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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退一盒巧克力:被带了手铐还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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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坏了!!维权!! 以为在中国做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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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加拿大20多年了,凡是FINAL SALE的东西, 收银员必须在收款时告诉顾客,这时候客户可以选择不买,至少在收款机上贴告事,说明那些商品不能退。SEASONAL DECORATION 一般过节后不能退,从来没听说过巧克力不能退。在这个事件中,那家商店是混蛋,商场的保安和警察都是种族歧视。如果保安和警察秉公办事,他们就会告诉夏女士,如何解决问题。 根据我多年的经验,一般有两中途径:1、对于连锁店,找他们的REGIONAL MANAGER; 2、对于单个的小店,找商场的物业管理,每个商店都和物业管理签有合同,商场对于商家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 请五一网公布那家商店的名字,所有GTA华人一起抵制那家店,让它倒闭!更有力度的是所有GTA华人一起抵制士嘉堡Town Center,让全社会看到华人的力量。 对于那些踩夏女士的同胞,我真感到遗憾。这就好比咱家的兄弟姐妹在外面被人开了瓢,回家来你非但不给出头,还给咱兄弟姐妹几巴张,这象话吗?难道非要等到你自己、你配偶和孩子被拷了,你才知道什么是种族歧视吗? 华人在加拿大(也可以说全世界)受到的种族歧视最多,就是因为华人不抱团,不一致对外。如果哪个华人说他/她从来没有受到过种族歧视,那此人是绝对的脑残,或者按孔庆东的话说,是条彻彻底底的“狗”。我们华人在加拿大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有被歧视的可能,事情或大或小,反正至少让你不痛快。没有什么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靠我们华人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让全社会感受到华人不好欺负,我们才能减少被歧视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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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夏女士有不对的地方也不能粗鲁对待顾客 华人应该表达对这家店做法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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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紫色罂粟:假设一下,万一开店的也是华人怎么办?华人也“应该表达对这家店做法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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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kernelcore:对 不管什么店,以欺负弱小都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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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症结是商场没有作出普遍的告知义务而引起的争端。消费者不是网民,商家应该在店堂公布,使购物进店者得知才是正理。从告他这一条下手。 肯定能告倒商场。 假如告不倒,今后加拿大的任何商家都以在网上告知推卸责任了。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了。 夏女士应该秋后算帐,打一场挽回自己尊严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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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问题虽是巧克力引起,问题却是在商店里吵闹,丢失的尊严,如何挽回?你告商家网上告知推卸责任,嬴拿11块钱,没有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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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的时候看清楚单据也很重要。 俺的亲身经历:一张错单多300大元加币 我们曾试过老外的大超市(不敢写名字怕吃无辜律师信)买大约四十元的青菜,结果单据是380多。感觉不靠谱就站在柜台前核对,结果这位老乡(我觉得到她是本地人,也许是其他英语地区国家的移民)收银员居然把个我们根本没买的东西(用品)打了进去,这一项就300多。我们说那个是什么东西,我们根本就没有买呀,东西在哪里,让她指出来,她看了看,说对不起打错编号了。 我后来听说他们收银员有的是不小心打错编号,有的是有意打错,下班收工把这个东西拿走。 我以前觉得看单据好像没必要,人家还能骗你不成,经过这件事,我也开始不时地看看单据了。什么人都有。建议大家还是仔细看单据。保护自己。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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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加拿大,无论中国超市还是西人超市或者百货商店,每次我都在付款的同时逐项核对品名和价格.