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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庭梧命案判决 两犯被判15年

法官邓肯昨日指责误杀多伦多五湖学院东主顾庭梧的索志扬和王峰麻木不仁,他们将顾庭梧的尸体烧毁是令到顾的家人一生活在恶梦中。他判两人误杀罪名入狱十五年,但扣除拘留期间又遇上罢工的日子(一年算两年),刑期实为十三年,而非法禁锢罪则判入狱七年,但同期执行。

据《星岛日报》报道,法官邓肯(JUSTICE BRUCE DUNCAN)又下令两人要为加拿大脱氧核醣核酸(DNA)数据库提供血液样本,并终身禁止拥有枪械。至于何时容许假释则由假释委员会决定。他强调考虑各因素后认为两人犯下严重的误杀罪。他们有计划去绑架,在做案前十日在计算机中写下勒索字条,死者死亡后仍然进行勒索金钱计划,大意将死者放在车尾箱内,烧尸令到顾的家人一生活在恶梦中,在被捕后仍虚构故事企图开脱。

他又表示,两人从中国来求学,并非来自富有家庭,是由父母支持。但两人并无前科,并且在中学时十分守规矩。同时他唯一要考虑轻判的因素是两人年轻,心智未成熟,缺乏判断的经验,他希望两人将来可以重新投入社会。而他们亦没有案底,和承认控罪。
法官邓肯强调,这次判刑是要谴责以不法犯罪夺取他人生命的罪犯。

两人在法官宣布刑期前表示要发言。索志扬首先对顾叶清宛表示,顾阿姨他真对不起她,他抱憾发生这件事。他道歉之后向顾叶清宛作九十度鞠躬。他又向法官表示,他尊重法官对他的任何判决,祇希望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王峰亦表示非常后悔,特别是在拘留所内,每日都跪下祈祷求上帝宽恕他的罪。

主控官拉佛提(JOHN RAFTERY)昨日在结案陈词时表示,两人并没有在酒精和药物影响下为钱作案,他们冷血地取去死者的钱、他的手表和他的命。甚至在被警方拘捕后仍虚构一个故事说将顾庭梧交给第三者。他们在一个月前已计划绑架,于做案前十日已经在家中的计算机写好勒索字条,抢了死者的金钱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七日存入银行。在顾庭梧死后仍然致电到他家中要钱。他们将顾庭梧身上的证明文件取走,带到郊外用汽油烧尸。相信尸体永远不会被人发现,继续拨电去勒索。

拉佛提并列出三个案例支持他要求法官邓肯重判两名被告。他最后要求法官判索志扬入狱十八年,而王峰因为在本案祇是担任次要角色,所以刑期应为十六年。两人要服刑过半数才准申请假释。

王峰的母亲王金华和索志扬的母亲冯美枝很早就到法庭,在判刑后很快便离开。顾叶清宛则由警方保护下离去。

四十八岁的顾庭梧是多伦多五湖学院的东主,十四年前从台湾移民加国。他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由分校驾车回到其密西沙加市CHESBRO COURT的住所停车道前失踪。三天后其家人收到绑匪的勒索电话。在二十九日晚上,两被告在士嘉堡市CHIPWOOD CRES.的住所被捕。警方后来在彼德堡郊外一处丛林寻获顾庭梧的残尸。

另据《星岛日报》报道,顾太叶清宛女士昨天在法庭上怀着沉痛的心情聆听法官的宣判,最后尽管正义得以伸张,但是当两名被告向她深深一鞠躬说:「Auntie,对不起﹗」时,她还是忍不住流下泪来。

顾太昨晚在密市接受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尽管许多关心此案的亲友都认为被告判刑太轻,但她与家人都尊重加拿大司法当局作出的判决,不再对此案提出上诉。顾太说,被告虽然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但人死不能复生,她愿意宽恕他们,希望他们在狱中痛改前非,日后重新做人。

顾太说,顾庭梧十多年前创建经营五湖学院,在许多同事的协助下,培育了不少青年学子,与人并无嫌隙,万万没有料到竟会被自己招收的学生绑架杀害。中国的传统儒家思想首尚尊师重道,以天地君亲师为五伦,弒亲灭师是大逆不道的滔天罪行,如果是在中国大陆,这种罪行必难逃极刑的惩处,在加拿大因为没有死刑,被告幸能超生,顾太希望被告能幡然悔悟,不要让仇恨延续下去,稍慰死者亡灵。

顾太说,尽管本案因两名被告认罪而急转直下,节省了大量的审讯过程和人力物力,但关心此案的亲友仍然对顾庭梧被绑架后的最后历程不甚清楚。例如被告供称是将受害人锁在车尾箱内自然死亡的,且称曾供应巧克力糖及糖尿病人所需的药品给顾氏。但据了解,糖尿病的药是需要医生处方的,而顾太表示,顾庭梧的糖尿病情不严重,他平日去学校工作时,身上并不携带糖尿病的药物。

顾太说,在经历惨案和警方调查破案的日子里,她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但仍打起精神兼顾两所学校的日常运作,不希望影响学生的学习进程。让她稍感安慰的是,警方最后确认这是一宗谋财害命案,与她先生的个人生活、家庭、事业、社会关系、财物来往并无任何不正当的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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