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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去投资:亏得让人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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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是怎么了, 陪着你们熬夜, 明天还要办事呢,洗洗睡了。。。 各位, 都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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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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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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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有个别业内人士要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来作为应不应该投诉的依据呢?难道得不到赔偿就不应该投诉欺诈行为吗? 投诉欺诈行为仅仅是为了出口气吗? 如果几位受害者形成合力,在有经验人士的指导帮助下,即便拿不回全部的损失,是不是也可以让这个无良经纪失去执业资格,为这一行业铲除一个害群之马?同时震慑那些还存有欺诈侥幸心理的不良经纪呢? 况且在没有尝试的情况下怎么知道拿不回全部损失。 受了欺诈难道能做的就是躺在被窝里哭吗? 有些经纪总担心这一事件的扩散效益,总担心魏姓理财经纪会受到相应惩罚,不免让人产生兔死狐悲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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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看不惯你这么说话。太小人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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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这儿揪,改签名是个大事,经纪基本就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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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就是不给你用3:天哪,连兔死狐悲这个成语你都懂啦,昨天真的是小看你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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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飞你撤了吧。也许她们真能把钱都搞回来呢。啥事都没有个100%肯定。要是真把钱都弄回来,真是件好事。咱们就都祝福她们吧。 英文叫:You never know... N年后希望她们再来51给个通知,让大家也高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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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面帖子里,知道她们已经投诉了。。。我们在这个胡扯,能帮她弄清点东西也好的。。。我们喊个100%能拿到,没关系的,还真对她一点帮助都没有。 这个什么破“打击犯罪”等,就知道知道在这儿骂我,除此之外还能干点正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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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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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看帐和转账、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早晚投诉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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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看帐和转账、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早晚投诉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谢谢CBMR, 对你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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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CBMR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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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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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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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有良知的业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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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打击犯罪:对不起,我不是保险理财行业内人士。我是CBMR房贷经纪行老板(不想在此做广告的,因已有读者误解,故特此说明)。只是对保险投资理财行业有比较深的了解而已,凭借良心,做事和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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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CBMR:51这里真是卧虎藏龙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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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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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看不下去了。这回想“愤青”一把。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如果潘女士有问题想私下问,可以直接联系我。 CBMR 发表于 2013-9-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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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不出来的,老唐就会哄哄你们这些人。什么人和什么人混。。但我是不做你们这些人的。。。因为你们赌品不好,赢了往口袋里装,输了掀桌子。 只有魏经纪和老唐能和你们玩得来。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4 21:29 [/quote 君子不是靠装出来的,看看你最近这些回帖,你自己已经证明一切。