当然我核对的速度很快,绝对不会影响收银员的工作的. 结果是什么,大家可能很难想象,每一家超市都有打错金额的时候,只是比例高低不同而已.出错频率最高的居然是一家在多伦多,温哥华等地都有分店的中国超市.最常见的错误是 on sale 的产品按照原价卖给顾客.或者是买两个便宜的货品还是按照原价*2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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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去LOBLAWS买一箱桔子,才一天,烂了半箱,都说西人超市东西新鲜,好,,唉天下乌鸦一般黑,一个德性, 看了这么多回帖,算了还是不去退货,,等下LOBLAWS人家不高兴也叫警察过来,吃了告票。。还一年进不了这商场。。自认倒霉,,哈哈,民主社会,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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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你歡喜與否,總然之國內那一套不能在這地方用,否則一定出麻煩。因為情與法,是法先行,所以你有沒有見加國人供養父母,因法律無有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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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可能太胆小了吧,大声跟他们说话,他们总是很害怕的样子,怕到了极点,他们就报警了。 确实有理不在声高。不过有时候说话声音大,确实控制不住,倒不是我生气了,是因为我话说不清楚心里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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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鬼佬開始知道大吵大鬧這種國情,文化不同而已,所以只開罰單,以前有人試過俾人捉去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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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鄉村一處例,双方文化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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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不单单是一盒巧克力和文化差异的问题,实质上是法律公正问题和华人地位问题。 1.用较高的声音提出自己的意见不属于恐吓、威胁的范围,翻遍加拿大法律也找不出高声说话属于威胁一说。判断一人有无恐吓的语言看的主要是内容,“我要打死你”明显属于威胁,但是“凭什么我不能退”之类的就不属于威胁。如果该女士没有说“我要打死你”这样的话来威胁店员,商家就是法盲。 2.相反,对商家提意见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除了法律规定了言论不能涉及种族仇恨等等之外,并无规定说话的分贝。如果说话响算威胁的话,那么节日庆祝上高声呼喊的狂欢者和议会里面高声辩论的官员是不是要全部被抓走? 3.如果顾客有违法行为,你商家有权让他走。但是上面分析了,提意见与威胁是两码事,那商家让顾客走是不合适的!更无权以此为理由报警。 4.警察逮捕人需要有明确的理由,你也有权向他们问理由,只听商店的一面之词而抓人不是一个警察的基本素质!另外,随意搜人的手包也不允许,除非有证据证明里面有非法武器或毒品。 5.透过这篇文章,我看到了现代国人的劣根性之一:奴性。在国内时,人们被共产党洗脑;到加拿大,变成被这里政府奴化了,不敢说这里的社会不好,有矛盾全部变成中国人的错了,那这么华人与这么多条美狗(加狗……)有什么区别?说到奴性,还要提到二战时期的日裔加拿大人,这群人中的许多都有大块的农地,商店和渔船。但是政府一道命令下来,这些所谓加拿大公民就全部变成敌人了(类似于中国文革时的定性)。人全部被像赶鸡一样抓走不说,那么多的资产一夜之间就被变卖完了。他们大和民族的武士道精神上哪去了?现在的华人也一样,看似有那么多公司和餐馆,其实奴性重的很,加拿大政府给个你医疗保险你就变他们孙子了,就不敢说他们不好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骨精神到哪去了?万一当年日裔的悲剧重演在华裔的身上就晚了! 6.我还看到了现代国人的劣根性之二:不团结。在自己国家不团结也就算了,在外国不团结不是甘愿给洋人当孙子吗?本来华人在这里就算少数民族,还要分成各种派系互相对喷,难怪洋人要说一堆中国人一堆虫。中国社会和加拿大社会都有其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我们应该学习这里的东西,更应该推广中国的东西。在国内,大家都抱怨没民主自由,意见不同就可能被抓。这里的华人,尤其是拿到公民身份的人,好多都搁着政治权利和提意见的权利不用,真是操蛋。如果华人能团结一下的话,政治、法律、文化肯定更能尊重华人。 7.我相信51是中立、客观的网站,这种带有明显打着北美思想的宣传性质的文章和文革时期的洗脑有什么区别?这类文章都能上首页,不是笑话吗?我看应该搞一个网民投票与议论,制造好舆论氛围,让华人社区和全社会重视这类不公事件!当年那个欧洲人(忘了那个国家的)在温哥华机场被警察用电枪击毙的事情怎么搞到这么大的?就是因为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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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文章感觉是中国人就得挺,就是有骨气,不当孙子了。我怎么觉得很象台湾深绿派系做法。