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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移民刚来美国遭遇警察的一段亲历

2002年,俺取得了美国驾照,一时间兴奋无比,新鲜的很,傻胆大的开车上路一阵的乱跑。关于美国的交通规则可以毫不掩饰的说,我不是非常的清楚,一些基本的常识有限极了,开车经验就甭提了。这不,很快就遭遇警察飞车拦下来执行公务一次了。

那是我休息日的一天,在中部的一段小公路上,也是我有意识的开车练习,所以一口气开出去100多迈,然后再开回来。可能刚学会开车的人都知道,刚会开车的人一开车都神经高度紧张,导致很容易就疲倦。俺也不例外。在回程的路上,我越开头脑越不清醒,迷糊中,不知不觉在无人烟的乡间小公路上车速开到了95迈,连路过一个小村庄外围的时候都没有减速。现在想来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当初怎么就没有照路边的限速牌的规定来定车速呢?再细细的回忆反省,那是刚到美国不久,也没什么人开导,还是中国时的观念,偏僻的地方,无人无车的情况下,可开快没人看见。

不要认为没人看见,不会没有人来理抹你,很快一辆警车呼啸着追赶上来,我还稀里糊涂的没有意识到是追赶我呢!丢脸哈!警车一下子开到我的车前面打横停下来 时,傻呼呼的我才明白过来是拦截我呢!说来真是不好意思,我当时都不知道该把车停在左边路边上。我停下车来后。直接的反应就是照在中国坐车看见过的情况的 来行动,打开车门,走出车外,一脸无辜的表情,(也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想看看警察为啥拦我下来?要我怎么样?

这时候,我当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警车上下来一个非常年轻,戴着像草帽一样宽边的布帽子的,脖子上还围了一条和警装一个颜色的三角巾,长的来我还从来没有看见过的阳光漂亮的小警察,很像我后来在拉斯维加斯的威尼斯大酒店看到的划船的少年一样,只不过是拦我下来的警察穿着警装,浑身披挂着警具而已。

这个小警察看见我下的车来,一下子紧张的神速的后退十几米远,嘴里大声的叫着什么,我当时也是听不懂,他的左手还一直挥动着,指向我的车里。再傻再反应迟钝的我也该明白了他是叫我回到车上。(所以有人说遇到警察不知道警察要你怎么样,我不理解!)

我马上回到车里,警察这才走到我的驾驶座车窗外,一板一眼的询问起来。还好,俺当年总算还听得懂Driving licenses insurances。最后应该是帅哥小警察告诫了我一番,问了我是不是Korean?临走时给了一张Warning的罚单。当然我当时也仅知道是罚单,不知道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罚单?我没有一丝一毫的感觉受到了不礼貌的待遇。现在检讨倒是我把人家吓到了。这是我在美国开车吃第一张罚单的情景。

回到驻地,第二天上班后,我把罚单拿出来给经理看,并讲了吃罚单的经过。经理这个老美国前中国空姐大惊失色的训斥我,说:哇! 太危险了!你应该坐在驾驶室不动,警察问你要什么,你才可以动手拿什么东西,其余时间你不能动!你也是命大啊,警察没有向你开枪,那种情况下,警察开枪打 死了你也是活该!算是他的正当防卫!因为是在你的车外打死你的,警察当时完全可以认为你有袭警的意图和动作,你死了白死!她老公有个同学讲的故事说有国人在被警察拦下来后,双手在没有告知警察是在掏驾照的情况下上下口袋的乱摸,被警察误认为是掏枪反抗,结果一枪被警察打死。不管最后怎样处理,死了的还是白死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进一步的利用一切时机,向热心的老美国们虚心请教在美生存常识,还专门买了来自台湾的王再和先生写的《来美生活须知》一书,(作者是不是 叫这个名字啊?我不太确定了,书早就借给谁了,收不回来了)以及再次细读领会拿自加州的中文驾驶守则。现在的我,不说是对美国什么都熟悉,起码生活中的麻 烦少多了!尤其是警察,咱是避而远之;在公众场所咱是不高声喧哗的,碰巧了跟老美一桌吃饭,咱是尽量咀嚼不出声,有老美的场所咱尽量不跟同胞事无忌弹的讲 中文······,以免让人讨厌邹眉头,也就是歧视你吧。所以俺基本上没有感觉到过谁歧视我,也多年开车再没有吃过罚单了!

后话:

这是我的一次亲身经历,为啥今天要讲出来丢人?是因为我在上一篇博客中心血来潮,最后的时候提及了一下日前发生的同胞某女士被警察电击的事,表示了一下要 想痛斥其不懂得美国的规矩,糊涂,英语不行,连变通都不会还想走捷径挣钱,不知道上哪里去讨回自己的权益的行为。结果在某岛上被某网友专门撰文约架,还有 几位岛民也一起附和,让我感觉困惑,不知如何的来表达我作为一个也是从新移民走过来的中国人,其实是对某女士深怀同病相怜的情怀,希望她能随乡入俗,改变 自己以前的思维方式,尽可能的在异国他乡生活得轻松快乐一些。

承蒙我们的某伟人的恩情,俺在小学时期就免除了吃背书包上学的苦,中学时期更是没尝过头悬梁锥刺股的酷刑,所以现在没文化没知识没学历,不会雄文n卷的大义凛然的去网络中口若悬河指点江山,打斗辩论~~。但是又感觉被人指名点姓的约架不回应,不把自己的本意阐述清楚有点窝囊!怎么办?只好暴自己的光,以亲身经历来表达自己为啥有多嘴多舌去说人家是非长短的嗜好?好歹也算是为自己做个辩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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