唉,干保险这一行可真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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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完了。 潘女士打赢官司依赖的要点: 1. 凭借手里的合同,来往信函,证明经纪篡改和造假了。 2. 联合更多的被同一个经纪欺骗的受害者一同上诉,证明这个经纪的欺骗不是偶然行为。 3. 能否从经纪所在公司和上一级监管部门的金库里得到赔偿,以及以什么百分比赔偿,有待双方的长时间较力结果。 4. 潘女士能否在今后的两三年里坚持到底,从不气馁,从不觉得得不偿失。以至少讨回一个公道为基本目的,以至少让该经纪不能再骗人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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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经纪假冒签名就应该死了。。。问题是能得到赔偿吗?离上次成交一年多,中间有帐单多次,不容易的。。。人家会质问为什么不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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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克 飞:不是该死的罪过,但是根据我的理解,足以使潘女士至少部分胜诉和得到部分赔偿。 我以前也考过life 一级 。受过初级的培训。还记得一些守则和法规。依据我的依稀浅显理解,法律和法规是保护投资人的基本投资金额,严防任何欺诈行为的。 我透露了,曾经是你的同行。我如果一直违心地坚持下去,可能比你资格还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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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和者盖寡A:她一个人去,应该可以比较满意。。。问题现在有好几个人,相同的情况,FSCO就会更多考虑迟了一年多再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会不会涨了就不报,跌了就报。。。这种情况在基金是主要案子,人家老练的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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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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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CBMR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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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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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看不下去了。这回想“愤青”一把。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如果潘女士有问题想私下问,可以直接联系我。 CBMR 发表于 2013-9-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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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帮你顶一个吧,这样我就成为“正义人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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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凡是支持魏女士的都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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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把这个帖子连续给顶一个星期。 以此化解个别人对我,克飞, 老实兄,新移民等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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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看不下去了。这回想“愤青”一把。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如果潘女士有问题想私下问,可以直接联系我。” CBMR 发表于 2013-9-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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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帮顶, 也希望你明白我,克飞,老实等对你们真的没有什么恶意。 但是这么顶的坏处是把克飞那很中性的帖子给埋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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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个好主意,这样我就可以退休了! 还有有关人多反而不好我来解释一下,这也就是我后来不鼓励他们的原因。 我可以打个比方,比如说某个中学的学生缺勤率是很低的。 如果有一个女生打电话请假生病,第二天老师一定会问她好一点了没有。 但是如果有5个女生打电话请假生病,第二天老师一定会问她们是一起去游乐场了,还是看电影了。 人多了,不表示说就是真实的了,反而透着更多的假。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4 18:50 [/q 你的这个比喻简直就是混淆概念。照你的逻辑,如果有个强奸惯犯被捕,警方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是不是就证明强奸犯被冤枉?受害人造假? 潘女士这次案例中的难点就在于她在一开始签过一份自己并不清楚的授权书,但在随后的产品转换时自己并不知情。按照规定,经纪是要经过客户的同意才可以变更投资方向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魏姓经纪编造了这样的谈话场景。但由于没有第三方的证明,这样的谈话是否真实存在就需要进一步调查。 而这时候正好有其他几位受害者有相同的情况,那么照你说法是进一步验证了魏姓经纪的造假还是客户在无理取闹呢? 另外唐炜臻案件这么多客户联名是不是起了反作用,人多了是不是说明客户利欲熏心,老唐被冤枉了呢? 我真替你的客户感到悲哀,因为你不仅逻辑混乱,还有可能真的是叵测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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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不是一个人,是有多个人,是吗?而且都是前面不知道,一年以后才知道。这和老唐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我不会阻拦你们,去了就知道了。这是一道简单的概率题。你看不懂,我也没办法。。。一般的大学生都应该能看懂的。 如果你们告的是这个经纪水平太差,把我们的基金操作得一半都不到了,那就是和老唐的情况一样,人越多越说明问题。 象潘女士这种情况,想补足损失的话,人家第一句话问的就是为什么看不到对帐单的,为什么你一年前不通知我们,现在才来?你从来不查对账单的可能性有多大,10万元呢,你不在乎?。。。算你一半可能性吧! 一人一半可能的话,5人一年都没注意到的可能性是3%,10人都没注意到的可能只有千分之一。你以为人家FCSO象你一样是傻子。。所以人多就都拿不到陪偿了,而想告到他有一人就足也。。。我就搞不懂你们找这么多人,是为了告倒他呢,还是不想让潘女士拿到补偿呢?还是其它的目的?我看你才是居心叵测!拿潘女士当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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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仑多华人理財经纪和保险经纪中,还真没见过一头好鸟!