文革己经过去了,就事论事,上纲上线的没有必要,不就是一盒巧克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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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9月在Winners买了一对$108(税前)防水靴,但是到了12月中第一场雪我穿着出去试试,没走5分钟发现自己袜子都湿了,我一气就跑回去退货。当时收银员让我出示发票和靴子商标我都没有,两个月前的事早扔了。她表情无奈地摇摇头。但是我说我希望直接和她经理交流。经理来了我说我买的是防水靴,可刚走5分钟袜子就湿了一半,所以要求退货。虽然发票和这个靴子的标牌刚买的时候已经当垃圾丢掉了,但是当时是用签卡买的,你财务部应该可以查到底单。她没说二话就给我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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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经历对楼上几个从来只去“货物出门概不退换”的地方买东西的来说就是天方夜谭,他们不骂你是你运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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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u虑:入乡随俗是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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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纠错!冯志强是法律助理,我昨天在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 搜索时候把他的洋文名Jonathan打成了Johnathan,所以搜不到。今天重新用姓搜,发现他就是一个paralegal, 法律助理。 昨天NND这些日子,阿猫阿狗都胆敢冒充律师,到处招摇撞骗,帮着洋人对华人指手画脚! 我说这个51编辑也是,这么多律师不去咨询,为什么要咨询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法律助理呢?找这个汉奸骗子给帮洋人往夏女士雪上加霜,落井下石了批判一顿!不值。大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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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社会效果好,让新移民以致不关心法理观念的人都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我是从中增加了很多知识,谢谢51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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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边(加拿大),每个人是非得分得很明。中国大陆那种如:死缠烂打,绕着不放等的精神在这边用不上,搞不好还要坐牢,因为对方一个电话找警察就。。。。。 这个也就是说,每个人不管怎么样,除非你有生命危险,不然都得先冷静的想想后该怎么做。 同时,这里也是一个信用的国家,商场等工作人员都会按照规则办事,因为每个人都只是工作人员。 首先,个人觉得,巧克力在法律上规定是属于不能退换的产品。而且从文中可以看出,可能夏女士有打开过。许多吃的或者加工过的东西几乎是不能退换的。象电子产品,日常有些用品等是可以退换的。 其次,当工作人员告诉对方不能退换时,我觉得,夏女士得相信对方的话,而不是接着缠进去。或者问:那该怎么办? 或许对方会告诉你:没有办法了,只能自己吃之类的。 再次,当保安过去叫他出去的时候,这个时候你没有任何的借口,你得出去,因为商场属于私人物业,就象你进我家一样,我叫你出去你不出去,我就有可能报警。最多的是跟保安解释一下:因为我还有些东西得跟那个店的经理沟通,但你语气不能太粗,一粗,对方会认为好象是吵架的样子,还是会被请出去。最糟糕的是,她的英语可能导致她不容易与人沟通。 最后,警察到场时,她得解释,只是一场误会。如果她没解释,商场保安可能会告诉警察这个女的在商场内吵闹,影响商场的秩序与生意。而且他已经告诉对方出去,她不出去。那好就没办法了,所以只好找警察。 如果警察听了整个过程以后,叫你双手靠后,你还不“乖”,那么对方可能就不客气了,直接将你双手象拎小鸡一样的扣上。因为她是女的,可能警察还不会害怕她威胁到对方。如果是一个强状的人,你双手不靠后而且反抗很强烈,那么警察一只手就有可能按着枪了,预防你攻击他。 所以,我个人觉得,在加拿大,你不能用在中国大陆的那种“共”的理念去进行你的行为。 这个很简单,假如我手中有2粒糖(糖并不是很贵的东西),你是我的朋友,你叫我拿一粒给你吃。结果我不给。 那么这个时候,你会怎么样? 在加拿大人的思维里,没什么?他不给,我就没得吃了。什么都没变,就相当于没发生过一样, 而且不会影响其它的任何东西,就这么简单。 但在中国大陆人的思维里可能有些人会这么认为:妈的,都不够朋友之类的;不给面子。或者一肚子气之类的。 但是你得想一下,不管怎么样,东西是对方的,只有对方才有支配权,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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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高潮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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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平时要注意学习法律。😁 这个月刚刚跟同事学到了如何正确使用望远镜的法律知识,还真有讲究。不懂法会有麻烦滴,不经意就成了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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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夏女士是被人欺负了。未打开的物品要退,为何不可?