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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杀校花玷污尸体有悔意未判死刑

去年夏天1名刚从台湾某大学毕业、要到台北某电视台当实习主播的校花,却在退租搬离宿舍时,惨遭住同幢宿舍暗恋她的同校生林 昆翰杀害,林男还玷污尸体,令人发指。此案苗栗地院合议庭法官因林男曾当庭哭着跪求被害人父母原谅,认为林良心未泯,昨(3日)依“杀人罪”和“侮辱尸体 罪”判他无期徒刑。

苗栗地院民庭庭长兼发言人宋国镇表示,在押的林昆翰(22岁)昨没出庭聆判。苗栗看守所指出,林男在所内生活正常,虔心读佛经,他获悉判决结果,情绪并没有太大波动。

因杀害校花(左图),林昆翰(右图)遭判无期徒刑。

死者母斥:不是人

宋国镇指出,在审理庭上,被害人母亲面对林男跪求原谅时,怒斥:“你根本不是人!我们永远都不会原谅你。”民事部分,双方仍未达成和解。

讨索电话不成行凶

检警调查,被害校花个性开朗、外型亮丽,是学校风云人物,毕业前就考上电视台实习主播。林昆翰是独子,个性孤僻,是个宅男,因功课赶不上而延迟毕业。两人在学校附近同幢大楼租屋,林男因而暗恋校花。

去年6月29日下午,女方毕业搬家;林昆翰见状便主动帮忙搬行李,趁机向对方要手机号码,但遭拒,林竟动手抢女方手机拨他自己的手机号码,遭女责骂,林即拿出预藏水果刀猛刺女19刀,将校花杀死房间里。

林昆翰还脱光死者衣裤猥亵并性侵,然后清洗尸体湮灭证据,随后逃到学校大楼顶躲藏。命案随后被隔壁一名女学生发现报警,警方锁定林男,第二天找到学校将他逮捕法办,检方求处无期徒刑。

法官认其良心为泯

合议庭法官认为,被害人为大学毕业优秀学生,刚考上电视台主播,有大好前途,却因林男一时气愤遭杀害,令家属悲痛不已;又林还猥亵侵犯遗体,犯罪情节重大,人格具危险性,本需永久和人世隔离,但考虑他深有悔意,且向被害人双亲下跪认错,显见良心未泯,故没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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