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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严打时的“女流氓” 多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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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制的国家里,法律只是一个摆设罢了。它是随着领导人的意愿的变化而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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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还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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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打与当时社会形势契合,受广大人民群众支持 2. 文中例子多为极端现象, 严打中治罪的绝大部分人罪有应得。是否量刑过重,需要与具体历史时期和当时的社会道德认知结合,不能割裂时空的凭空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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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严打受到拥护,和文革受到的拥护相比小巫见大巫了。 当时的人根本没有可以不拥护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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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前两年,木子美自我宣传性滥交而走红一时,名利双收。但30年前王姓女子却为此丧失了生命,这真是一种悲哀!” 不知道作者到底认为谁悲哀?或者是谁荣幸??是前者还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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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应该废除死刑的。突然某位领导人大脑一热,把想移民的来个从重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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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年代,现在演艺圈的基本没一个能活的,第一个就是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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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严打时,我还是个朝气蓬勃的孩子,去看游街,去看行刑。现在想想,那哪里是“司法”,简直就是一帮子土匪,用手里的枪,去巩固他们的地盘。多少冤魂,多少惨剧,就那样造成了。。。 这些被冤枉的人化作厉鬼,再找当年害死他们的人、他们的后辈去报仇,拉他们下阴曹。不然,哪里有这么多的天灾人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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