你商场登在网上的消息谁知道?商场有欺负新移民的嫌疑。如果夏女士是位洋女人,说话再强硬一点(不是嗓门大),商场给退一盒巧克力,有何稀奇?商场每年有多少撕破打开的物品退了的。至于警察,你们要是认为他们nice,就大错特错了。警察nice怎么作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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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鼎泰超市买东西,一个中年大婶因为在蔬菜堆里挑挑捡捡,上菜的师傅看不过眼,说了几句,这个大婶立即暴跳起来,口爆国骂,周围众人个个侧目以视,良久才有服务员把保安叫来,把该大婶请走了。当时我还感叹中国人对中国人还是满顾同胞之情的,如果是在西人超市,估计那个大婶也会被警察拷起来,禁入商场,外加一张罚款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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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人超市抓小偷就是,每次抓到小偷了,警察来了根本不处理,直接就放了。上次金牛城华人超市抓小偷,倒被警察抓了,重罪起诉,比小偷还惨。不少华人还帮警察说话。结果人家主流社会民意出来了,白人老百姓纷纷抗议警察,政府赶快见风使舵,把陈旺给放了不说,还搞成个英雄,电视上到处出风头。那些帮洋人喊陈旺活该的傻眼了吧?拍洋马屁拍到了马勺子上,呵呵,下贱不下贱吧,整一代清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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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个“贱”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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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我原来以为冯志强是法律助理,我刚才去楼上提供的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 搜索了Johnathan Fon, 结果是此人既不是律师,连paralegal, 律师助理 都不是,就一个江湖骗子。NND这些日子,阿猫阿狗都胆敢冒充律师,到处招摇撞骗!连我都给骗了! 我说那个夏女士也是,怎么会找到这个片子头上,是不是便宜啊?倒被这个汉奸骗子给帮洋人雪上加霜,落井下石了批判一顿!不值。大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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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商家\商场保安报警,警察几乎都会来。 我的汽车后备箱被撬,笔记本等被盗,报警后等了2个小时,警察还没来。电话中让我留在原地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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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人多,警察怕会事件会扩大。 你的汽车后备箱被撬,最坏的事可能发生也不会是你开车撞其他人发气吧。 如同同样是车祸,在大街或停车场,有没有人受伤,警察会看情况来决定有多快来的。 当然,如果那里附近刚好有警察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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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提出许多好的建议,望夏女士引以为戒。维权可以,但为此物,以此法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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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身边的唐人,很喜欢利用商家的退货条款,不停地更换不同的东西,打开包装用上几天,再去更换别的物品,一天去沃尔玛汇款,看到服务区有人拿着已经干枯(好些年了吧)全是灰尘的盆栽,连收据也没有拿来退换的,服务员竟然也无奈給退了。在加拿大没什么事是不可能的,要看你遇见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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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真把中国人当傻瓜耍了,以为中国人对主流社会两眼一抹黑,所以就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伪装律师咯。没想到这就钻出来一个懂窍滴!翻了老底,看这个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老脸放哪。 又找到他的中文介绍。他自己都没有敢说是律师,不敢说是律师事务所,只敢说是“法律事务所”。 Y有至少4个地址,同一个电话。我就知道好几个小生意人这样到处花点小钱在别人的生意地址上挂个牌,实际上 根本是个一个人的皮包生意。 这个人的英文名是Jonathan Fon, 有个 Jonathan Fon & Associates,地址是69 Elm St, Toronto M5G 1H2, ON Tel: 4163517141 http://184.107.204.155/zh-hans/generalstore/%5Bfield_english_name-formatted%5D-14# 作为创始人和首席医生,乔纳森方法院及审裁处的法律服务,是在安大略全省范围内的法律助理行业的这些先驱者之一。 