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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保多伦多市长职位? 待法官判决
多伦多市长福特的从政命运现在掌握在法官手里。
针对福特违背安省市镇民代利益冲突法的一项诉讼,原被告双方律师6日在法庭上结束控辩,下一个程序是由主审法官海克蓝做出判决,海克蓝说他会尽可能快点宣判;假如福特被判有罪,他将被迫离开市长办公室,并在今后七年内不得参选市议员。
福特被控在去年2月、一项针对他个人成立的足球基金会捐款要求退还再议案中,不但在议会发表演讲还参加投票,公然触犯利益冲突法,不过福特在法庭上陈述,基于他对利益冲突法的认知定义,他不认为做错了任何事。
不过控方律师鲁比指出,福特辩称他不熟悉市府有关利益冲突的规定,足以证明他的行为出自恶意,鲁比6日的指控显然针对福特前一天坦承他不清楚这方面规定的法庭陈述。

福特第二天出庭,原被告双方律师6日已结束控辩,将等法官择期宣判。 (加通社)
在控辩双方交叉质询过程中,福特表示,他不记得曾收到或读过提供给市议员的市府内规手册,其中注明何时需要宣称违背了利益冲突相关规定,同时他也承认在2000年首度当选市议员时,并未参加针对新科市议员举行的相关规定说明会;鲁比表示,这些事情明显促使福特做出有瑕疵的作为。
如果海克蓝法官判决福特是单纯的犯了一项错误,他还能保住市长宝座,不过鲁比认为,福特缺乏对利益冲突法的认知,将使得法官很难放过他,因为这不是一个善意的错误,福特是故意不遵守一个有理性人士应会采取的行动。
福特的问题是既幼稚,又狂妄自大。他在很多问题上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他根本不具备把这些好的出发点付出实施,并最后实现的能力。就说最近这次因为利益冲突上庭,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结果闹到法庭上不说,此君来了个一问三不知,多达79次的回答 "I don't remember" "I don't recall". 后来控方律师他记得什么,此君回答"I remember what I ate this breakfast" , 引来哄堂大笑。
我不知道广大多伦多人对他们拥有如此一位市长作何感想。
不过,我怎么看他都是一头猪,也许他是个好猪,但他确实是一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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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世道。安省政府搞ehealth,白丢了10多亿都没人管。福特出了3000刀的纰漏,这家伙认真的,跟真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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