“它使人的内心的真实反映。每个人在网上的表现能精确地反射出他/她的灵魂。有的高尚,有的丑陋。 如何区别,网民的眼睛!还有,高尚的网民在需要之时敢于亮相, 丑陋的网民则只会永远躲在阴暗角落里。他们见不得人。rossi 十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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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mee是安钢出事前走得比较近的好朋友,谁证明,是否混淆视听.敢站出来吗,为张女士,安钢说公道吗. 相信灵魂吗?相信报应吗?知道有人不信.多行不仪,定有报应.走着瞧吧. 大货车司机在外工作,最痛苦的是寂寞,同公司司机经常用对讲机通话,安钢做大货车司机一年,张女士来加时正是他做大货车司机不足6个月新手,同行两人跑长途的时间多,谈话的时间多,他的同行肯定要比一般人了解情况多,试想一下,两个男人之间的话题,事业,家庭,爱情,难道少吗?一个不足6个月货车司机的新手,能有多少精力去和不同的人讲截然相反的故事.一般2年以上,货车司机就是熟练工了,一年左右的新手易出错,何况精神状态不佳.张女士的所做所为难道不是对安钢的精神折磨,肉体的伤害是看的见,精神上的伤害是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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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退出 发布: 不同的人不同的命!刚刚美国获3亿大奖之一的,就是一个卡车司机,当他在卡车里听到自己中了1亿1千万美元时惊呆了. 安钢,也是卡车司机,但是没这个命! 就这样还有人利用安钢来正在且没完没了的陷害,折腾我们的女同胞安太。不让他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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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人不同的命!刚刚美国获3亿大奖之一的,就是一个卡车司机,当他在卡车里听到自己中了1亿1千万美元时惊呆了. 安钢,也是卡车司机,但是没这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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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学生 发布: rossi, or 乌言, 睁开你的眼睛看看周舟的新贴吧。 你好像也打错字了吧?没关系,这不是“质“的问题。但是你在这里的种种言论反映的是你的“质”的问题。 突然见我觉得你就是那种“丑陋的中国人”。我不会骂人,这只是对你得一种我认为很贴切形容。 一个小学生还知道自己就是那种“丑陋的中国人”。不简单哪,看来我没白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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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老人鱼 发布: 谈谈我对事件的看法: 1、第一次看到安钢遇难的消息,感觉很难过,又一个华人移民为生计奔波而惨遭不幸,移民加拿大害死人! 2、逐渐地关于安钢的介绍多起来,特别是有人登出了安钢贴在网上的诗,不知为何对他的同情反而减弱了,一个快50的老男人,写这些煽情的东西...... 3、起初的报道只是说事发时,前面有一辆别克车,别克车主也受了伤,逐渐就成了安钢舍己救人。 试问你们都坐在安钢的车上么?怎么好想亲眼看见的似的, 凡事想当然,拔高英雄形象的文革遗风依然旺盛, 再说了,各位都在开车,想想看,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情况?车速太快、思想溜号、跟车太紧....... 谁的责任? 安钢遇难很令人痛惜,但分析事情要客观,先入为主最终会吃亏的 车速太快、思想溜号、跟车太紧....... 谁的责任? 他们认为这是安太太害的! 是安太太害了舍己救人的英雄,所以他们一切唯恐天下不乱的所作所为就是把我们的女同胞安太当成敌人啦。拉一个打一个,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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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i, or 乌言, 睁开你的眼睛看看周舟的新贴吧。 你好像也打错字了吧?没关系,这不是“质“的问题。但是你在这里的种种言论反映的是你的“质”的问题。 突然见我觉得你就是那种“丑陋的中国人”。我不会骂人,这只是对你得一种我认为很贴切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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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老人鱼 发布: 谈谈我对事件的看法: 1、第一次看到安钢遇难的消息,感觉很难过,又一个华人移民为生计奔波而惨遭不幸,移民加拿大害死人! 2、逐渐地关于安钢的介绍多起来,特别是有人登出了安钢贴在网上的诗,不知为何对他的同情反而减弱了,一个快50的老男人,写这些煽情的东西...... 3、起初的报道只是说事发时,前面有一辆别克车,别克车主也受了伤,逐渐就成了安钢舍己救人。 试问你们都坐在安钢的车上么?怎么好想亲眼看见的似的, 凡事想当然,拔高英雄形象的文革遗风依然旺盛, 再说了,各位都在开车,想想看,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情况?车速太快、思想溜号、跟车太紧....... 谁的责任? 安钢遇难很令人痛惜,但分析事情要客观,先入为主最终会吃亏的 你的看法也偏执了吧?首先,活着的安钢也是个普通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没有人把他看做是个完人。他是个你感觉中的风流才子也好,花花公子也好,他和他的所有亲属在这次悲惨事件发生后都值得同情。50岁的老男人就只能跟你一样闲着抠脚丫玩?人都死了你说这些是否有些过分?他出了车祸,发生的原因有许多可能,也许我们永远都不得而知他当时处理紧急状况的一瞬间,人们只是抱着良好的猜测那一瞬间发生了什么。那也是一种可能性不对吗? 这跟文革遗风拔高英雄扯得上吗?网络本来就是一个抒发情感的地方,如果你看不惯尽可不看,对死人留点口德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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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对事件的看法: 1、第一次看到安钢遇难的消息,感觉很难过,又一个华人移民为生计奔波而惨遭不幸,移民加拿大害死人! 