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踪卖淫案 少女陈艳走出收容所后
我们讲述的,不仅仅是一个少女的“罗生门”,而是每个城市边缘家庭的常态——没有统一户口、没有体面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甚至没有公开确凿的婚姻关系……
在深埋在地下的“灰色生态链”里,他们的生存如蝼蚁般卑微,却在努力寻找光明。
引子:
2009年3月16日晚上,16岁少女陈艳带着一名王姓男子走进她的家,跟踪而来的是王家桥派出所“抓嫖”的联防队员。当张安分和前夫生的两个女儿走出铁门,打算去吃烧烤,她们的世界从此被撕裂开来。八个联防队员抓走了那名男子,还有陈艳的父亲刘仕华,养母张安分,张安分和前夫生的两个女儿,和小女儿的干爹——40多岁的单身男人普恩父,他被打断了两条肋骨,两个小女孩则被打成轻微伤。被制服的张安分跪在地上,听到联防队员在她身后说,三男三女,正好。——这就是惊动全国的3.16“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的发端。
之后的进展扑朔迷离,张安分和前夫生的两个女儿以涉嫌卖淫被捕,但同年6月2日证实两个女孩都是处女。7天后,警方认定刘仕华在鉴定结果中造假,卖淫的人也从妹妹变成了姐姐陈艳。
之后,陈艳在指控父亲“容留卖淫”的证词上签了字。11月10日,“昆明少女疑似卖淫案”第一次开庭,被警察认为“卖淫”的陈艳拒绝了出庭为父亲辩护。经过12小时的庭审,四位律师的无罪辩护,最终一审判决刘仕华以及其同居女人张安分“容留卖淫”罪成立,但因为“不构成严重社会危害”,免于刑事责任,被羁押在西山看守所已经半年的刘仕华,当庭释放。而陈艳则被收容教养半年。
2010年1月19日,陈艳早早起了床。她穿好衣服,静静地坐在床沿等待。今天是她羁留在收容所的最后一天。半年前,16岁的陈艳因为“卖淫”被昆明市收容所收容教育。去年的12月21日,她在收容所里度过了她的17岁生日。
收容所外,父亲刘仕华与养母张安分早早就在土路上,等了两个多小时。一个蓝色的路牌,写着“昆明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左转25米。”附近是轰鸣的工地,土路上有机车压过的痕迹。张安分戴一顶白色帽子,穿着正装,挽着一只红色塑料袋,里面装着新衣服。刘仕华焦灼地向大门内张望。自从去年6月被带入看守所,他经历了夏天,秋天和冬天,有九个月没有见到女儿了。
他的心愿最终得到了落实。九点之后,有工作人员叫陈艳出来办理手续。她与同屋的女孩一一告别,相约以后再见,其中一个女孩不禁哭了起来。陈艳沉默着走过一道一道的关卡。实际上,她并不十分想跨越这些门槛。她甚至非常害怕再见到父亲。
上午十点,刘仕华在收容所门口办理登记,进入收容所,看到朝思暮想的女儿。她低着头,垂手慢慢走了出来。两个人抬眼看到对方,都没有说话,陈艳没有哭,脸涨得有些红。刘仕华没有拥抱她——这并不是这个倔强男人的习惯。
他在收容所门口放起了鞭炮。今天是他们父女重逢的大日子。他特意穿上几年前买的100多元的蓝色西装。西装不太合身,领口上有一只金色的小蜻蜓。他严谨地穿着白袜子,黑皮鞋——这些都是他去谈“土石方”工程时穿的:他是一个郑重其事的人。为了接女儿,特意包了一辆小面,花了100多元钱,他不心疼。他的 “昂贵”西装的裤脚沾满了泥,他亦不觉得可惜。
