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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籍法:张虹女儿是中国公民(第4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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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母女,也赶快做风险评估,就说回去危险,没工作,要不就现在让中国政府保证给你一份工作,否则会去就要要饭,要学赖和高,做就做到底,坚决不回去,做风险评估,谁都不要回去,难民什么的都作评估,让加拿大养着,因为赖昌兴的钱都被加拿大挣了,那可是中国百姓的血汗钱,所以,中国百姓也要让加拿大政府放点血,这才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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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inahu 发布: 出去吃饭去喽,和大家撤谈很开心,谢谢。祝大家周末愉快! 周末愉快!好好吃长胖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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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母女要用牛奶金的,而赖和高是可以用从中国贪来的钱养加拿大很多人的。你以为加拿大政府是傻子,分不清该谁回去?所以,让他们都留在这里,一个吃,一个养加拿大。平了。我们就看着就是了,那些帮赖和高的的人,最好也帮帮着母女,这里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穷富差别。明白了吗/千万不要再帮着富人说话了,就让那母女根赖和高比,这里不是讲人权吗?要不回去就都不回去,不要两国政府都欺软怕硬。 支持我的顶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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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nina2004 发布: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出去吃饭去喽,和大家撤谈很开心,谢谢。祝大家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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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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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nina2004 发布: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都要回去 只怕赖是中国有人怕他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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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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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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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你还不如继续隐着呢。 按照国籍法你也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估计你舍不得。张女更舍不得把她的女儿申请成中国国籍,大家说对不对啊? 不同意,干吗要入劳什子加拿大籍,回中国都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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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中国或者留在加拿大对于张虹来说都是夜茫茫,路茫茫,没有前途,人又老,又没有钱,连孩子的爸爸都不知道在哪里,她和她女儿的命运只有一个字难难难!!!我们51 每一个朋友都生活比她好 再过10年她就50了,如果回中国生病怎么办,如果不能工作女儿怎么养?如果在加拿大她生病有免费医疗,如果没有能力抚养小孩还有儿童保护机构至少生活有最基本的保障 最后张虹,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可怜的女儿,想着自己走错的人生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连想得到51朋友同情的梦想都破灭了,如果要和女儿一起回中国,如果老了或者生病了,谁来抚养她的可怜的女儿。 为了得到51朋友原谅,决定去跳桥,以死来得到51朋友的同情 希望大家可以同情她的女儿让她有好的未来,她会告诉安钢51朋友对他家人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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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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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eilong 发布: 看来“清溪”的汉语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本来想对此案保持沉默,但看到你一直在跟着“代表”先生在胡缠蛮搅,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重出江湖。请注意,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是用分号分成两部分。前面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这点大家都容易明白。关键在第二部分,“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里面你们的理解就有分歧了。紧接着分号的一个“但”字,让后面部分对前面部分作了不同的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分号前后两部分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 共同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在外国出生 2. 不同点 :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多了“并定居在外国”及“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找到了共同点和不同点,现在再看怎么理解“定居在外国”。所谓定居在外国,是指在国外合法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即已经取得所在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偷渡到国外而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如张虹}, 以及没有所在国身份的中国留学生、短期探亲的中国公民,应该不属于“定居在外国”的范畴。而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中国人,当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再看“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在加拿大,这一点实际上对分号前后两部分都适用。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所以,不管张女是否“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SHERRY 都具有加拿大国籍。 结论:尽管SHERRY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张虹愿意,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女儿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大家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你还不如继续隐着呢。 按照国籍法你也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估计你舍不得。张女更舍不得把她的女儿申请成中国国籍,大家说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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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tinahu 发布: 同意!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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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eilong 发布: 看来“清溪”的汉语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本来想对此案保持沉默,但看到你一直在跟着“代表”先生在胡缠蛮搅,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重出江湖。请注意,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是用分号分成两部分。前面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这点大家都容易明白。关键在第二部分,“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里面你们的理解就有分歧了。紧接着分号的一个“但”字,让后面部分对前面部分作了不同的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分号前后两部分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 共同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在外国出生 2. 不同点 :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多了“并定居在外国”及“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找到了共同点和不同点,现在再看怎么理解“定居在外国”。所谓定居在外国,是指在国外合法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即已经取得所在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偷渡到国外而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如张虹}, 以及没有所在国身份的中国留学生、短期探亲的中国公民,应该不属于“定居在外国”的范畴。而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中国人,当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再看“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在加拿大,这一点实际上对分号前后两部分都适用。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所以,不管张女是否“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SHERRY 都具有加拿大国籍。 