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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屡禁不止 加国无照日托再引关注

曼尼托巴省温尼伯市的一个家庭托儿所本星期被关闭。经营者目前被指控遗弃儿童罪。如果罪名成立,她可能被判处从一年半到五年的有期徒刑。

本星期二下午两点左右,一位妈妈去这家托儿所接孩子,骇然发现主人不在家,屋内只有六个从1岁到5岁的孩子。他们在没有成年人照看的情况下已经独处了至少一个小时。他们的阿姨,一位33岁的女性,在警察到达后又过了一阵才姗姗归来。尽管孩子们安然无恙,但是温尼伯警方表示,她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儿童罪。在温尼伯市开了30多年幼儿园的康迈克女士说,她为这些孩子的父母感到后怕,孩子们不能没有人照看。

家庭托儿所缺乏监管条例

这件事使曼尼托巴省以及加拿大全国的托幼服务再度引起讨论和关注。在加拿大全国,80%的孩子进的是无照经营的私人托儿所。在曼尼托巴省,法律规定如果家庭托儿所的孩子不超过4个,两岁以下的孩子不超过两个(包括经营者自己的孩子),就不需要申请执照。曼尼托巴省托幼协会的负责人维奇女士说,你哪怕只钓一条鱼,也需要有许可证,但是你却可以照看四个孩子而不需要有执照。

问题是有执照的托儿所远远不能满足家长们的需要。仅在曼尼托巴省就有一万名儿童在等待一个“有证的”托儿所的位置。维奇说,父母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找到什么是什么,但是他们找到的并不总是合适的选择。

全职主妇在自己家里帮人照看孩子,或是全职妈妈再多收几个别人的孩子一起带都是很常见的现象。她们是无证托幼服务的主力军,相当一部分非常负责,为产假结束还没找到托儿所的妈妈们解决了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但是既然无证,也就缺乏监督和管理,没有犯罪背景调查,也没有儿童保护机构的定期检查,只有在犯法的情况下警察才会介入。加拿大广播公司今年年初走访了多伦多和温哥华地区的二十多个无证日托中心,曾经见到过不称职的阿姨和低于规定标准的设施,甚至有违反法律的情况。

例如,一名家住多伦多的妇女,过去曾经因开办的托儿所违反法律被定罪,托儿所也被关闭。但现在她又干起了老本行,收费每人每月1000加元。她的丈夫还单独开了一个托儿所。记者拍摄到他在下雪天开着没有幼儿专用座椅的车接送孩子,最小的孩子只有11个月。

渥太华居民奥黛特在等正式托儿所的位置等了19个月后,终于把两岁的儿子热雷米送进一个家庭托儿所。2010年7月,热雷米在去另一个家庭托儿所参加孩子们的聚会时在后院的游泳池里溺水死亡。他的父母认为,如果儿子去的是一家正式的托儿所,或是有相关的规定管束私人托儿所,这起意外事故就不会发生。首先,在正式的托儿所,孩子的出游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另外,在出事那天,31个小朋友都挤在一个院子里,这是违法的。

专家的建议

安大略省有关部门在对热雷米的死亡进行调查后,专家们对改进托幼服务的安全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

要求安大略省所有家庭托儿所在该省教育部登记;

对家庭托儿所实行和正式托儿所同样的接收人数的限制;

对所有托儿所进行突击安全检查;

要求家庭托儿所的经营者具备急救常识;

鼓励教育部增加正式托儿所的数量。

但是加拿大托幼资源及研究机构的弗兰德里女士对这些措施是否会带来改变没有报很大希望。她说,悲剧每过几年发生一次,但是人们忘记得很快。她认为,没有一个由国家资助的托幼服务系统是加拿大的社会福利政策中最失败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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