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首页
资讯
找房
工作
黄页
美食
打折
集市
汽车
APP下载
广告服务
登录
还未登录,
立即登录
忘记密码
注册账户
快捷导航
常用入口
租房
发布
管理
黄页
发布
管理
工作
发布
管理
集市
发布
管理
汽车
发布
管理
工具
汇率
彩票
天气
用户中心
修改密码
修改邮箱
修改昵称
修改头像
电话认证
绑定电话
帮助中心
注册
未登录
登录后体验完整功能
收藏的新闻
收藏的黄页
收藏的工作
收藏的二手
收藏的汽车
我的收藏
黄页广告
发布的租房
发布的工作
发布的二手
发布的汽车
我的发布
资讯
二手房
MLS®
新房
Newhome
租房
Rental
经纪
Agents
行情
Trends
学区
School
找房
工作
黄页
集市
汽车
美食
加国无忧APP
立即下载
51找房APP
立即下载
评论列表
[ 点击查看繁体版 ]
加国无忧旗下站点
加国无忧APP下载
无忧资讯
/
本地
/
根据中国国籍法:张虹女儿是中国公民(第4集)
/
全部评论
/
根据中国国籍法:张虹女儿是中国公民(第4集)
阅读全文
Rose2013
2007-04-20 17:51
举报
0
那母女,也赶快做风险评估,就说回去危险,没工作,要不就现在让中国政府保证给你一份工作,否则会去就要要饭,要学赖和高,做就做到底,坚决不回去,做风险评估,谁都不要回去,难民什么的都作评估,让加拿大养着,因为赖昌兴的钱都被加拿大挣了,那可是中国百姓的血汗钱,所以,中国百姓也要让加拿大政府放点血,这才是平衡。
回复
清新小溪
2007-04-20 17:44
举报
0
最初由 tinahu 发布: 出去吃饭去喽,和大家撤谈很开心,谢谢。祝大家周末愉快! 周末愉快!好好吃长胖点! 😠
回复
Rose2013
2007-04-20 17:39
举报
0
她们母女要用牛奶金的,而赖和高是可以用从中国贪来的钱养加拿大很多人的。你以为加拿大政府是傻子,分不清该谁回去?所以,让他们都留在这里,一个吃,一个养加拿大。平了。我们就看着就是了,那些帮赖和高的的人,最好也帮帮着母女,这里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穷富差别。明白了吗/千万不要再帮着富人说话了,就让那母女根赖和高比,这里不是讲人权吗?要不回去就都不回去,不要两国政府都欺软怕硬。 支持我的顶以下。
回复
久石让的粉丝
2007-04-20 17:32
举报
0
最初由 nina2004 发布: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出去吃饭去喽,和大家撤谈很开心,谢谢。祝大家周末愉快!
回复
Rose2013
2007-04-20 17:29
举报
0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回复
久石让的粉丝
2007-04-20 17:05
举报
0
最初由 nina2004 发布: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都要回去 只怕赖是中国有人怕他回去吧
回复
Rose2013
2007-04-20 17:04
举报
0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回复
Rose2013
2007-04-20 17:03
举报
0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回复
久石让的粉丝
2007-04-20 17:01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你还不如继续隐着呢。 按照国籍法你也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估计你舍不得。张女更舍不得把她的女儿申请成中国国籍,大家说对不对啊? 不同意,干吗要入劳什子加拿大籍,回中国都不方便
回复
Kamille
2007-04-20 16:59
举报
0
回中国或者留在加拿大对于张虹来说都是夜茫茫,路茫茫,没有前途,人又老,又没有钱,连孩子的爸爸都不知道在哪里,她和她女儿的命运只有一个字难难难!!!我们51 每一个朋友都生活比她好 再过10年她就50了,如果回中国生病怎么办,如果不能工作女儿怎么养?如果在加拿大她生病有免费医疗,如果没有能力抚养小孩还有儿童保护机构至少生活有最基本的保障 最后张虹,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可怜的女儿,想着自己走错的人生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连想得到51朋友同情的梦想都破灭了,如果要和女儿一起回中国,如果老了或者生病了,谁来抚养她的可怜的女儿。 为了得到51朋友原谅,决定去跳桥,以死来得到51朋友的同情 希望大家可以同情她的女儿让她有好的未来,她会告诉安钢51朋友对他家人的支持和帮助
回复
Rose2013
2007-04-20 16:58
举报
0
狗屁逻辑。高山和赖昌兴可以靠钱赖在加拿大,他们一个孤儿寡母为什么就一定要回去?真是没钱什么都不行。只要有那两个人比着,谁留在加拿大都不过分。大家说是不是?
