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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声音对撞 薄案处置更需突出法律

【多维新闻】薄熙来从3月15日被免去重庆市委书记,到4月10日中共宣布停止其党内的职务,至此薄熙来被全面免职。据悉,随着调查的深入,薄熙来涉及的违纪以及贪腐等案件日益清晰,同时中共内部高层对于如何处理也开始出现不同争议,甚至有声音认为对薄熙来案件的“深挖”会影响到中共的整体形象,应适可而止。

据多维新闻了解,中共已初步掌握了薄熙来数额惊人的海外资产,很有可能成为中国共产党内历史上最大的贪腐案件。而此前亲华的日本《朝日新闻》报道称薄熙来夫妻向海外转移了60亿美元的非法收入。此外,薄在政治上挑战中央树立“个人山头主义”也被广泛提及。有不少人士指出,不论薄熙来涉及经济贪腐还是政治错误,都应用公开透明的法律予以制裁,否则中共难以摆脱外界大量负面的各种猜疑与指摘。

处置薄案中共现两种声音

薄熙来涉及的案情和违纪在逐步清晰后,中共高层正进入最为“考验”政治技巧的犯错误级别的鉴定和定性阶段。按照以往惯例,但凡涉及高官落罪,中共体系内通常都有两种声音出现。据悉,薄熙来案件已经让中共高层和部分前任领导人在这两种声音中展开了内部激烈的争论。第一种声音认为,薄熙来的案情十分重大,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民众和外界的极大争议,薄熙来案件直接关系到中共的声誉,在处置上一定要避免引发外界猜疑党内政治斗争激烈和裂痕严重的猜疑。因此在处理尚不能扩大化,更要懂得“度”的拿捏,否则将会再起中共政治合法性等争议的波澜。该种声音认为,在处置手法上应遵循以往处理高官的做法,狠抓贪腐问题,轻放政治和路线问题。

第二种声音也认定薄熙来案件的确重大,但同样重大的是其个人私欲极度膨胀的政治企图。中共高层不少人认为,薄熙来的案件是把经济贪腐和政治野心相互结合的腐败,他对中共执政根基的危害性是罕见的,尤其是他把意识形态和实际行为结合在一起。这类声音认为,对待薄熙来的问题势必要全方位看待,彻底铲除薄的恶劣影响,必须严惩薄熙来案件涉及到的人和事。对薄案的处置要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历史的考验。

有熟知中国政治运作的人士对此解读说,这两种看似有结合点的声音其实代表了两类截然不同的处置态度,无不是在借用中共传统上区分“自己人”和“政治敌人”的方法来考虑对薄熙来的处置,而通常就是对“自己人”要尽量缩小范围,甚至某些方面网开一面;对“政敌”则要狠,甚至不惜“株连九族”。

对薄案处置的第一种看法代表着“保守”的声音,就是因为薄熙来的问题过于重大,从维护整个党派和巨大利益出发,必须像以往处理自己高级干部一样关起门来以“家法”处之,向外界宣布的只是法律层面的经济贪腐等罪名。该类声音认为,薄案涉及的其他人或事不宜扩大,问题严重的内部处理,不严重的进行降职免职,以后不得重用。这样做得好处是不因薄案牵连更多问题,不引起执政体系内部大的震动,对外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会逐渐消失。此前的陈希同和陈良宇是这类处置模式的代表,虽然官职和党籍全部免除,但在狱中受到了特殊的对待,二陈也老老实实的“服刑”,甚至有消息说一个已经保外就医,另一个则在杭州“静养”。

