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巴望着恶棍男妓尽快被遣返到加国,去讨伐他,让媒体照相机把他闪瞎,等着受害人家属从人群里冲上来上前打烂他的鼻子,踢爆他的蛋。
可不再巴望他被遣返了,觉得他似乎快要得逞了。
不知道,如果每隔两个礼拜给狱中的他寄去一张受害者母亲和小林的亲情合影照片,不停地邮寄,照片背面写上“ERIC--LUKA,look at the love. She was not YOUR mother!!!”,这算不算犯法和骚扰?如果不算,
我们是不是应该以合法和平的方式,让其在狱中彻底崩溃。如果定期频繁不间断地给他邮寄书面讨伐从各个角度(比如说目的和方式)都合法,那在这一前提下,我希望会有这样的一个邮寄小组并成为其中的一员,轮流定期给他寄这类东西,比如写了字的照片。
我检索了Federal Prisoners' Rights, 但密密麻麻找不出相关的法律条文。谁是学加拿大刑事法的,能不能帮助查询和启发一下?
我听说美国那边的受害者家属可以给罪犯定期邮寄某些(带情绪的)书面东西,但不知道尺度该如何把握才是合法的。
蒙特利尔中国总领事馆发布了为林俊捐款的帐号,大家都表示点心意吧
链接如下:
http://montreal.chineseconsulate.org/chn/zlgxw/t939337.htm
近日来,我馆接到许多热心侨胞、留学生及当地人士电话和信件,纷纷表示希望为遇害的中国留学生林俊家人提供帮助,捐助善款。我们对此深表感谢。据悉,康科迪亚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已为此申请设立“林俊走好”基金(Lin Jun Rest in Peace Foundation),并设立银行账户接受各方捐款。有意捐助者可与其联系。基金有关信息如下:
Client Name: Lin Jun Rest in Peace Foundation
Transit: 05981
Account: 1004696
Financial Institution #003
RBC ROYAL BANK
2157 Guy,Montreal, Quebec,Canada,H3H 2L9
CODE SWIFT: ROYCCAT2
联系方式:
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馆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林妈妈泣不成声:我们来这里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