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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加拿大要求把具有“加拿大国籍”的江玉山送回加拿大,那么具有中国国籍的高山和赖昌星呢?!是不是也应该同等的送还给中国?!既然高山和赖昌星在加拿大也正不停的享受着加拿大司法程序带来的长期拖延甚至永久赖下去的便利,为什么江玉山就不能也“享受”一下中国政府给他的“永久赖下去”的待遇?!从这种不平等的国际交往现象来看:中国的确需要继续保持目前这种高速发展和强大的趋势,否则还会退回到一百多年前被西方国家任意支配的地位。
it's true. there is interrelationship between these cases.
加籍维吾尔人玉山江判刑加中关系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