陈艳穿着裙子、靴子走出来,分明是一个青春期的袅娜的少女。养母张安分示意她换上新衣服。父亲一言不发给女儿穿上鞋带。她就在路边换了上了新的白色运动鞋。她的深蓝色套头衫,前面写着不成样子的英文,也是新买的。换衣停当,他们一家人才上了车,面包车在泥路上颠簸了几下,拐了几个弯,很快地驶上了回家的大路。
车至王家桥,刘仕华在10个月前一家人被打跪过的街上,第二次放起了鞭炮。路灯上有监控器,据说曾经录下他们被打到跪起的录象,现在又录下刘仕华接女儿回家的情形。
他提着鞭炮一路响着,三个人穿过狭窄的巷子,右拐,到了自家门口。大门前的臭水塘一个月前被填平了,依然堆着垃圾。一个搬进来约半年的老头子下楼,漠然地走来了。他告诉我:你们记者不要来采访了,我们相信警察说的。一个昆明人对我说,当地派出所对外来人口中的云南昭通人和贵州毕节人特别头疼,这恰好是张安分和刘仕华的家乡。
在这非节日的炮竹声中,陈艳低着头,一言不发地跨过门槛,右转数米,随即走进了熟悉的大屋。他们家旁边的门紧闭着,用粉笔写着“内有空房”。王家桥是昆明市典型的城乡结合部,来来往往的外乡人很多,底层的诱惑让它看起来欢快又盲目,谁也不会长久逗留。
但这里,却是16岁疑似卖淫的少女陈艳的凶险之地。她于2008年的8月正式来到王家桥居住。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听话的女儿和愤怒的父亲
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到王家桥,这里充斥着20多年前土黄色单位宿舍楼群,杂乱无章的低矮建筑,参差不齐的的农民房,低洼的水塘、简陋的小旅社,KTV、游戏机房、网吧,粗糙的美容院、卖廉价日用品的小商店,这里有门面破败的药店,工商银行,派出所,中国移动。在资料里我们看到:“王家桥片区厂矿与农村交错,下岗改制企业集中,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治安状况相当复杂,治安形势严峻。”
王家桥看起来不像太平之地。我曾经见过一名站街的女人在傍晚时分,带着一名中年男人走进一间屋子,好半天也不会开灯。而在白天,一个被男人跟踪的少女焦急地向我求救,那个男人在旁边闪身而过,我把少女送到大路上,她很快就消失在人群中了。
一年多前的深夜,刘仕华、张安分曾经在王家桥目睹相似的一幕。15岁的女儿彻夜不归。他们骑着自行车在街上寻找。看到远远的,一个男人骑着摩托车载着陈艳飞驰而过,他们试图用手去拉她,却没够着。陈艳对他们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不要说话。这个手势让张安分印象深刻。
第二天,刘仕华盛怒之下,把女儿打了一顿。陈艳分辩说,那个男人是她的男朋友,是派出所的人,她要嫁给他。刘仕华放下棍子,呜呜地哭起来——他发现女儿越来越不听话了。
“只要发现陈艳和小混混在一起,我就会打她。”以“容留卖淫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刘仕华对律师说,他坚决不相信自己的女儿会卖淫。
还没有被带入收容所之前,陈艳从来都对记者否认卖淫,她只是说自己“不大听话”,因此爸爸才打她的。“每次打完我,他都会哭”,“平常他教育我在外面做事都要小心,要学会保护自己。”她说她从来没缺过钱花,要是跟家里要个十块、几十块的,也都会给。在她的印象里,虽然父亲有肺结核,但一家人没有过特别窘迫的时候。
“父亲是什么样的人?”