方先生提供法律服务,在安大略省法院司法打架斗殴,卖淫,猥亵行为,盗窃和/或被盗财产5,000.00美元以下的,伪造,并作出虚假陈述的被告主张; 服务特点: 专业知识和完整性 方便的地点 高成功率 专业声誉 法律服务的快车道 用得起费的优质服务 Jonathan Fon Court & Tribunal 18 Ellenhall Square Toronto, Ontario M1W 3B2 Canada Phone: 4163517141 Jonathan Fon Court & Tribunal Unit 502, 200 Consumers Rd. Toronto, Ontario M2J 4G8 Canada 又一个地址,还是背街的呢。大概是免费帮这些律师事务所拉华人顾客,换得用人家的地址。所谓拉大旗做虎皮嘛。 冯志强法律事务所 #507, 700 Bay Street 城市: Toronto / 多伦多 电话: (416) 351-7141 州/省: ON / 安大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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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巧克力弄出100做个回复帖子,也值了。巧克力里出五毛也是创举!!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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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退过不少货,从来没有没退成的。退货要讲究入乡随俗。 在商店里退货,如果经手人(一般职员)对我们说“no”,比较正确的做法是: 1. 向他(她)要求见其manager 其肯定会将此事报告给经理,其经理一般做法是要么直接告诉他(她)给退了,要么就会亲自来处理此事。 2. 如果其经理也不给退,则请其陈述理由,然后告诉他,我将进一步上诉。一是将此事向其总部上诉,二是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 政府部门的投诉方式见:http://www.sse.gov.on.ca/mcs/en/Pages/Complaint_Steps_to_File.aspx 3. 任何理直气壮的吵架是没用的。一切要依这里的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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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网友:你讲的很有道理;但是夏女士的英语不灵光,是“茶壶里的饺子,有嘴倒不出来”呀!再说声音又很大,误解为无理取闹就很正常了,结局是戴手铐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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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如果不是质量问题,一般是不能退货的,因为商家不开包无法检查退货,开包检查了,就不可能再包装卖出去。别为难商家了。 商家对售出商品的退货,是商家作出有条件的承诺,不是法律的规定,顾客最好少滥用,更不应大吵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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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一沾这种事,马上就同种族歧视联系起来了。白人在这种情况下被警察带走的事我也见过一次,用不着动不动就把种族歧视搬出来,就事论事比较客观。 象夏女士这样的人我遇见过(我甚至怀疑她同我见过的那个女士是否是同一个人)。在机场航空公司服务台同那里的服务人员大喊大叫,身边的中国人好心劝她不要喊,她扔过来一句“你不冲她/他们喊,他们就不会把你的事当事“我相信夏女士的心态可能也是如此。先不讨论店家应不应该给退,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喊大叫本身就说明你少教养。别说是20块钱的巧克力,就算几万块钱的钻戒,一个有点基本教养的人都不会闹到让别人怀疑你精神是否正常的程度。 严肃的说,我觉得夏女士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 我感觉或许一些东西压抑久了-郁闷/委屈/失望,等等,人的心理就失去了平衡,有可能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突然爆发出来,在外人看来就象个疯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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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加拿大从事零售业,也说说关于食品退货。 在加拿大,通常大连锁店能退货,包括食品。因为厂商不敢得罪大主顾,不但给他们最低的供应价,还给他们一定比例的商品损失费和回扣,让他们做Promotion。退回来的食品都销毁了,是不可以再上架销售的。而小商家就惨了,不但进货价高,还要自己负担商品损失。给你退一件,要卖五件同样商品才能弥补损失。如果有10%的顾客象夏女士这样,小商家都得破产。有些顾客不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只是为了能省颗芝麻,不吝商家会毁了西瓜。 有道是:要想公道,打个颠倒。请问夏女士,如果你是商家又会怎样? 另外,夏女士可想过你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以及他的感受没有?眼看着妈妈被铐起来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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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出同乡情 2、大骂皮肤漂白 3、中国强大,长脊梁骨 4、不知道祖宗是谁 8年前是这个套路, 现在连顺序都不改, 能与时俱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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