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上告效忠女王誓词歧视 高院驳回
安省法庭周五裁定,强制移民在入籍时宣誓效忠英女王,即使有侵犯言论自由权利之嫌,也是符合宪法的做法。3名永久居民入禀法庭,反对公民入籍誓词强制公民效忠英女王,认为那是歧视准公民﹑不公正的规则,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摩根(Justice Edward Morgan)驳回他们的案件。
摩根说:“公民入籍誓词是指定的说话方式,但它受(宪章)第一章保护,是合理限制言论的表达方式,在自由和民主社会合情合理。”
摩根也裁定,誓词没有侵犯宗教或平等权利。

原诉人考虑上诉
涉案律师皮特斯(Selwyn Pieters)说,他们考虑上诉。皮特斯说:“法庭认定,誓词侵犯言论自由,可说正面的一步。但法庭认为,有理由侵犯权利,却令人失望。”
在《公民法》(Citizenship Act)下,人们申请入籍,就要宣誓或确认效忠和真正忠于加拿大女王伊利沙伯二世和她的继承人。
案中3名永久居民长年居加,他们以宗教或良心理由反对入籍誓词,认为人们在入籍时宣称忠于加拿大已足够。他们说,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或国外生育的孩子,一出生就是加拿大公民,不用宣誓。
联邦政府坚称,在联邦成立后,宣誓效忠女王是入籍加拿大的必备条件。它又说,案中3人自愿移居加拿大,他们的政治和宗教观点受宪法保护。
摩根说,言论自由包括保持不发表意见的权利,但那些申请人对誓词的诠释偏激,误解它的用意。
法官指申请人诠释偏激误解
他说,他们有反对君主﹑鼓吹废除君主制的自由。
79岁原诉人麦卡蒂尔(Michael McAteer)大约在50年前移民,他说他的父亲支持爱尔兰独立,在爱尔兰受迫害。宣誓效忠英女王,就是违背良心,背叛他的共和传统。
其余两名永久居民是巴纳丹(Dror Bar-Natan)和托培(Simone Topey),巴纳丹在以色列出生,托培生于牙买加。
巴纳丹仍未细读裁决书,他说不能置评,但说3人可能讨论是否上诉。
托培说,拉斯特法理教徒(Rastafarian)视女王为“大巴比伦”(意为污秽的世界)的领袖,誓词违背她的信念。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