“他人很好,对人从来没有分别,不会说你穷他就看不起你。他是正义的人,从来不偷东西,遇到要饭的,还给他5元、10元的。”
这并不是让她最过不去的。这个女人(张安分)已经完全失去了昔日硬气。
五年前,他在工地上劳作时,有人介绍了已经在昆明工地上打工七年的张安分。她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个子女人,手的褶皱里满是灰尘,这恰恰说明了她的自食其力。他不想浪费任何时间在猜测上,开门见山地告诉张安分,他年轻偷盗过马匹,入狱服刑,他还有一个女儿陈艳在贵州老家,和爷爷一起过活,他希望张安分不要介意这些,他会给她一个看得到的未来。他们只要攒够所有的钱,就回到家乡建起一个新房子。
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就住在了一起,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张安分与前夫的两个女儿,他不但带给她们一个从未谋面的姐姐陈艳,日后,他还会给她们带来新的弟弟妹妹。当张安分为刘家生下第一个男孩刘丁,她终于吐气扬眉——十几年前,她正是因为生不出男孩而被丈夫虐待乃至出逃的。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人,带着两个幼女和 30斤苹果,一口气从昭通老家逃到了昆明的马街。
“他能养家,带得起娃娃。”张安分告诉我,“王家桥过去总是有些站街的女人,刘仕华总不让那些女的站在我家门口,说家里有娃娃,怕学坏。”她还说,他们家不是做那种事的。她在工具房的床底下拖出了锄头、铁锹,说那是在工地上,给工人们用的。“两个人一起在工地干了几年,存下了3万块钱,因为刘仕华在贵州的草屋被火烧了,他在老家没得屋子住。我们就想着,存点钱,回老家盖房子。但这个钱,因为三个女娃娃被说是卖淫的事情,也都花光了。”
陈艳乖巧地照顾着弟妹,孩子的私语,笑声,呢喃,撒娇,嗔怒,萦绕于耳。但张安分依然愁眉不展。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是承包的一个公共厕所,每个月刨去水电,可以拿到200元左右。不久后,周围房子拆迁,住户搬走,收入没有了。但这并不是让她最过不去的。这个女人已经完全失去了昔日硬气。一手带大的两个女儿还小学在读,从未在外面过夜,怎么会被人殴打到轻微伤,又被说成是卖淫女呢?想到全家被八个联防队员打跪在地上的那个晚上,她觉得“脸都丢尽了。”后来,两个女儿都辍学了。
他说,不管怎么样,她都是自己的女儿。她永远是自己的女儿。
刘仕华因为偷了一匹马,抢劫了40元,被判了九年徒刑,妻子作为从犯也被判刑。伤心过度的奶奶因此去世了,陈艳与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多年之后,张安分跟随刘仕华回家看望他年迈的父亲,她知道刘家很穷,却也没想到穷成这个样子,所谓的房子也只是一间草屋,而且还在一场火灾中化为乌有。
五年前,刘仕华终于提前了九个月被放回家,陈艳已经是一名12岁的少女。她眼中的父亲脸型削瘦,阴郁又倔强的眼睛,陌生得让人害怕。她想哭,又不敢哭,偷偷躲在了一旁,直到被大人拖出来,让她叫爸爸为止。五年后,当陈艳从收容所里刚刚放出来,她又一次害怕了。十多年前,是父亲连累了她,而这次,却是她连累了父亲。
1月19日,陈艳回家的第一天。父女一人坐在一个沙发上,各自沉默着。这和她过去的梦是一样的:父亲被放了出来,但是他却不是十分高兴,他不说话。
傍晚时分,一家人围着炉火取暖。2岁的女孩睁着狐疑的眼睛,不失时机哭闹一下。这是他们第一次全家人的聚会,他们谈起各自在派出所、看守所、收容所的遭遇。
我问陈艳,为何去年7月,对所有记者都否认了卖淫,却在收容所里,面对电视台的镜头承认了。她的脸上露出窘迫又难过的神情。她说那些拍电视的人过来,旁边还有好多警察。“他们都是审问过我的人。他们说你自己想清楚,爸爸还在他们手里。”
我问她为何放弃了第一次出庭。“他们告诉我,法庭上会有很多警察和记者,我想如果我说了真话,又怕警察不放过他。可是面对父亲说假话,又说不出来。”她的眼睛迅速红了,脸也涨得通红。“他们说,如果我按照他们说的话,爸爸就可以被放出来。”
陈艳流泪后的三个小时,刘仕华也哭了。我问他,法庭上陈艳不出庭,证词对他不利,他心里是不是难过?