2、逐渐地关于安钢的介绍多起来,特别是有人登出了安钢贴在网上的诗,不知为何对他的同情反而减弱了,一个快50的老男人,写这些煽情的东西...... 3、起初的报道只是说事发时,前面有一辆别克车,别克车主也受了伤,逐渐就成了安钢舍己救人。 试问你们都坐在安钢的车上么?怎么好想亲眼看见的似的, 凡事想当然,拔高英雄形象的文革遗风依然旺盛, 再说了,各位都在开车,想想看,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情况?车速太快、思想溜号、跟车太紧....... 谁的责任? 安钢遇难很令人痛惜,但分析事情要客观,先入为主最终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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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网络的作用。 首先,网友在网络上不是在撰写法律文件,任何一方发布的信息也不是红头文件。网络给大家提供了这么个平台更多的作用是让大家可以充分讨论某一具体事件的社会视野。可以肯定说大众的舆论导向代表了一种共识,那就是社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要求每一个网友都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只能发表法律层面的表述干脆就关了论坛拉倒。 那么对待安钢事件在论坛上的讨论是否有意义呢?我觉得很有意义。尽管某些讨论中出现些情绪化,甚至过激的语言但不能就此认为所有的讨论都属于“浮躁”。这些讨论中我们不乏看到一些有价值的社会信息,比如政府对“工伤,亡”的政策条例,比方界定婚姻合法性的论述,再比方对死者及亲属从情感上的爱护和权益上的建议,更重要的是通过安钢事件人们普遍表达出了一种道德和良心上的认知,它与法律基本无关。木然先生在这里使用你的“欧洲文艺复兴”还有那些“主义”给人的感觉就是自以为学识渊博的故弄玄虚。这里没有人如你所说的那样 “在某些人的潜意识里,是否已经先入为主,先假定加拿大政府的规定有不公平和偏颇的地方?” 是个人都知道,法律不等良心,因为法律只是界定了某一普遍的行为规范准则,不可能为某个个案而独立立法。即便如此安钢事件如闹到法庭上结局如何也不是你说的算。这里没有人表示要反对法律,也没有人认为“情”就大于“法”,那是你自己的惯性思维使然,认定华语社区文化必定是“儒家文化”必定是“正所谓情大于理,情大于法 ”。我想问问木然先生,为什么你会得出这个结论?是否你也看到了公众舆论中所占上风的“情”字。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公众舆论的一致性?是因为你说的大家都是因为那个万恶的“儒家文化”所至?我看你是在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藐视大多数人的智商。很多人和我一样对安钢及他的家事起初是一无所知,正是通过网络双方发布的信息客观得出的理性认识,正如你所说的一枚硬币有正反面,如果我认定了这一面是头像而你认定的是另一面为什么不可以?这只代表了我的看法不行么?事实上从几率上来讲,如果100个人认定那是头像一定比5个人的否定要更接近于真实,如果你非得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我也无话可说。 另一个让你看的不爽的事就是所谓“7人委托小组”,这是一个受当事人安钢亲属委托授权的符合法律程序的为其合法权益维权的义务组织。这有什么不妥?他们须要公布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代理权但不是必须在这里,更毋须得到你的认可吧?他们只是在必要的时候面对法律程序要求时出示自己必要的履历。他们也可能以其它理由拒绝暴露在公众因为他们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律师。他们只是一些因安钢的利益攸关亲属无法亲自到加拿大处理有关事宜时的授权代理人, 本身并不涉及法律层面的事物,那是律师的事。他们是否捏造了这个授权,你的拿出证据,你的所谓假设“假设有两组人,他们都躲在背后,都声称是代表家属,那么我们相信谁?” 是非常无聊的让人恶心的假设,谁都像你一样撑饱了没事干专干些吸引眼球的事。委托人是否值得你信任并不重要,授权人信任就足够了,这是常识。至于对公众的号召也是要看他们行事是否能得到公众的信任,至少当前我们所看到更多的是支持。 最后我想说,我没有任何预置立场(至少没有足够的信息来确定自己的立场),我也不赞成任何过激的情绪化的言论。 其次,通过安钢先生的不幸事件也让我从中学到不少有益的东西,看到双方那些为“情”为“理”而擎臂疾呼的朋友们,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都让我们看到了希望,那就是良心未茫的正义,那是“情”那也是“理”,木然先生你可以不肖,但你这个靠小报起家的名人应该知道没有我们广大华语读者的支持,你啥也不是,好自为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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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olia.net/forum/forum_showPost.php?pno=2834560 http://www.rolia.net/forum/forum_showPost.php?pno=2882683 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自己的妻子,不大可能在新婚妻子登陆前发贴征女友吧?再联想到有人说女方为婚姻投入了十几万,所以这件事可能从一开始就是商 婚。如果真的是这样,双方的感情纠葛不能完全归罪于张,因为本来就是场假婚姻。也许后来双方都动过真感情(不是同时),但对方不接受,这个也无可厚非。但张不辞而别,卷款刷卡的行为比较恶劣。而且,如果是商 婚,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再来和人家的老娘和孩子抢遗产,就说不过去了。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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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大妈素质比较高?! 对了,“主流”嘛。哈哈! 忘了中国的古话了,提醒你一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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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没了地吵,这多日子了,该让安先生清净一会了,安钢的家人会解决好所有的问题。如果真有安钢家人委托的什么人,可以与张女士坐下来,谈一谈。51网也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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