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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真的很快就要被送回中国?

对于大陆远华案主要人物赖昌星是否很快就能被移送回中国大陆的问题,移民部官员与赖昌星律师昨 (25) 日各执一词。移民部认为此事在 7 月 6 日之后可能很快成真,但赖昌星律师则坚持诉诸法律之路尚未开始,远远谈不上结束。

据《世界日报》报道,昨日在聆讯会上接受讯问的皇家骑警警长考勒沙科 (Sandro Colasacco),指称有两名“可靠线人”告发赖昌星曾试图购买假护照,用以难民申请失败后潜逃,但他表示他自己则未见过相关假护照,无法断定赖昌星是否已获得假护照,亦拒绝表明警方是否拥有是项指称的任何证据。

考勒沙科为移民部此次聆讯准备的一份书面宣誓说,他领导的皇家骑警温哥华犯罪所得调查科,从 2000 年 11 月起针对赖昌星进行洗钱及拥有犯罪所得的刑事调查,发现赖昌星与曾明娜涉嫌主导相当熟练的犯罪走私活动,大量犯罪所得几乎全部透过他人名义寄给赖昌星。他说,他预料将“尽快”对赖昌星和曾明娜提出刑事罪指控。

目前的现实是,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将继续留在温哥华监狱里,直到移民暨难民署裁审局在 28 日就昨日举行的羁押聆讯公布释放抑或继续羁押的裁决结果。

赖昌星与曾明娜的这次聆讯,是他们于本月 21 日难民申请被拒裁定公布及再次遭移民部拘捕之后的首次羁押聆讯,在昨日上午 10 时开始,下午近 5 时结束。赖昌星、曾明娜由律师拉森和蓝金、顾问黄煜文及翻译陈小姐陪同,加拿大政府方面则由移民部官员威尔金森 (Murray Wilkingson)、图其 (Daniel Tucci) 和法务部律师芮斯尼克 (Esta Resnick) 代表,聆讯由去年 8 月 31 日决定释放赖昌星的同一名裁审官达芙妮.萧 (Dephnie Shaw) 主持。

移民部官员图其昨日在在该项聆讯上对裁审官达芙妮.萧说,从赖昌星与曾明娜的难民申请被拒裁定于本月 21 日公布之日起,他们依法有 15 天在加拿大停留时间,不过从7月6日起任何时候都可能被移民部遣返中国。

图其说,由于赖昌星与曾明娜的难民申请已经被拒,尽管他们声称对回中国感到恐惧,但与上周相比他们更加接近遭遣返的前景。

他还说,他们以前被允许留在加拿大,理由是要等候难民局裁决,现在这项理由已不成立,而该部早先发给赖昌星的有条件离境令 (Removal Order),其条件亦不复存在。

不过,皇家骑警警长考勒沙科有关警方准备对赖昌星提出刑事指控的证词,似乎与移民部急于遣返赖昌星的企图有所矛盾。律师蓝金在休庭时说,赖昌星不想回中国,警方对赖昌星提起刑事指控根本是在帮赖昌星的忙。他还说,考勒沙科对赖昌星的指证只是一大堆结论,但毫无证据可言。

考勒沙科说,虽然他尚未决定是否对赖昌星提出指控,不过他预料如果就此进行审讯的话,“可能是一项相当漫长的审讯”。

或许移民部主办此案的官员威尔金森感到这项赖昌星可能面对漫长审讯的证词,与移民部声称赖昌星很快就要回中国、因而现时不必释放的立场稍稍有所出入,威尔金森在随后的再度询问时,以“你的经验而言,可否预先估计审讯所需的时间”这句问话,试图让考勒沙科修正他说的话。

考勒沙科在庭上还说,骑警据搜查令,搜索了赖昌星位于本拿比丽晶宫的家和租用的隔壁房间,以及在汇丰银行的账户,希望从中发现一名赖昌星的朋友、以及一名赖昌星的司机与所谓赖昌星“洗钱”的联系。

赖昌星律师拉森说,他们一定会在 15 日限期到达之前就难民局拒绝赖昌星申请的裁定,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请。依加国法律,申请难民失败的当事人在提出申请后,不必马上离境。

身着红色囚衣的赖昌星与曾明娜昨日被带入及离开聆讯庭时均戴着手铐,在庭上时时交谈,表情凝重。

据了解,赖昌星与妻子曾明娜于 21 日先后被移民部拘捕之后,先是关押在近温市华埠的监狱,但已于 24 日晚分别移至靠近高贵林市的北菲沙监狱,以及本拿比近菲沙河的女子监狱。后者是曾明娜数度被关押的地点,不过赖昌星过去多被关在温市华埠左近预审中心,这是他第一次去高贵林市的北菲沙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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