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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过不到一起:打打闹闹成了仇人

51网发表了一篇关于警察服务态度差的文章,引来网友Frank的一通牢骚。Frank告诉51网记者,他因为一点小事与3个警察打了一年的交道,结果令他非常不满意,他最近正在准备投诉材料,要投诉多伦多警察的不作为。

Frank说的“一点小事”其实也不是小事:他和妻子吵架动了手,妻子打了他,结果妻子先报了警,等他要求报警的时候,警察有点不耐烦。如今一年过去了,当Frank再问结果的时候,警察告诉他,这个案子撤销了。Frank急了,凭什么呀?我被老婆打了,报了警,警察不抓人,还把案子给撤了。这要是换了我打了老婆,恐怕早就抓进去了。

Frank说,事情发生在2010年的12月的一天,当时他在DOWNTOWN自己开的店里,处于分居状态的妻子找上门来,因为一点生意上的事和他大吵大闹,最后妻子控制不了情绪,动起了手。

Frank知道,在加拿大什么都可以干,就是不能打老婆——他的好几个朋友都因为这事被关进去过,有人还因此散了伙。所以Frank边挡边退,一路逃跑,但是架不住妻子拳打脚踢,还是落下一点伤,脖子上被抓出了血印子。还好商场里有保安,Frank连连求救,保安把Frank 妻子拦住带走了,并警告Frank妻子从此禁止再进入该商场。当保安问Frank要不要报警时,Frank说,他的孩子才7岁,和妻子生活在一起,他不想让孩子因此受到伤害,因此请保安拍了受伤照片,把事件经过存档。以为这事就这样算过去了。

事情发生在上午11点,让Frank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2点,警察局就打来了电话,要他到警察局去录口供,说是有人报警。Frank心里很郁闷,被老婆打了,也就算了,结果老婆还先把他给告了。到了警察局,负责录口供的女警察态度很不好,冲着Frank大嚷大叫。Frank很委屈,问警察是不是也该保护自己?他指着身上的伤给警察看,并当场告诉警察要报警,告妻子伤人。

因为要录视频口供,偏巧警察局的设备出了故障,于是便约了一个时间。到了时间,Frank关了生意来到警察局,结果等了半个小时,设备还是没弄好,也没有人出来打个招呼,Frank生气了,他告诉前台,说自己还要做生意,陪不起。什么时间设备修好了再通知自己,随后就回店里去了。

第二次见面,Frank听朋友劝告,涉及法律问题要请中文翻译。结果又出麻烦了,在警察局等了一个半小时后,警察说翻译有事来不了了,再约时间吧。

第三次换了警察,主动来到Frank的店里,警察说你妻子告你抢劫,Frank说,她告我杀人也没有用,得拿出证据来。为了让警察明白,Frank做了解释,他和妻子以前合伙做生意,现在闹分居,生意就各自独立了,他与妻子确实因为生意上的事闹些矛盾,有经济纠纷,但这与抢劫搭不上边。Frank说,他要告妻子伤害,自己是有证据的。警察最后也没说什么,走了。
不久Frank接到警察电话,说是人不用来了,写个报告交上来就行了。Frank就说,因为涉及法律问题,我只能用中文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要用中文写报告,警察同意了,说到时候由他们去找翻译。

就这样一来二去折腾了大半年,Frank交过报告就等警察的回信了,结果一直没等到。

到了2011年10月的一天,Frank的室友告诉他,你的汽车被CAA拖走了,一个女士拿着车主证来的拖的车。Frank知道这一定是妻子干的,因为他的汽车车主证上是妻子的名字,分居后没有办过户手续。Frank生气了,就来到警察局报案,碰巧遇到了此前处理案子的警察,便问自己的报告交上去了,结果怎么样了。没想到警察告诉他,你的这个案子已经撤了,你们俩你告她,她告你,没法办。要想再告你自己告去吧。

等了近一年就等了这么个结果,Frank当然不干了。他说这次他一定要投诉办案警察。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有意思有意思,清官难断家务事一点都不假啊。 记得二十多年前,老公一个朋友愁眉苦脸的找上门来,咨询离婚的程序与怎么打离婚官司对自己有利,说到最后的时候,这男人愤愤地告诉我:“哼!她妈妈打过我三次!”我问他,“那一定是在这之前你打了她的女儿?”这男人说“没错”。“可我打的是我的老婆啊,而丈母娘怎么能打女婿呢?” 哈哈~~~ 道理有时候就是用来不讲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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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赞成打女人,但如果女人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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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绳之以法,不留后患". 千万别婆婆妈妈的,又是孩子,又是孩子他娘的胡思乱想,到后来闹个牢房体验生活,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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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的两口子怎么关系弄成这样,这女的也真是的,怎么会动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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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的,动手的当然应该是女的,难道还不知道加拿大男性是弱者. 虽然最后结果是女人走向悲哀,这也是没有办法,也许对男人来说是一个好结局,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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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有经济纠分,开始你不给钱你老婆气极败坏追打你,后来老婆想出拖车一招致敌,你狗急跳墙追责警察。对吧?差不多就松手,就当是男人大丈夫潇洒一次,怎么说她也是你们孩子的妈。不看僧面看佛面,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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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恶人先告状,又气急败坏的追打男人,她怎么没想一想这男人是孩子他爹呢,为什么不看着僧面或怫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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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tandr:女人找他因为钱分不公,无奈去拖车,这是导火索。警察不抓她估计是因为孩子七岁无人看、同情她。也许要的是孩子抚养费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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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仅是一面之词,应该再听听女方和警方的说辞。 遇到矛盾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 如果不能,那就应该拉开距离,减小进一步的摩擦; 否则相互刺激必然导致矛盾激化,甚至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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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听谎言吗?女方会狡辩的天衣无缝,让你死无对证.警察当然会按照女方的意思办. 要知道不是男方要往一起凑,而是女人打上门来,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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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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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fjfzzsj:你有没有脑子呀?他老婆是和他走到最近的人,是不是也应该是物以类聚呀?就算是 同样的 一群人就该动手打男人?就该恶人先告状,警察就可以不作为?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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