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网站管理员 发布:
首先,我要表示抱歉,因为有关这个帖子的一些批评我看到了,并且引用了此文字的帖子我也删除。并且我找了很久,没有发现原帖,以为其他的管理人员已经删除了。所以,这个帖子一直被保留着,刚刚才删除。
另外,我也请大家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在看到不妥文帖后,尽量使用“通知管理员处理”功能,通知我们。如果要真心希望删除一些不妥的文帖,这是最好的途径。因为现在这样回帖,我们不见得能看得到,看到了,找你指的那个帖子也很费劲。
再次感谢大家支持!
Here you go.
http://www.51.ca/bbs/search.php?s=&action=showresults&type=forum&searchid=1397684#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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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v51
2007-04-1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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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不平_则鸣 发布:
回复:不值得同情
不能说这母亲有病, 只能说是太自私了!
老赵咋能为了生意, 打起这孩子主意来了? 不懂!!!
孩子当然由自己的母亲来养为好. 不能养, 为什么要生? 不懂!!!
可怜的孩子...
Who is the father of the child? Where is he now??
圆梦特别版:谁来收养这个1岁的孩子?(第4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