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福特遭免职 黄慧文李振光赞成任命市长 /

福特遭免职 黄慧文李振光赞成任命市长

多伦多市议员黄慧文与李振光28日均表示,如果市长一职出缺,应采任命方式产生新市长,不适宜再度补选,因为700万的补选费实在太大。李振光更强调,被任命的市长为过渡性质,不得参与2014年的市长改选。

黄慧文28日受访时指出,市长福特也曾就足球募款案的处理方式,听取法律建议,其间有许多补救之道,但最终福特选择摒弃这些意见。就该起事件而言,市长显然并未处理得当,因此她认为市民此时应该有权利选择更好的多伦多市政府。

而此时此刻,黄慧文并不认为应花钱补选市长。她指出,市议会在没有福特市长时如常运转,因此她建议应由市议会通过任命案,任命某人担任一定时限的市长,让福特可以专心上诉;一旦上诉案结束,如果法官裁决福特应重回市长一职,届时再由福特接回市长一职。

黄慧文认为此时如要透过补选产生市长,对市民而言,花费实在过大。至于媒体点名热门人选之一的邹至蕙,是否适合作为获任命市长人选,黄慧文则肯定邹至蕙是位优秀的政治家,深深了解多市内外,而且对社区充满热情,可以是任命市长的重要竞争者(a serious contender)。

另一位多伦多市议员李振光于28日受访时表示,市长福特已提出暂缓执行去职令和上诉,市议会应当先看法庭对该项上诉案的初步处理后,再作决定较有意义。

李振光指出,未来可由市议会另外任命一名过渡市长,或是进行市长补选。但他认为补选花费过钜,因此仍以任命过渡市长为良策。但如果任命市长后不久,法庭判定福特可重返市长一职,届时过渡市长又必须即刻辞职;但如果福特上诉的时间长达数周甚至数月,时间过长,市议会应该先行任命一名过渡市长。

至于该名过渡市长的人选,李振光认为,为求公平起见,该名过渡市长人选,在接受任命之前,应先同意不再参选2014年10月的多伦多市长改选,认清该职只是过渡市长,以免该名获任命担任过渡市长的人选,反而取得2014年市长改选的优先权。

李振光指出,该项任命过渡市长不得参与市长改选的做法,在多伦多市以外的城镇也有先例,是可行的做法。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卧槽!!!!!!任命???????? 多么熟悉的词汇,我差点儿忘了我在加拿大
回复
不管谁当市长,地税降50%,车保险降50元/月,市民就会拥护谁。否则,谁当市长都一样------政客都半斤八两。
回复
黄慧文,李振光 去你妈的,你懂不懂什么叫民主选举制度,我看你们俩个应该回家养孩子,别占着茅房不拉屎。还口口声声说为多伦多市民着想,我看你们是为自己着想,害怕新任市长不喜欢你们,让你们回家。你们是支持TTC那个加斯汀,你们都是支持建轻轨的分子,纯是个脑残的想法,并且否决了福特建地铁的好的建议,你们是一路货色,都应该回家,还当议员!别给黄皮肤的人丢脸了。
回复
黄慧文,李振光这两个华人败类, 是投票废掉sheppard地铁的主力.
回复
回复 普通老百姓:他们俩也是地区居民投票选出来的吧?这俩区住的都是'败类'?
回复
回复 从来没有救世主:问得好!
回复
展开 1 条回复
勤劳的华人一定不要因为邹是华人而选她,她是新民主党的人。新民主党是什么东西啊?只会加税!难道仅仅两年,我们就忘了苗大伟了?决不能让新民主党再上台,否则,多伦多将会破产!
回复
再选又会是福特派的, 所以反福特的就会阻挠选举、或者阻挠福特获取参选资格 福特派就是要上诉、争取推翻高院的裁决、更重要是推翻禁止福特参加重选的决定,要让选民做决定。始终事件不是贪污,个人并无得益、政府也没损失。双方对事件的性质认同完全不同、一方就抓着这“无罪之错”将福特搞倒吧了。
回复
"任命"不是民主社会的东西。 "任命"一个不是民主社会的"长"之后所带来的错误举动,都可能大过"700万的补选费";就像"垃圾袋"的决定。
回复
民主制度并非要求事事都要投票。当前完全是特殊情况,剩下的任期也就1年多,任命某人影响不大。
回复
回复 AssKick:非常的错误观点
回复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