如今想要让一个人变坏,就让他去做理財,保险经纪,不成包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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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绝不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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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赚了全是我的。 不要说给经纪1毛, 1分都不用给。按契约办事不就是这样吗? 你怎么知道“所以这官司一定得打,投诉一定搞。。。”。 这全是你自己的想象吧? 你说她们的是一面之词,你把全面之词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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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那个按契约办事有问题呀,就该这么办,要不还叫什么契约呀。 一切都按契约般,一点问题都没有。 迄今为止咱们没有见那姓魏的出来说点啥,只有一方在说, 所以显然是一面之词。 虽然这一面之词也可能是全对的。 你让我说个全面之词,我向哪里给你找去? 你这不是难为我吗? 难道你认为她们说的是全面之词? 我觉着你如果有一点点常识也不会随便完全相信一方的说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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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就是不给你用3:和你一样。我也不会随便完全相信一方的说辞。 但是“所以这官司一定得打,投诉一定搞, 否则其不是显得咱智商太低,文化岁水平不高。”。。。 这肯定是你自己凭想象添加的吧? 这个你承认吧? 别忘了, 我们现在是在评论一件真正的纠纷,所以还是谨慎为好。你那想象部分被转发500次或者被浏览5000次,您老人家就危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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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国日日新:老兄,我那是故意的,是写给个别人看的,因为前面有人骂我智商底,没有文化。KAO,你难道读不出来有点怪怪的感觉? 克飞也一样,他的好多“不正常”的话也是前面人给激的,都是有上下文的。 你小子只看其中的一部分,当然觉着“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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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看不下去了。这回想“愤青”一把。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如果潘女士有问题想私下问,可以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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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赞一个!把这个内容拷贝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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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把内容copy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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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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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飞,你苦口婆心的解释通俗易懂, 我这个外行人都明白了。 但是可能还有人会骂。。。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老祖宗的很多话,我是越来越觉着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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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人五人六的赚吆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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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ei 和各种jj真的不要再跟贴了, 就是搅浑水的,个人觉得。你为了避嫌不说内幕是可以的, 那你就不能穿上个正义的马甲来揭揭你们jj手脚?对魏女士那些投资问题做个解释?或者给潘女士发个私人匿名email 告诉她怎么做。 不要再这样道貌岸然的当w君子了。你们这些jj如果不能回答魏女士的那些疑问,跟姓唐wz ,腥味的没什么区别。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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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这样了,我讲的也是事实,所以不需要用马甲。有时事实是很难听的。我相信放在贵金属上的人很多,但是当初放入也是为了挣大钱的。。。市场的涨跌是正常的,有本事就尽量用技术分析的方法去操作他们。london Life有三根均线,这是最重要的技术指标。。否则就只能放在这里随他去了。。。想用打破游戏规则的办法来回本的可能性很小,有这精力不如去打工挣钱。。。当然你们可以去试试运气,没有能拦你们。。。但一定要有接受这个现实的心理准备。。。 这个接受现实的心理准备其实是需要一开始在买入前就具备的。。。没有这种心理准备,依我看,你们就不具备买入这个产品的条件。。。。你们买这个产品本来就是不合适的,你们不具备条件去追求这个可能的“暴富”。。。你们应该与这个梦想保持距离。。。。。但现在的事实是,你们已经买入,所以你们必须要有这个心理准备。。。。记住,人是活的,你的人生价值绝不是10万元钱能衡量的。。。别把自己看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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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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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内幕也成,可以保持沉默,就是不要来搅浑水,比搅屎棍还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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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姓经纪也辞职离开了。看来,LONDON LIFE公司的经纪中,给客户造成损失以及混不下去的,都是要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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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市场目前不好了,那房市又将如何? 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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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业内人士,不太清楚怎么回事。 不过象 “经纪是不是有保险?保险公司是否出损失部分?” 这样的问题是很一般的问题吧? 我知道医生有这样的保险, 感觉经纪也应该有。 