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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设公仆加薪上限 上诉庭裁没违宪

安省上诉庭周二裁定,总理哈珀应对全球经济危机,采取设定公务员加薪上限的措施,做法没有违宪。

联邦政府面对全球经济衰退,在2009年3月实施《开支限定法》(Expenditure Restraint Act)。这部法令衍生出多个争议,上诉庭处理多宗相关案件,此案是其中之一。

政府的开支限定法案,为大约40万名联邦公务员设定加薪限度,在5年期间增幅稍高于9%,上溯2006年。联邦政府实施这项法案,工会的薪酬谈判权形同虚设。

司法律师协会(Association of Justice Counsel)代表2,700名联邦检察官、其他政府律师,它说这项法案剥夺宪法保证的谈判权。

安省上诉庭支持渥京立场,认为开支限定法是否符合宪法,视乎双方在法案实施前,有没有机会开展「有意义的」集体谈判程序,结果它发现,协会花了两年时间,与政府谈判,后来陷入僵局,经过仲裁解决。

法庭说,在那样的情况下,协会已行使宪章权利。

安省最高法院法官格雷斯(Justice Duncan Grace)去年的裁决,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政府。他说尽管这种做法确实侵犯宪章权利,但政府面对「前所未见的」经济局面,必须采取行动,避免「不可想像的金融灾难」,因此可以认定做法合理。不过他认为政府追溯到2006-07年的做法不合理,因为那时渥京有132亿元盈余。

渥京为这个裁决上诉,它辩称,从任何一个角度看,法案都没有侵犯宪章权利。协会则说,格雷斯的裁决不够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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