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圈帮大佬遗孀 香港洗黑钱上诉被驳回
2007年温市高尚住宅区桑那斯区(Shaughnessy)华裔黑帮大佬遭人枪击死亡案,其遗孀袁桂英(Yuan Gui Ying,译音)因洗黑钱把犯罪所得从加国汇款至香港,在香港遭判监6年3个月,她不服及提出上诉,上月在香港上诉庭被驳回,维持原刑。
45岁男子黄宏超(Hong Chao Raymond Huang 译音)于2007年11月,在温市桑那斯区价值近600万元的豪宅门前,遭人枪击身亡。当时传媒即指出,黄宏超本身是「大圈帮」大佬。而妻子袁桂英本身是在中国大陆出生,1995年移民加国成为永久居民。消息指出,这间豪宅是袁桂英于2006年以「转让」形式,改由母亲当业主持有。
袁桂英是在丈夫遇袭死亡3年后,从中国大陆入境香港时,即遭警方根据线报拘捕,当时她的身上还有几把保险箱的钥匙。2010年,她一项串谋与一项处理不法所得罪名成立,被判刑6年3个月。上个月,香港上诉法庭维持原判。

黄宏超遇袭死亡后,警方大批人员在场封锁调查。(本报资料照片)
根据检方的控罪,袁桂英在加拿大时,曾把800万元分别汇款至香港银行共18个户口,这些户口均是袁桂英与她的亲戚所拥有。其中,汇款还分别以加币、美金、澳币、日币以及港币汇入,判决指出,不寻常的分开汇款方式,显示这些所得不是来自正当管道。
袁桂英在香港法庭出庭时表示,存在香港的金钱,是来自广东的家族企业所得。她还在恒生银行的两个保险箱内存有100万元的现金,她说这笔款项是已故丈夫的人寿保险,还出示保险公司的证明;至于把现金藏在保险箱的原因,是因为要防止小三或二奶来与她争夺。
不过,法官并不相信袁桂英的说辞,判决指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袁桂英拥有一个实质的合法收入来源。据悉,袁桂英有一个20多岁的儿子住在中国大陆,另有一个女儿仍住在加国;当年枪击案发生时,就是才年仅10岁的女儿致电报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