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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多伦多》17:关于安乐死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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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科学家的行为,实在不应该被推崇,而应该被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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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事等扥一会来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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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也感谢大家的评论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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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宇在电视节目里说的挺好的。人士社会动物,社会价值远远大于个人价值。一家之主的草民活着体现了家庭价值。酋长的健康与否对应的可能就是部落的兴亡。皇子即位有多少血雨腥风。 还有感情、道德杀人合法化种种, 个人意愿值得尊重,但做法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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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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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这期节目,只有贾宁扬一人的话中肯!个人的意愿绝对至高无上! 请问:一个德高望重、但此刻每时每分都在生不如死的疾病折磨中、而想安乐死的人,你怎么忍心为了他的所谓“社会价值”,而让他受此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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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独立意志:分享你的思维公众你的思考。 现在生活让人越来越自我了,个性鲜明的同时使命感、责任感降低。 我印象中小时候,国家宣传一个姓罗的科学家,得了肝癌吧,好像一直坚持工作死在工作岗位上了。我想,他虽然肉体无比痛苦,但精神很愉悦。和安乐死最求精神愉悦的效果一样的。现在估计没人会这么做了,这个选择更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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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受不了了,一个人应该有权利的决定自己的生命。立法涉及很多细节问题,之所以没有立法安乐死是因为担心被某些人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 为别人活着的逻辑简直就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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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请问你,你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你自己决定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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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topasianhate:来时不是,走时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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