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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谈加国学法律:实习期年薪有6万

自约克大学法学院毕业、现为执业律师的王沛翔,提醒有志踏入律师界人士,近年来法学院有愈来愈重视学生口语表达能力的趋势,口语表达不但列为学校必修课程,法学院更强调学生的重点表达能力、口语说服力,以及英语的流利程度。

王沛翔在台湾的成功高中就读一年后,1999年先至温哥华接续高中课程,毕业后进入多伦多大学瑞特曼管理学院(Rotman School of Management)学商,毕业后又申请进入约克大学法学院习法。

王沛翔回忆,在约克大学法学院的三年,第一年是难上加难,「拉丁文、法律术语的挑战性蛮大」,但多念、多熟悉、勤做笔记,才能将各项生涩名词转为自己所用。

王沛翔初进法学院,也面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迥异,但他表示,正视法律架构的差异,就如同学习第二语言,放下既有的概念,以宽敞的心胸从头学习才会日起有功。

自法学院毕业后,不但要通过执照考试,还得要有10个月的实习经验,且需无重大犯罪纪录,始得申请律师资格。王沛翔指出,有色人种要在大公司实习可说是困难重重,流利的英语和学校的绝佳分数,是想到大公司实习的敲门砖。

王沛翔表示,在大公司实习即有约年薪6万元的待遇,而正式成为律师之后,则以倍数成长。但他强调,要申请进入法学院就读已属困难,而研读法律更是辛苦,所幸自己对研读法律判例极有兴趣,「如果读法律只是为赚钱,便会觉得枯燥乏味」。

而当初每年约1万6千元的学费,也是法学院学生的负担,王沛翔靠着助学贷款和奖学金完成学业。他回忆法学院三年的课程,每周上课约10 小时,但念书却需五倍时间;在第二年的分科中,他选择对一般民众生活有所帮助的家事法;第三年则是撰写近万字的论文。

王沛翔特别提醒新移民,加国法律与母国法律或有不同,新移民应了解加国法律并入境随俗。他举例,夫妻如有一方外遇,在本地非属触法,双方不和则适用离婚,但在台湾,外遇则为妨害家庭罪;另新移民来到加国后教导孩子的方式亦与母国或有不同,如再抱持「小孩子是自己的,可任意管教」,则公权力极易介入,他建议新移民管教孩子应凡事好言相劝。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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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律师只是工作挣钱,不是讲良心。社会期望与实际情况相差太远,对律师失望也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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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沛翔表示,在大公司实习即有约年薪6万元的待遇,而正式成为律师之后,则以倍数成长。" 說的好聽! 白人的Top 10事務所才可能有上述的實習薪水 但為大公司做些著出賣良心的工作 自己開業會以倍數成長? 除非不分類別啥都做 啥都做 啥也做不好 有專業可言嗎? 公會年會費 新制度的上課也要花費 訴訟執業保險費 辦公室花銷....有多少人願意花錢打官司? 扣東扣西七七八八賺多少? 除非明擺著用騙人上勾方式賺逃稅的錢! 很多無良律師從不給收據 也不出帳單以逃避責任與稅務 刑事或人身傷害事務所最常見 大家都應該注意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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