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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一家外游 唐炜臻认向名下基金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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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脸 就是被老唐 这样的人渣和网络评论员们 丢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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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的是证据,信口雌黄是徒劳的! "检控官塔特诺在庭上盘问被告发现,其户口帐单显示,被告及其妻子,曾从上述基中过户9.3万元付信用卡数购买两辆名贵私家车;5800元购买电视;约1000元在Harry Rosen店购买西装;于2008年2月花了逾8000元带一家人到百慕达度假;约2万元付给华人示威者乘坐旅游巴到渥太华的费用;1500元的美容院帐单等。"------------这是证据. "我放进海外华人基金总计150万,用$8000 有问题吗?唐炜臻 发表于 2012-10-26 16:44 " -------------------这是空口无凭,信口雌黄. 要证实为有效证据,必须拿出付款人为唐炜臻或萧红的向"海外华人基金"投资的银行转账的证据,包括支票汇票电汇和直接电子转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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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就是一个骗子,不过还没见过比他更无耻,不要脸的东西。(不用人字是因为他不配!) 骗子的特色就是满咀胡说,谎言!! 为了忽悠,歪曲事实。 "我放进海外华人基金总计150万,用$8000 有问题吗? 唐炜臻 发表于 2012-10-26 16:44 " 唐炜臻的SB逻辑! Tang, you never make any profit so how the hell can you have 1.5 mill to put in the partnership!! That was investors' money. You are such a f__king moron!!! 混淆是非,以偏概全,掩人耳目….例子多不胜数: 『骗您的目的是善意的,就是好的,风险就能共同承担,就是战略战术的问题。』 『如果你是投资唐炜臻,你不伤害他,你的钱不但会回来,而且肯定回来,唐炜臻是战无不胜的。』 『你妈一定骗过你,但为什么你不能说她是骗子』 唐骗子,依据你的SB逻辑,那你老婆一定不是处女,但为什么你不能说她是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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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进海外华人基金总计150万,用$8000 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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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钱也不可以。这不在于钱多少。 你的所做所为真让人不齿。老唐你还是给自己留点脸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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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放进归放进,挪用归挪用。与钱数多少无关。你被允许挥霍基金里的任何一分钱吗?那钱是供你一家去玩的吗? 再说,既然借,就要还,就表示你有能力还。你现在咋穷成这样? 那150万呢?那“借的”$8000还了吗?只“借”不还,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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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你若不是装疯卖傻,就是愚昧无知,完全无视法律。玩吧,没人陪你时,监狱呆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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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29)是亮剑,诚请山寨来的记者和朋友一起去观察,纪实,控辩双方律师对持,总结所有证据和案情发言,每方都有一到两个小时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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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贪污公款不都说是借的?打借条了吗?看来检控官还是比唐老到。任凭你死猪不怕烫,旁氏骗局的所有要件都问出来了。唐肯定比邓判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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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在法庭上胡搅蛮缠把牙都忽悠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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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多说的. 走完司法程序後,就大牢伺候. 目前我個人對老唐的行為,心態,思路,有頗大的研究興致.絶對另類!!! 同為华人,但無可爭辯,中港台三地是有着不同的思想行為表現的. 對於老唐,有識之士,不妨一试,分析一下. 就像时下流行電视劇"犯罪心理:嫌犯行为"一樣,來個綜合研讨. 對正審时,主控提間方面,對付胡攪蠻缠;瘋言亂語,有莫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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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無賴!!光在中文媒體亂吠... 我幫你个忙,把你這帖翻譯了,Email 給 Judge Libman....( ) 不用謝 唐炜臻创造加拿大司法历史 Weizhen Tang is creating history in Canadian Justice 老唐這混蛋以為記者客客氣氣就是認同他.其實人家是基於專業操守和工作需要,迫不得己要面對他. 媒體朋友們不只一次的在他背後表示噁心!!!!! 路边社消息: Judge:" To give ample time for me to go over my notes and the boxes of evidence, I would like to reconvene next Wednesday, April 6th. Mr T , do you have problem with that date?" T:" eh...I think I would like to have a few days to decide..." Judge:" Are you playing games, Mr T ? In that case would you like to think about it in custody?" T:" oh , No" Judge:" We'll break for 15 minutes .. Mr T , I suggest you take this time to consider your answer before we reconvene. I have no problem in revoking your bail and a bailiff will be ready to take you in custody." After the break........ Judge:" Mr T, can you be here on April 6th, next Wednesday?" T:" Yes.“ ( sheepishly) . 鬼才相信你的版本!!!!!屈服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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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0:53 该作者此主题的帖子 该作者所有的帖子 说老唐比陳水扁更陳水扁是侮辱陳水扁!!!!! 大SB一个!! 一大早就發瘋: ................................. 几乎是所有的海外华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权力作者: WeizhenTang 日期: 2011-04-01 0910 人气: 7 reads 新移民也一样,不积极主动了解这个社会,所以,任人摆布,经常帮倒忙。 碰到一个生意人,大家都有警惕,但碰到一个伪装好的生意(加拿大司法)大家就毫无警惕,自己的利益损害了觉得无所谓,无赖。一看到奴役和镇压的工具就主动投降,什么都不要了。 唐炜臻就不一样,反复研究,调查知道自己的权力和方向,已经将法官的利益和命运跟我捆到一起。按照法律法规我是主人,法官是公仆,为我服务,保护我。 老唐,多倫多的警察是To Serve and Protect,你該告訢所有罪犯你的"重大研究結果",好將警察的利益和命运跟他們捆到一起。 老唐就是心口不一,見風轉向,人格低下,不知廉恥的一個小人!!! 不學無術,不知所云不自量力,不知廉恥的混混. 比陳水扁更無恥!!!!死不足惜的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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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常言道: 盗亦有道. 你是連道上的朋友都蔑視的人渣!!!! 人家是引刀成一快,沒有像你這樣死不要臉的. 要起你老底那用每天去看你作猴耍? 多倫多路边社消息你沒有接收到? 要不要告訢你頻度? 好像有提到你3個月沒交按揭? 每個月$1,910.85, interest only ,是吧? 欠地税超個一萬吧? 金價高,賣多一条鍊? 何必裝窮裝得那麼辛苦呢? 你老婆弟弟那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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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无耻! 这叫借??????? 人家知道吗? 这就是偷!!!!!!!!! 判他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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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NEWS.COM 2012年05月6日于9:42 下午 專門打假 说: 唐骗子入狱是肯定的!!! 三年以来只因是要走过必需的司法过程,在民事及刑事两方面。 刑事将於今秋开审,大家等着好戏吧。 本博在此打假是看不过眼唐骗子的猖狂自吹有关他行骗之事,企图歪曲事实!! 对於他那些幼稚无知有关政治时事的废话,我是视而不见的。 谁当真,谁倒霉!! 转贴:最近关于骗子唐炜臻的一篇报导..... 被唐炜臻利用了。 该报导被唐炜臻转发到一些主流媒体,OSC,捡控官,police和法律界…..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Weizhen Tang Date: Mon, Apr 30, 2012 at 9:45 AM Subject: 唐炜臻,司法系统的受害者?Weizhen Tang, victim of legal system? To: “Rider, David” , “Waldie, Paul” , “Olive, David” , Nicholas Stein , Don Peat , , “Acharya-Tom Yew, Madhavi” Cc: “Gregory Bartko, J.D., LL.M.” , “Phillip C. Umphres” ,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Weizhen Tang Date: Mon, Apr 30, 2012 at 9:38 AM Subject: 唐炜臻,司法系统的受害者?Weizhen Tang, victim of legal system? To: , , , , Cc: , , , “MacDonald, Gavin (JUS)” , , 唐炜臻,司法系统的受害者? 大中公益网096.ca 2012年04月27日 16:50 来源:大中报记者南茜(Nancy Jin) Weizhen Tang, victim of legal system? 看来该记者和王海云律师要多谢唐炜臻替他们在这些人心目中 『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能正如唐炜臻所认为….不管好丑,能曝光就可以了。 过去唐炜臻的胡说八道大多数只有中文,但这篇文字却中英并用,更被他广传。 不知道那些法官对文中一些质疑他们依律判决的说法,有何想法? 法官在Rowbotham申请被驳回的判决书中就指出唐炜臻的教育,商业经营以及他在初审时表现足以自辩!!!!! 唐炜臻不是一向自吹聪明吗? 另外报导质疑司法系统对唐炜臻的公平度,但对唐炜臻违法,不合作的行为却轻笔越过…..不平衡的报导,有误导之嫌。 不过反正不用等太久了,今秋刑事法庭上自有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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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判100年.别再浪费时间庭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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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搞! 钱一到别人手上,就凭他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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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能允许你不遵守合约条文?你又是华人,不是白人,这次看来不会放过你了,正好抓个典型。好好保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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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老唐,约2万元付给华人示威者乘坐旅游巴到渥太华的费用,那时多么风光。现在在法庭上承认一切,但却否认控罪。你承认了那些事实,那么你否认控罪又有什么用呢?唐炜臻跟着承认他未有遵从合约条文办事,只将合约当作为「指引」,同时他的家庭也需要生活费。你是聪明呢,还是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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