回复
清新小溪
2007-04-20 16:57
举报
0
最初由 peilong 发布: 看来“清溪”的汉语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本来想对此案保持沉默,但看到你一直在跟着“代表”先生在胡缠蛮搅,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重出江湖。请注意,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是用分号分成两部分。前面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这点大家都容易明白。关键在第二部分,“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里面你们的理解就有分歧了。紧接着分号的一个“但”字,让后面部分对前面部分作了不同的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分号前后两部分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 共同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在外国出生 2. 不同点 :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多了“并定居在外国”及“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找到了共同点和不同点,现在再看怎么理解“定居在外国”。所谓定居在外国,是指在国外合法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即已经取得所在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偷渡到国外而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如张虹}, 以及没有所在国身份的中国留学生、短期探亲的中国公民,应该不属于“定居在外国”的范畴。而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中国人,当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再看“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在加拿大,这一点实际上对分号前后两部分都适用。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所以,不管张女是否“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SHERRY 都具有加拿大国籍。 结论:尽管SHERRY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张虹愿意,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女儿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大家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你还不如继续隐着呢。 按照国籍法你也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估计你舍不得。张女更舍不得把她的女儿申请成中国国籍,大家说对不对啊?
回复
peilong
2007-04-20 16:30
举报
0
最初由 tinahu 发布: 同意! 谢谢! 🙏
回复
久石让的粉丝
2007-04-20 16:17
举报
0
最初由 peilong 发布: 看来“清溪”的汉语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本来想对此案保持沉默,但看到你一直在跟着“代表”先生在胡缠蛮搅,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重出江湖。请注意,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是用分号分成两部分。前面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这点大家都容易明白。关键在第二部分,“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里面你们的理解就有分歧了。紧接着分号的一个“但”字,让后面部分对前面部分作了不同的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分号前后两部分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 共同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在外国出生 2. 不同点 :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多了“并定居在外国”及“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找到了共同点和不同点,现在再看怎么理解“定居在外国”。所谓定居在外国,是指在国外合法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即已经取得所在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偷渡到国外而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如张虹}, 以及没有所在国身份的中国留学生、短期探亲的中国公民,应该不属于“定居在外国”的范畴。而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中国人,当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再看“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在加拿大,这一点实际上对分号前后两部分都适用。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所以,不管张女是否“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SHERRY 都具有加拿大国籍。 结论:尽管SHERRY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张虹愿意,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女儿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大家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同意!
回复
peilong
2007-04-20 16:15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代表先生的帖子里这样说: 報導這樣講的: 中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夫妇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且没有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孩子出生在国外,也具有中国国籍。 而国籍法里是: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是谁给他权利解释“定居”为:“且没有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的? 看来“清溪”的汉语水平还有待提高。我本来想对此案保持沉默,但看到你一直在跟着“代表”先生在胡缠蛮搅,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重出江湖。请注意,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是用分号分成两部分。前面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这点大家都容易明白。关键在第二部分,“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这里面你们的理解就有分歧了。紧接着分号的一个“但”字,让后面部分对前面部分作了不同的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分号前后两部分的共同点与不同点。 1. 共同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在外国出生 2. 不同点 :第二部分比第一部分多了“并定居在外国”及“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因此,就“不具有中国国籍”。 找到了共同点和不同点,现在再看怎么理解“定居在外国”。所谓定居在外国,是指在国外合法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即已经取得所在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偷渡到国外而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如张虹}, 以及没有所在国身份的中国留学生、短期探亲的中国公民,应该不属于“定居在外国”的范畴。而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的中国人,当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再看“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在加拿大,这一点实际上对分号前后两部分都适用。因为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孩子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所以,不管张女是否“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SHERRY 都具有加拿大国籍。 结论:尽管SHERRY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如果张虹愿意,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女儿可以申请中国国籍。 大家看我的理解对不对?
