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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证实:修入籍法明确居住时限规定

联邦就业和社会发展部长兼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昨日证实,《入籍法》(Citizenship Act)修法「大部分政策制定的工作已经完成」,他预期修法内容将包括明确定义成为公民的居住义务、严惩入籍申请造假,以及监管入籍顾问,但也可能增加新内容,一切视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向国会提出最后版本的法案为准。

康尼昨日在族裔传媒电话会议中,针对施政报告所提内容接受访问。康尼说,国会自从1976年至今,从未通过新的《入籍法》修正,随吁时代背景不同,早已是时候需要修改《入籍法》,改变当中不合时宜的部分。

康尼证实,《入籍法》修法「大部分政策制定的工作已经完成」。

不过,康尼强调,他已将3年前向国会提出的C-37法案,交给了接任移民部长的亚历山大,亚历山大会再作考虑,提出新版《入籍法》修正案,会在适当时机向国会提出。

至于公共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Research on Public Policy,简称IRPP)昨日发表临时劳工政策的研究报告,建议联邦政府对引进临时劳工的人数设定上限,康尼表示,确实有不少国家对个别种类的临时劳工设定人数上限,他也会考虑报告建议,但现在还未决定。

他表示,加拿大引进临时劳工的政策,一直以不影响本国劳工的工作机会及权益为优先考虑,确定雇主已尽各种努力在本国征人,结果仍未找到合适劳工时,才允许他们申请引进外劳。

赞成撤就业补贴

另外,对卑诗省长简蕙芝及其他省长,批评如果单靠联邦政府就业补贴(Job Grant),根本无法解决省民的就业问题,反而产生更多问题,康尼表示同意简蕙芝所说,他说,他向来主张,与雇主合作才能帮助增加就业机会,在约三周之后,他会与各省长开会讨论如何动用就业补贴,届时如果有省长不愿意再接受就业补贴,则他也同意不再补贴,而是直接用在与雇主合作,增加就业的计划上。

康尼强调,透过官僚体制去推动就业计划,有时不如与雇主直接合作来得有效。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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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信誉是当在世界上有口皆碑,只有那些不合资格被拒的人,以及楼上这类假加拿大人才会竭力抺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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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coffeeho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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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首先问问你,你懂法吗?法律是人定的,既然移民法都可以改,为什么公民法就不可以改?为什么入了籍就可以随意选择居住地(指迁徙国外)? 如果都是向你所说的,为什么投资移民来了,还必须在申请处住满一年或两年后才可以迁徙? 说白了,就象别的网友提出来的,就是手中的选票,入了籍,就有选票,但永久居民没有,这也就是多伦多已经多次提出来,让永久居民也有投票权这一议题,没有通过,因为这样一来,有些议员的位置也就保不住了。我的想法天真了一点,但并不是不可行,就看政府有没有决心去改革了。看看每次发生灾难,政府出钱出人去接送加国公民,浪费的财物何止百万计,我们在国内的人缴纳多少税才能满足这么大的支出,而且在国外的这些人,因为有了加国公民身份,没有任何担心,这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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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coffeeholic:这个海外公民的问题也应该有个相应的法规。 比如:危难时国家当然要撤侨,是公民都要保护,不过多年甚至根本就没给加国交国税的,补交些撤离的费用。 待遇和义务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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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入了人家的国籍就要为国家办事,让你进国了你还这一下那一下的,要是中共,那还不把你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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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部长,你手未免太长了吧?! 看看你在哪个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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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总理人选,手伸长点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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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部长不是已经不再是移民部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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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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