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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贵得惊人:监禁1人每年要18万元

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表示﹐灭罪综合法桉被人严重误解﹐青少年﹑大专学生与朋友吸大麻﹐不用坐牢﹐他要澄清事实。

倪可森接受年终访问时说﹐大麻的强制最低判刑﹐只是针对有组织犯罪﹑帮派和大麻场﹐不适用于青少年。就算是惩罚在学校附近贩毒成年人的新条文﹐犯事者被捕时要有8磅大麻﹐才可用安全街道和社区法﹐处以强制最低判刑。

他说﹕「有关大麻的法例﹐大部分没有改变。但与有组织犯罪﹑帮派和大麻场有关的贩运﹐法例确有修改。我要澄清此点﹐因为一些批评没有弄清事实。如果有人因此法桉入狱﹐他们从事贩毒。」

这个C-10综合灭罪法桉﹐将9个不同法桉结合为单一的法桉﹐预计2012年初通过。安省和魁省拒绝﹐承担法桉带来的额外成本。

单是《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修订的政府成本估算﹐5年内囚犯增加33%﹐成本达到7.17亿元﹐其中半数由省政府承担。《青少年刑事法》包括在综合灭罪法桉内。

较新数字显示﹐整份安全街头及社区法﹐5年耗费联邦政府7,860万元﹐倪可森坚称数字可靠。政府没有猜测省府的成本﹐倪可森1月会与各省司法厅长会面。

他说﹕「我告诉他们﹐关于毒品的检控﹐C-10法桉很多成本﹐将由联邦政府承担。而且联邦政府自执政以来﹐每年都增加给各省的拨款﹐最近增加24亿元。」话虽如此﹐各省的成本仍然可观﹐因为它们负责司法。

法桉某些条文﹐例如取消积犯和严重罪行的家中软禁﹐意味?更多人要在省府监狱服刑两年以下。

根据2008-09年的统计数字﹐监禁一名囚犯﹐联邦政府每天成本323元﹐每年接近118,000元。省府平均为每天172元﹐每年62,800多元。相反家中软禁囚犯﹐安省政府每天只花5.12元﹐每年约为1,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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