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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这样开车的同胞:差点要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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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报警肯定管用.我曾经碰到两位在公寓楼停车场发生车相擦的事,损失大概一百元左右.报警察后,大概二十分钟左右,警察就来了.跟人员伤亡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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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副驾驶的女人用英语向我说 女人用广东话说了句 估计不是福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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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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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作者写得太夸张。 前面用了“飞快”,然后却说速度只是在20KM以上。 “尖叫”,“浑身冰凉”,“完了,我今天要死了” “我发着抖,眼泪掉了出来” 觉得可信度不高。 写这样的文字有稿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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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试一试在停车场里开20km/hr以上,看看是快还是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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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立马往地上一坐,先讹他们几千块钱再说(也叫私了😁)。 这种人不好好教训教训,早晚要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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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测法律上如何处理此类有惊无险的事故,没有任何意义。给予不良驾驶者一个有效的、难忘的lesson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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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管警察管不管,我都觉得应该报警给不良驾驶者一个教训。 随便放过他们,下次还是这样开车,不知道下个是谁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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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有人刚来加拿大不久,这里没有想象的那么理想的天堂,不信你打911说撞车无人员伤亡,我保证二个小时内无警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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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吵架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情,而你却还放到网上,好像做了件很自豪的事,生怕人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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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最可笑的是吵架后还要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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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一个工友同样吓着了几个黑哥黑弟, 先掏腰包2000刀私了, 后 人家黑弟(坐在车里) 说吓出事来了, 目前正索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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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understand why you didn't report to the police with the Indian friend's help. You really should with almost lost your life!!! Doesn't matter who he/she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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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understand why you didn't report to the police with the Indian friend's help. You really should with almost lost your life!!! Doesn't matter who he/she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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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understand why you didn't report to the police with the Indian friend's help. You really should with almost lost your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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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understand why you didn't report to the police with the Indian friend's help. You really should with almost lost your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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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都有不守交规的人,你可以告他,但是没必要上升到是否同胞的高度,你不如直接说中国人都不守交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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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understand why you didn't report to the police. You really should with almost lost your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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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lnote:You can report, but it is not a thing only concerns to breth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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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报警,作用不大,警察不会来的,甚至都不会理。原因:1。没有发生碰撞,连接触都没有。2。人没有受伤,财物没有受损。 但还是要强烈建议把这样的司机送回驾校补习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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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中恳,因为没有碰撞,就是报警,警察根本不会来,警察要的是结果,不是想象的不堪后果!其他添油加醋的,只能是火上浇油,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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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报案!你今天原谅他们,明天可能是其他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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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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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嘴就SB的人是真正的SB.一句人话都不不会说。 赞成严惩,这次你放过了他,就一定还有下次。中国现在交通秩序混乱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只要没出事,就“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事老心态造成的,对于真正危险驾驶的行为如果一次就罚的他看见方向盘就发憷,就没有下次了,大家也就少了一分危险。那印巴人是对的,楼主觉得是同胞就应该通融是很糊涂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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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对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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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报警,不能放过这两个无良的驾车者。现在不守规则得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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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现在不守规则的越来越多,不守规则的华人也越来越多,应该严惩不贷!不然的话,下一个被撞的真的可能就是我,就是你,就是我们的爱人、孩子! 每个人下次都不要手软,坚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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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银行啊?不会是warden & steeles那个TD吧? 我就在那和一对说广东话的小年轻的吵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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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和别人吵架?是不是你们那里人特别喜欢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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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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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九段:大家看看在多伦多的中国人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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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印巴SM都没有搞清的问题:根据物权法则,凡有物业权属管理的停车场发生的交通纠纷(刑事案件除外),警察是不受理管辖的,而是由物业管理来调解! 再者,凡事要心地宽谅!不要太纠结,较真,应注重看事情的结果----------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险些酿成大祸,但是没有发生大祸,那就应该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何必再往不好的结果来纠结,论证分说对错,如果闲来无事,倒是可以论说清楚;有华裔在人行道上被撞身亡,没有获赔,司机仅被罚款(很少的钱)的前车之鉴,在此,我倒是要提醒一下各位,为了自身安全:走路也要眼观八方,格外小心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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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中的路权对私人物业和公共场所都适用, 并不是在私人物业司机就有不避让行人的路权. 中国司机是爷那一套还是改掉的好, 除非你是象前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那样有钱请好律师无理狡三分的权贵. 也奉劝那些被害了的行人, 不要姑息那些不遵守路权的野蛮司机, 这是你们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交通法规是省政府管的事, 对于行人在人行道上被撞身亡,没有获赔,司机仅被罚款(很少的钱)这种明显的法律漏洞, 自由党省府却毫不作为绝不修改法律, 充分显示了自由党宽容犯罪的一贯作风, 让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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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别在这传谣了。我见过N多次警察去停车场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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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老张:我对你的说法表示极大的怀疑! 加拿大是个讲道理的国家,ing人在人行道上走被撞死了,司机会什么事都没有?那和杀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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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够SB的。居然敢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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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轮子是够SB的, 都快被不让行人先行的中国野蛮司机撞死了, 还不报案? 放过了这对狗男女, 他们还会继续无视交通规则横冲直撞的. 这里不是中国, 没学会加拿大的交规还想开车的是爷, 就滚回中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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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在说自己吧。对于SB开车坚决不能姑息! 这样的事情,应该坚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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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torontokevin:The accident killing a pedestrain on sidewalk just involves a bicycle, not a car. Please double check before you refer to this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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