回复
舌战群猪
2007-04-20 16:03
举报
0
请不要再作毫无意义的争论了,无论张女士是否被遣返,最大的赢家是51网站:增加了人气和点击率,舆论方面赚得了关心同胞,同情弱者的好名声。最后的赢家是孩子的亲爹:一夜风流之后,销声匿迹,不但把责任推得以一干二净,而且可以躲在暗处静观其变。一旦张女士和孩子合法留加,就跳出来申请团聚。或者万一女儿将来有了出息,大富大贵,再冒出来来个骨肉相认。否则这样的包袱还是甩得越远越好,不管甩给加国还是中国政府,反正都是全体纳税人来供养。
回复
Fan Tun
2007-04-20 16:01
举报
0
比如:有性侵犯前科的精神病人Mylvaganam Vaasuhan 是否应当被送返Whitby 的精神病院。
回复
三个戴表
2007-04-20 15:43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顺便留点课外作业。死打蛮缠你学得不错,但这里招式有点用老了。例如:你以为你是谁啊?同一句话最多不超过两次,高水平的只用一次。你这是第三次重复了。 😁 ---------- 跟你這種不停帖鬼臉的人用的著什麼高不高招的。 我再教你一招:那叫粘貼。省事著呢。 你是誰呀,跟你費事值嗎。老把自己當個什麼似的 你看你,還有心去數我用過幾次。可對你,我從來不用大腦就對付了。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回复
清新小溪
2007-04-20 15:38
举报
0
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立法的有爺們也有娘們,都比你聰明。可你無論是爺們還是娘們都無權在這裏胡攪蠻纏。 你以為你是誰啊? 顺便留点课外作业。死打蛮缠你学得不错,但这里招式有点用老了。例如:你以为你是谁啊?同一句话最多不超过两次,高水平的只用一次。你这是第三次重复了。 😁
回复
三个戴表
2007-04-20 15:36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来日方长,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活到老学到老,小车不倒只管推。今天就到这里,下课!! 😁 ------------ 氣跑啦,小心別血壓高。 張虹女兒還等你培養當總督呢。
回复
三个戴表
2007-04-20 15:34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既然跟着俺长知识,再不教你就丢俺的脸了。 其一,释法只有人大有权,没有的词谁也无权加上去。其二,一国判断非法,另一国也可能就是合法。所以定居前没加上合法两个字,是那帮立法的爷们都很聪明。 --------- 立法的有爺們也有娘們,都比你聰明。可你無論是爺們還是娘們都無權在這裏胡攪蠻纏。 你以為你是誰啊?
回复
清新小溪
2007-04-20 15:34
举报
0
来日方长,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活到老学到老,小车不倒只管推。今天就到这里,下课!! 😁
回复
清新小溪
2007-04-20 15:32
举报
0
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哈!真不知道世界上還有羞恥兩字。 昨兒有個網友說:這個娘們胡攪蠻纏!真對! 信网友的话还是信俺的话?真的白教了。
回复
三个戴表
2007-04-20 15:30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那是!好好锻炼锻炼,跟着我你就长知识吧。 😁 ------------ 哈!真不知道世界上還有羞恥兩字。 昨兒有個網友說:這個娘們胡攪蠻纏!真對!
回复
清新小溪
2007-04-20 15:29
举报
0
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定居,就是合法定居。沒有一說。前面不用加修飾。 看你可憐無知,給你講點小兒科常識。 既然跟着俺长知识,再不教你就丢俺的脸了。 其一,释法只有人大有权,没有的词谁也无权加上去。其二,一国判断非法,另一国也可能就是合法。所以定居前没加上合法两个字,是那帮立法的爷们都很聪明。
回复
三个戴表
2007-04-20 15:28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给了鼻子还不上脸,只好自己找台阶留下来了。 😁 ----------- 這是你們家的地方嗎?我留不留關你屁事? 有時間還是多想想怎麼把張女的女兒教養成加拿大總督吧。責任可是不輕呢。 至於我,你放心,想讓我走啦?偏就想呆這兒了。到要看你如何。
回复
清新小溪
2007-04-20 15:25
举报
0
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別老出來丟人。 還有,你喜歡你的鬼臉就show吧,我也鍛煉鍛煉,適應適應。 那是!好好锻炼锻炼,跟着我你就长知识吧。 😁
回复
三个戴表
2007-04-20 15:23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定居前面有合法两个字吗?你又犯了修改法律的错误了。只有人大才有释法权。说你丢人现眼你又要唧唧歪歪的了。 😁 ------------ 定居,就是合法定居。沒有一說。前面不用加修飾。 看你可憐無知,給你講點小兒科常識。 別老出來丟人。 還有,你喜歡你的鬼臉就show吧,我也鍛煉鍛煉,適應適應。
回复
清新小溪
2007-04-20 15:21
举报
0
最初由 三个戴表 发布: ------------- 這智商真服了。給鼻子就上臉 给了鼻子还不上脸,只好自己找台阶留下来了。 😁
回复
三个戴表
2007-04-20 15:18
举报
0
最初由 清新小溪 发布: 明白俺的良苦用心就好。 ------------- 這智商真服了。給鼻子就上臉
回复
加载更多
没有更多
广告报价
APP下载
x
x
根据中国国籍法:张虹女儿是中国公民(第4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