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Griffiel
多谢G兄评分和回复,原来以为 你是女生,看了profile 才知道是被你的头像misled。
看来我们对政府的效率和作风,都有同感。只是我认为Jason 不是问题的创造者,他是 问题的 发现者,和解决者,or trying to be. 一刀切is bad,但其他方法可能worse,什么都不做最后就是ugly。
本人不是移民专家,不能给太多 constructive criticism。想试图帮助这些被cut的申请者move on with their life。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如果我的移民visa当时被拒的话,我就不会退掉在中国一线城市那时刚买的楼房,financially 可能会比现在的我好。Anyways,a big ‘如果’。
最后送一句我的狗说的名言:
D兄高见,我也赞同“任何一个国家的移民政策都是歧视性的”这个观点,我更倾向于用“双向选择权”来替代“歧视性”这个词,呵呵。这次改革影响人数的规模和影响都很大,这已经超出了合理的“歧视性”,侵害了一部分申请人数年间的“选择权”,多国的移民行业也收到冲击,加拿大的信誉多少也会受损,至少我的两位朋友已经转向澳洲和新加坡了——这个急刹车的受害者在目前来看是三方的,三输。长远来看,也不容乐观,废除旧案,不等于不走老路,不矫枉过正。
“移民部的作风是粗鲁的,但是其动机是好的,方向是对的,也是合法的”——作风粗鲁没问题,可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形事不能太粗糙粗暴,不预先考虑后果:一个单板顽固反应慢甚至愚蠢的人同时也可能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他称职,但不出色,他严格执行法律下的规章制度,但不懂法的初衷和法的精神,不懂经济,不顾形象。他希望招到全世界最优秀、最可怜、最诚实、最朴实和最忠诚的移民,但他遭遇了某些“南橘北枳”的企业家移民、“加拿大,拿大家”的难民、“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技术移民、“人往旺处走,落地就开溜”的省提名,以及“空中飞人,奇货可居”的投资移民。应对这些灵活的个案,粗鲁是远远不够的。
再谈“一刀切”:
如果一个被cut的技术移民申请人、一个由于对方的特权武断高傲而身心受创利益受损的人,都不懂得本着法律与公平的精神,坚持控诉,那他/她就是在纵容加拿大移民政策的落后和粗暴,那就是在娇惯“Canada: The Land of Immigration”,让加拿大忘记根本,丧失未来;
如果他/她在这一刻已经对加拿大丧失了信任并充满恨意,就没有必要帮助这个失信的国家来修正改革、促进进步,不如按Dilbert所说,“重新自己的人生计划为上,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更理性更实际一些。
We are very regret that 300,000 ppl wasted a few years' waiting time. However, Canada has the right to choose its immigration policy and can change it anytime --- this fact is a risk people should be aware when they started their application. Anyway, Canada is the not the idealest country to go. So, ppl should take it easy and seek some other good oppertun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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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邦共和国
2012-04-2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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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kevin73:Obviously you live in Canada now. It's like everything in your life, when you can't have it, it looks perfect, but when you get it, it's just so so. 😉
世界日报:加废移民积案 全球串连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