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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款潜逃加拿大:因为思家回国去自首

一架从加拿大飞往国内的飞机在宁波机场降落,出来一名西装笔挺的男子,朝着人群中有警察的地方走去。

因诈骗罪,两年前,陈老板携老婆孩子逃往了加拿大,并一直过着安逸的生活。

“国内才是真正的家。”为了能回家看看,11月8日,身为逃犯的他,两年来第一次踏上了家乡的土地。

陈老板,40岁,宁波人,在美国经营一家企业,在镇海也开了家分公司。

2007年4月份,陈老板的公司与镇海一家资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陈老板应将一批废变压器卖给这家再生资源公司,这家再生资源公司将货款31万美元货款交付。

不过钱付了之后,陈老板一直没有将货物交割。

2008年12月,这家资源公司在屡次催讨无效后报了警。

陈老板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列为网上逃犯,之后陈老板带着老婆、孩子潜逃去了加拿大,躲避国内警察追捕。

今年在“清网行动”中,镇海警方找到了陈老板在国内的一名哥们,也是他的生意伙伴。

民警隔三岔五地去找这位好友,和他沟通,谈心、拉家常、讲政策,消除了对方的顾虑。

之后,这位好友作为“中介人”,主动与远在加拿大的陈老板取得联系,进行规劝。

陈老板知道,虽然老婆孩子都带去了国外,在外面有自己的公司,过得很安逸,国内的警察抓不到,但人在外面,有家不能归,也很痛苦。

在了解投案自首的政策,《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规定,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后,陈老板终于同意从加拿大回国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本报通讯员 林炳潮 本报记者 斯问

作者:斯问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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