对于“自己人”而言,政治学应该有另外一条定理,如果不是永远的自己人,那就是永远的敌人。上述人士称,第二种方法其实就是把薄熙来作为“政敌”来看待。他们认为薄的问题已经严重冲击了目前中共的执政格局,他涉及的命案和经济贪腐是其次,反叛才是根本问题。西方多家主流媒体也宣称薄熙来涉嫌监听高层电话,“这是想直接挑战中央,也显示了薄熙来要夺权的意图。”这样的报道难以证实,但即便果真有如此,此类罪名亦无法公开,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就只能是经济贪污和命案,但审判应是重处,死刑是必须考虑的选项。对于涉及到该案的人员也必须严惩不贷,彻底铲除这种“政治僭越”的土壤,确保中国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政治秩序的稳定。张国焘和高岗应属此类。

法制观念应取代政治思维

对薄熙来的处理,不论是明哲保身、欲盖弥彰;还是党同伐异、斩草除根。这两类声音更多是代表政治的考量,凸显的仍旧是中共的“人治”思维。此前已经有很多声音痛陈,如果中共仍旧沿袭以往的“关起门”来处理家丑,恐怕在当今高度开放的社会和网络信息迅猛发展的年代是行不通了。此前多维社论(4月23日《薄熙来事件应成中共改革契机》)也曾提到“对中共来说,必须认识到,在今天这个时代,隐瞒和封锁资讯不再有效,民众不需要硬性教化的思想灌输。他们反感言论管制,需要更坦诚、透彻和平易近人的现代沟通方法来获悉事情本来的本来面目。”何况薄案涉及外事领域。诸多评论皆指出,以旧有的政治思维模式处置薄熙来,不论采取哪类方法都摆脱不了中共担心的非议和指摘,滋生“谣言”的垃圾环境还在!

研究中共历史的人士曾就此分析,“自己人”和“政敌”的区别,往往是非理性的,甚至是武断的,通过指认“政敌”认识什么是自己,结果对方就真的成了敌对分子,把对方先置于敌对位置的思维方式,造就了中国当今社会大量的群体性矛盾。况且,这种思维本身就人为的陷入“政治斗争”的思考处事模式。该人士认为,国家和规则才是政治的主体,任何威胁到国家主权,对冲击规则的个人和政治思维都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所以极左和极右的政治观念都不应成为处理重大问题的选择。因为从国家的角度来考虑,政治不能总是陷入讨论、争执和冲突之中。

中国大陆和海外的不少有识之士也都不约而同指出,政治不仅表现在法律上,而且要借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规范性来实现。列宁指出:“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实行依法治国,既是讲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把讲政治落到实处的必由之路。

薄熙来事件发生后,众多舆论认为中国应该借此机会启动全面的改革,而不是继续过去以政治斗争的方式“拨乱反正”。因为薄熙来事件恰恰说明中国目前实行的一套政治管制思维的迂腐僵化,落后过时。如果中共还要按照以往的方式“关门处理家事”,甚至是为了维护“脸面”而重拿轻放,就如诸多评论所说,中共的声誉在这一次次的党内“丑闻处理”中已消耗殆尽,哪里还有什么“脸面”可维护。如今要做的是重新赢回声誉,以破釜沉舟的胸怀面对党内危机,中共要真正表现出是一个具有时代使命感的政党就不能再讳疾忌医。

他们认为,中共要摆脱迂腐陈旧的政治思维方式,就必须以法律为唯一的准绳去辨别罪责,薄熙来涉及什么案件就依法处置什么案件,公开透明的审理,出现什么问题就坦诚的向外界陈述,不要再遮遮掩掩。以法律事实去说话,以真诚的态度面对公众,唯有此才能减少外界的猜疑空间,重塑符合时代发展、继续锐意改革的形象。据悉,中共高层也有很多声音认为,薄熙来案件的处理应完全依据法律模式,也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党内长期存在的痼疾,化解出现的危机。

从目前官方公开透露的薄案信息看,已经在反复向民众强调法治,中共对外业已开始把薄熙来事件更加细化地切割,并首先与外媒乐于提及党内权斗和路线斗争划清界限。分析人士称,这透露出中共在薄熙来案件中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的姿态。只是担忧中共最后还是落入“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俗套口号中,最后横生枝节的仍是旧有的政治考量。

(高君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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