结论:尽管SHERRY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张虹愿意,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女儿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大家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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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代表先生的帖子里这样说: 報導這樣講的: 中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夫妇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且没有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孩子出生在国外,也具有中国国籍。 而国籍法里是: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是谁给他权利解释“定居”为:“且没有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的? 看来“清溪”的汉语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本来想对此案保持沉默,但看到你一直在跟着“代表”先生在胡缠蛮搅,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重出江湖。请注意,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是用分号分成两部分。前面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这点大家都容易明白。关键在第二部分,“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里面你们的理解就有分歧了。紧接着分号的一个“但”字,让后面部分对前面部分作了不同的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分号前后两部分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 共同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在外国出生 2. 不同点 :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多了“并定居在外国”及“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找到了共同点和不同点,现在再看怎么理解“定居在外国”。所谓定居在外国,是指在国外合法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即已经取得所在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偷渡到国外而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如张虹}, 以及没有所在国身份的中国留学生、短期探亲的中国公民,应该不属于“定居在外国”的范畴。而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中国人,当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再看“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在加拿大,这一点实际上对分号前后两部分都适用。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所以,不管张女是否“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SHERRY 都具有加拿大国籍。 结论:尽管SHERRY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张虹愿意,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女儿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大家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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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再作毫无意义的争论了,无论张女士是否被遣返,最大的赢家是51网站:增加了人气和点击率,舆论方面赚得了关心同胞,同情弱者的好名声。最后的赢家是孩子的亲爹:一夜风流之后,销声匿迹,不但把责任推得以一干二净,而且可以躲在暗处静观其变。一旦张女士和孩子合法留加,就跳出来申请团聚。或者万一女儿将来有了出息,大富大贵,再冒出来来个骨肉相认。否则这样的包袱还是甩得越远越好,不管甩给加国还是中国政府,反正都是全体纳税人来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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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性侵犯前科的精神病人Mylvaganam Vaasuhan 是否应当被送返Whitby 的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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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顺便留点课外作业。死打蛮缠你学得不错,但这里招式有点用老了。例如:你以为你是谁啊?同一句话最多不超过两次,高水平的只用一次。你这是第三次重复了。 😁 ---------- 跟你這種不停帖鬼臉的人用的著什麼高不高招的。 我再教你一招:那叫粘貼。省事著呢。 你是誰呀,跟你費事值嗎。老把自己當個什麼似的 你看你,還有心去數我用過幾次。可對你,我從來不用大腦就對付了。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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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立法的有爺們也有娘們,都比你聰明。可你無論是爺們還是娘們都無權在這裏胡攪蠻纏。 你以為你是誰啊? 顺便留点课外作业。死打蛮缠你学得不错,但这里招式有点用老了。例如:你以为你是谁啊?同一句话最多不超过两次,高水平的只用一次。你这是第三次重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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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来日方长,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活到老学到老,小车不倒只管推。今天就到这里,下课!! 😁 ------------ 氣跑啦,小心別血壓高。 張虹女兒還等你培養當總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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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既然跟着俺长知识,再不教你就丢俺的脸了。 其一,释法只有人大有权,没有的词谁也无权加上去。其二,一国判断非法,另一国也可能就是合法。所以定居前没加上合法两个字,是那帮立法的爷们都很聪明。 --------- 立法的有爺們也有娘們,都比你聰明。可你無論是爺們還是娘們都無權在這裏胡攪蠻纏。 你以為你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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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日方长,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活到老学到老,小车不倒只管推。今天就到这里,下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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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哈!真不知道世界上還有羞恥兩字。 昨兒有個網友說:這個娘們胡攪蠻纏!真對! 信网友的话还是信俺的话?真的白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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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那是!好好锻炼锻炼,跟着我你就长知识吧。 😁 ------------ 哈!真不知道世界上還有羞恥兩字。 昨兒有個網友說:這個娘們胡攪蠻纏!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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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定居,就是合法定居。沒有一說。前面不用加修飾。 看你可憐無知,給你講點小兒科常識。 既然跟着俺长知识,再不教你就丢俺的脸了。 其一,释法只有人大有权,没有的词谁也无权加上去。其二,一国判断非法,另一国也可能就是合法。所以定居前没加上合法两个字,是那帮立法的爷们都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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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给了鼻子还不上脸,只好自己找台阶留下来了。 😁 ----------- 這是你們家的地方嗎?我留不留關你屁事? 有時間還是多想想怎麼把張女的女兒教養成加拿大總督吧。責任可是不輕呢。 至於我,你放心,想讓我走啦?偏就想呆這兒了。到要看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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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別老出來丟人。 還有,你喜歡你的鬼臉就show吧,我也鍛煉鍛煉,適應適應。 那是!好好锻炼锻炼,跟着我你就长知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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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定居前面有合法两个字吗?你又犯了修改法律的错误了。只有人大才有释法权。说你丢人现眼你又要唧唧歪歪的了。 😁 ------------ 定居,就是合法定居。沒有一說。前面不用加修飾。 看你可憐無知,給你講點小兒科常識。 別老出來丟人。 還有,你喜歡你的鬼臉就show吧,我也鍛煉鍛煉,適應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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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這智商真服了。給鼻子就上臉 给了鼻子还不上脸,只好自己找台阶留下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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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明白俺的良苦用心就好。 ------------- 這智商真服了。給鼻子就上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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