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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促批准哮喘学童随身带呼吸喷雾器

安省1名12岁男童的母亲说,安省学校应准许学生随身带备呼吸喷雾器,以备不时之需。她的儿子哮喘病发失救,因为他的喷雾器锁在校长办公室内,未能在危急关头多挥作用。

2012年10月9日,男子吉本斯(Ryan Gibbons)在安省西南面斯特拉福德维尔村(Straffordville)的学校上课,在小休时哮喘病发,情况严重。

他的母亲桑德拉(Sandra Gibbons)说,他告诉友人他不舒服,他的朋友抬起他,带他到学校办公室拿喷雾器,她的儿子开始恐慌。

桑德斯又说,校方政策是代学生保管和锁上呼吸喷雾器,学校职员三番四次没收吉本斯的后备喷雾器。

40岁的桑德斯在儿子死后发起请愿运动,要求政府强制教育局采取标准哮喘管理政策,并且促请安省3个政党通过保守党杨里克(Jeff Yurek)的私人法案。

「可惜,我要在这方面努力,争取这项法案。那么,没人会有我今天的感觉,那种思念儿子的感受。」

杨里克说,他的法案容许哮喘学童带呼吁喷雾器上学,他们可以在袋子或背包放置喷雾器,法案也强迫教育局制订全面的哮喘政策。

杨里克又说,大部分教育局有某种哮喘政策,但政策规模和范围分别很大。

他说:「在一些学校,学生不得在校长办公室以外带备呼吸器。一些学校有医疗室,教师有哮喘学生的照片备档,知道哪些学生需要呼吸喷雾器,但手头上没有喷雾器。在别的学校,喷雾器存放在教师的桌子里,学生上操场,喷雾器帮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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