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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父诉张显获赔1元 微博道歉30日

7月31日下午,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法院判决张显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3日内删除微博和博客上的造谣诽谤言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其新浪微博、新浪博客上连续30日分别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药庆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另向药庆卫支付1元钱精神损害抚慰金。

今年48岁的张显,是北京大学博士后,2005年后调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技术物理学院,任材料学副教授。因为与受害人张妙同属一个村,张显以一个老乡加远房亲戚的身份,介入药家鑫案,成为受害人张妙的丈夫王辉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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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代理人张显

当初在药家鑫案一审庭审进入辩论阶段时,他表现出了锋芒与犀利。据多位旁听者回忆,张显当时留给他们的印象是:情绪激动,语调激昂。他不仅当庭质问药家鑫,还公开宣布,他们(受害者家属)不愿意接受药家的赔偿。

张显喊出了药家鑫案中被广为传播的话: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药家鑫就该享受此待遇……判药家鑫死刑,是法律的要求;作为道义上来讲,我们再穷也不愿要药家的钱,因为有血的钱不能要!

后来,张显在法庭上还语带“激情”(网友看庭审视频后如此形容)地高喊:“只要能判药家鑫死刑,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分文不取!”

提到张显,王辉说道:“没有张显,药家鑫肯定被判死缓了!”

被诉捏造事实名誉侵权

在药家鑫案终审后,其父药庆卫认为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产生仇恨。2011年8月4日,药庆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张显名誉侵权。

同年9月5日下午,药庆卫又向法院增加了两项诉讼请求:要求张显连续30天在知名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刊登不少于 3,000字的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药家鑫父母因没有教育好自己孩子,残忍地杀害了张妙,应向我方道歉的……药家鑫父母也应该向全国有良知的人道歉的。

该案于去年12月29日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法庭没有宣判。

药庆卫公开道歉

7月31日,在法庭宣判前,药庆卫发布一封很长的公开信,称“为药家鑫犯下的滔天罪行和对受害者家人犯下的伤害感到深深的自责”,表示“对受害家庭表达最诚恳的道歉”。

对于网络上经常有人批评“子不教、父之过”,药庆卫在信中表示,自己深深地自责。他写道,“与张显打这场官司,只是想让张显澄清强加在我和我家庭身上的不实之词,只需要张显一个真诚的道歉。孩子走上犯罪的不归路,作为父亲我已陷入深深的愧疚、自责之中。但是作为一名将春年华献给部队的青普通退役军人,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不仅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还要忍受张显和他的网络支持者的侮辱……”

最后,他表示:我再次对受害家庭表达最诚恳的道歉,也对长期支持我们的网友表达最诚挚的感谢!是你们让我和爱人感到没有被社会抛弃,也感到这个社会还有正义、温暖和包容;更要感谢法庭给了我能在公平、公开场合说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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