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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最低“薪”情 深圳榜首海南垫底

根据大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查显示,目前大陆各地每月法定最低工资,深圳以人民币1,500元(约新台币6,978元)居冠,上海人民币1,450元(约新台币6,745元)居次,海南则以人民币830元(约新台币3,861元)吊车尾。

至于每小时的法定最低工资,北京以人民币14元(约新台币65元)居冠,深圳人民币13.3元(约新台币61.8元)排名第二,天津人民币13.1元(约新台60.9元)位居第三;落在最后的仍是海南,仅有人民币7.2元(约新台币33.4元)。

据中新社报导,大陆每月法定最低工资,落在黑龙江、重庆、江西、海南等四省市,并为排列倒数后四位,均低于人民币900元(约新台币4,174元)。

而每小时的法定最低工资,最后三名分别是吉林、黑龙江和海南,均低于人民币8元(约新台币37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2011年海南并没调整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目前每月最低工资人民币830元,与每小时最低工资人民币7.2元的标准,都是倒数第一位。

目前除西藏、黑龙江及海南,仍为2010年7月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余各地都已于去年至今年调涨。

大陆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日前透露,依大陆最低工资法则明确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法定最低工资每两年必须调整一次。

大陆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全大陆共有24个省份,去年都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总平均增幅达22%。

据悉,目前海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作业程序,已提上议事日程。黑龙江也提出要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准要较快速增长,最低工资标准要年均增长13%以上,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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