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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家访揭华女怀孕 父母齐称一定弄错

华裔女子梁梓华(Sarah Jee-Wah Leung,音译)涉嫌于2009及2010年,两度产婴后弃尸案,昨日继续由控方传召证人作供,就2010年3月发生的第2次产婴弃尸案提供资料。

负责的社工指,曾到梁的丈夫住所,并得知梁在2010年3月怀孕,而同日到梁府时,其父母知道梁曾怀孕后,表示“一定是弄错”。

昨日作供的是一名在省儿童厅工作的社工特林德(Carey Trinder),负责处理及协助警方调查儿童受虐或相关个案。她在2010年3月29日接获一名医生举报关于梁梓华的个案,并于当晚先后到访潘多华街(Pandora St.)及查尔斯街(Charles St.)的两个住所。

特林德说,由于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是以潘多华街的地址作为梁的登记住所,所以她先到该处拍门。一名男子开门后向她解释,梁梓华并不住在该处,但她的丈夫在,并让特林德入屋与梁的丈夫对话。

她之后再跟据梁的丈夫提供的地址,于查尔斯街找到梁。特林德形容,梁的丈夫的英文不算好,她需在一名能说广东话的警员到场,才能与对方交谈。

特林德到达梁家后,由梁父应门。她说,所有家人都聚在厨房,而她曾两次问梁梓华,是否需要单独与她面谈,因为之后谈到的内容非常私人,但梁没有回答,她于是继续。

特林德向梁梓华表明,她接到可靠资料,知道梁梓华在该月初仍然怀孕约8个月。梁父及梁母听到后均表示:“没可能,一定是弄错,一定是找错人或者资料有错。”梁父并问,是否说2009年的事?社工指不是,是2010年。

特林德又问梁梓华,是否已婚,并提及其夫的名字,梁的回答:“没有,我们只是朋友。”特林德说,梁的丈夫已确认她怀孕,当时梁的父母表现失落,并问发生什么事,梁则一直没有回应在场的任何人。其后因为厨房太嘈杂,特林德提议转到梁梓华的房间继续面谈。

至完成面谈后,所有家人及两名警员已坐在客厅,特林德形容:“梁梓华坐在母亲旁,而父亲则坐在另一边默不作声,梁的弟弟则一脸失望。”但她表示,不记得梁梓华当时有没有哭。他们其后一同前往警署录口供。

另一名证人李女士,则曾在2010年2月3日,为梁梓华进行超声波扫描,控方亦将超声波扫描照片呈堂。

李女士指,当日的检查,确定胎儿的各个主要部分都正常,包括胎水﹑胎儿大小﹑胎盘位置和心跳等,均为正常。综合所有资料及扫描结果,系统得出的预产期约为2010年4月8日,与梁梓华当时提供的最后来经日相符。

李女士并在庭上确认一张大型超声波照片,照片分成多格,显示胎儿的各个部位。从照片可见,其中两格已被剪走。李解释,是因为剪下了,让产妇可带走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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