可惜没有,这要是被人投诉,不是风险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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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回事,高风险市场上盈亏金额巨大,除了政府,哪个敢做担保啊?就算政府作担保也是有封顶的,否则谁赔偿的起呀?如果是大资金想保险,最简单的就是对冲,一般是买call或put做个反向保护,这个和报喜那有点类似,但那是经济手段不是行政手段。 给你个连接,这是这是加拿大证券经纪协会关于违规经纪处罚的文件汇总,你自己研究研究,你看潘女士有没有胜算? http://www.iiroc.ca/industry/enforcement/Pages/Search-Disciplinary-Cases.aspxhttp://www.iiroc.ca/industry/enforcement/Pages/Search-Disciplinary-Cases.aspx http://www.iiroc.ca/industry/enforcement/Pages/Search-Disciplinary-Cases.aspxhttp://www.iiroc.ca/industry/enforcement/Pages/Search-Disciplinary-Case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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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简单的问题,自己做功课,连这点都不知道,就不要在加拿大混了。如果是微分方程你解不出来,我可以帮你。。。如果问我1+3等于多少,我不愿意回答的。如果你知道,就不必问我。。。如果不知道,这样的白痴也没必要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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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克 飞:我们认为你是专业人士才问你的。 我又不是干JJ, 术业有专攻。 另外我们让你回答也是基于对你的信任,也是让你展示你专业知识的好机会。可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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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这里各抒己见,没有任何幸灾乐祸的意思,你看看我前面的回帖,有没有这样的只言片语?我提的那些问题,或多或少都是有帮助的吧?你就是去打官司,那些问题没准会被涉及一二,是不是提前做个准备也好? 我也提醒一下“大明白”你那个杨佳的比喻有点挑衅的意思,劝你适可而止,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你那是推己及人,没有根据地对他人的假设往往是潜意识里自己在那种状况下的投影,不然你怎么会想到杨佳?我很确定在我遇到这种情况不会变成杨佳,而你却没准。建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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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坛子里心理不太健全,不识好人心,揣着糊涂装明白的人,有几个。其实他们跟你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今个我就势利一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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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潘女士, 同时被骗的还有一位女士, 她一点也不懂英文. 她的切换也被他造假.在她刚投诉魏不久, 非常巧合的是魏主动联系她并到了她家, 在2013年8月23日晚, 他告诉她,到2015年快的话到2014年金价会涨到2700点甚至可以看到3000点. 魏还口头答应:到2015年底, 如果投资回到十万或更多, 那赢的钱归她. 如果还亏,低于十万, 他赔那个差价到十万给她,条件是撤销投诉. 他要她相信他,他一定有这个能力和实力来赔她的损失.但魏不同意写下他的承诺, 这让她无法再相信他的口头承诺. 她不可能再受骗. 因此, 她没有撤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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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女士,放弃和这个魏姓经纪私下和解的幻想吧,他比你们想象的要诡诈的多。且不说这只是个虚无缥缈的口头承诺,即便是落于纸上又能如何?到时他完全可以说这一纸承诺是在你们的胁迫下做出的,况且这样的承诺在加拿大如何受到法律保护呢?他的这一做法只是二次销售而已。 在这里我还有个建议你们可以去尝试,可以到你们所在区的议员那里寻求帮助。我在听1430中文电台广播时,听到很多客户的投诉在议员那里都能得到帮助解决,至少他们会提供更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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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你看又是删帖,又是游说客, 经纪可没有闲着。 和钱相关的纠纷,可不能优柔寡断或者抱侥幸心理。你一旦撤销投诉,然后经纪的承诺又没有兑现。你那时候再投诉可没有人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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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广场的忽悠王就像癞皮狗一般缠着人们借款10万区投资。你们知道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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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你又能把他俩怎么着?人家又不是没进过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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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正阳河:这句话,我得赞一个。不过可能用“她俩”更合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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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潘女士, 魏姓造假的文本内容如下n April8 2011, you(潘女士) had a conversation with Mr.wei and you wanted to move the money to Golden sector. On April 15, 2011, you(潘女士) had a convesation with Mr. Wei and you(潘女士)agreed to move fund from Deferred sales Charges (DSC) to Front END Load (FEL) as you were made aware that every year you have the rights to move 10% of the investment fee free from DSC to FEL. On May 6, 2011, you had a conversation with Mr. wei and you wanted to move all the investment from conservation Profile Fund to Precious Mentals Fund, as you agreed that the precious Mentals Fund has the long-term growth opportunity. 请问各位, 我可能有这么专业吗? 这种切换, 我有什么好处? 假如我有这么专业, 我怎么会亏那么多钱呢? 我们给他挂电话, 他要么不接, 要么就说, 他保证给我们赚钱. 我要他回答切换我有什么benefit, 他有什么benefit, 他无语. 我要他提供when, where, how, with who in detail. 他同样无语.他仅有的一句话是"看在公司的notes". 我想问大家:他今年造假的笔迹能发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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