他手里拿着烟,另一只手轻轻去擦眼泪。他哭了。但是很克制。
“我希望她来。我特别希望看她一眼。”
他说,不管怎么样,她都是自己的女儿。她永远是自己的女儿。
收容所里的经历
收容所有大人,也有未成年人。陈艳先被行政拘留5天,然后被收容教育半年。进入收容所之前,她曾在普吉派出所被打了两个耳光,他们让她在承认卖淫的口供上签字,随后被带入了收容所。刚进收容所她始料未及,哭了一整天,累了才勉强睡着。
在收容所的半年,陈艳偶尔收到养母张安分带去的钱,也收到了王家桥派出所送来的500元退款,对方让她写了收据——2008年冬天一次被王家桥派出所“抓嫖”时罚款。一共1300元。其中800元是检查费,不再退还。普吉派出所的人也给了陈艳送500元。
从收容所里出来的第二天晚上,陈艳突然捂着脸蹲下。鼻子里喷涌出鲜血,流了一地。她从来没看到过自己流那么多的血,吓得哭起来,伴随着呕吐。父母手忙脚乱,赶紧拿纸巾止血,妹妹们也来帮忙。他们愤怒又慌张,竟然说要去找普吉派出所理论。但最终决定先送去医院。于是,他们带着她走出黑巷,到马路上找药店。药店却说医生下班了,他们恳求了两次,希望先止血,没有得到同意。陈艳满脸的血,蹲在地上。王家桥深夜的出租车并不多,拦下一辆,车却不肯停,径直走了。刘仕华背着她,总算转到了一个社区里的医院,似乎已经没什么人了,他们摸着上了六楼。
陈艳说派出所的人大声吼你,会打你。打脸,扇耳光。她之前经常会头晕,头疼,在收容所里也流过几次鼻血,却都不要紧。但这一次,我目睹她的恐惧、哀号,血挂在她的脸上,我目睹他们在深夜四处寻找医院,打车,止血,一边慌张,一边愤怒和恐惧。我目睹了她的无助,软塌塌的身子倚着,一心想回家。我紧跟其后,亲眼目睹了父母的无奈,焦急,愤懑和悲伤的眼泪。
对话陈艳
M.C.:你过去在昆明和朋友怎么相处?
以前,和小混混玩,吃烧烤,唱卡拉OK,吹牛皮。我最小,大家都护着我。
M.C.:是否有性行为?
我会喜欢小混混中的其中一个。喜欢之后偶尔会发生性行为。
M.C.:第一次发生性行为在什么时候?
15岁的时候,在西双版纳。17岁的男孩子。他的叔叔认识我的父亲。他家婶婶还来我家提过亲。那时候,我还太小,父亲拒绝了。
M.C.:2008年8月份到了昆明,有交男朋友吗?
没有好好正式交过。他们喜欢我,在一起开心,有时也想我做他们的女朋友。有时候相处下,感觉不好就分开了。
M.C.:有给钱吗?
他们有时候会送礼物。有时候要给我买衣服,我不要,他们要给我钱,我也不想要。我要和他发生性行为不是为了要他的钱。
M.C.:你和几个人发生过性关系?
小混混朋友比较多,发生性行为的有4~5个(不好意思,低头)。在哪里玩,有时候,就在哪里开宾馆。
观点
北京社会生活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师、中国性学会性心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钱坤:
人在遇到重大事件时无法处理过度的情绪,会紧急自我保护,将情感过度抑制,这种状态持续太久,随时会出现心理崩溃。陈艳现在的平静是很危险的,必须警惕。
每个人都生活在内在与外在的多重标准之间,陈艳坚持自己没有卖淫,法院却认定她卖淫,在这种剧烈的矛盾之下,她的心理可能向两个极端发展:一种是完全丧失对社会的信任,攻击性指向外界,做出彻底反抗社会道德评价的事情,比如不久的将来真的去卖淫;另一种是她出自强烈的自尊,攻击性指向内心,造成自伤。在这个案子中,陈艳曾指控父亲容留卖淫,只有这样警方才会放过她;她成长过程中母亲长时间缺失,父亲是她核心的情感支撑来源。她现在害怕见到父亲,正是内疚的体现,内疚与社会伤害双重叠加,内外受困可能会彻底瓦解她的安全感和自我信心,我非常担心她会毁灭自身。幸好她身上还有一些积极因素:陈艳曾说她跟那些 “小混混”“喜欢之后偶尔会发生性行为”,她不那么“听话”,对性比较自然,这给她的心理恢复带来希望。我们现在可以做的,就是提供社会支持,尽快对她做心理干预,找专业心理治疗师与她建立长久的亲密关系,帮她重建信心和安全感,在经济上也对这一家做些帮助,这是挽救她的最好办法。作为一个心理专家,我很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女人必须帮助女人,这才能最终拯救女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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