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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人命杀人犯服刑期满回归社会引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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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毋宁死。 应该体谅监狱里杀人犯生不如死的痛苦,给监狱里的杀人犯免费提供安乐死药物,让杀人犯自愿方便的取用。 这应该是杀人犯的最优先人权。 这样既满足了不可杀人的纠结,又尊重了杀人犯的人权,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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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很纠结。一方面,很多罪犯确实抵死;另一方面,加拿大宽松的法律也给了人重生的机会,很人性。比如那对儿弑母的姐妹,搁中国估计已经毙了,在加拿大可以有重新开始生活的机会。其实人性里善恶兼有,就这一点我们跟罪犯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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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民主国家, 坚决保护杀人犯的民主自由权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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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早该枪毙了,还他妈的浪费纳税人的钱,一个只对罪犯讲人权,忽视死者人权的狗屁制度,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王八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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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率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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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了四个人,再强奸虐杀两名儿童,在美国都电椅了,加拿大还想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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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so sad to see this happening. No laws are perfect. However, it's really unfair for people who were hurt so deep and have to deal with it for their whole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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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律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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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天堂,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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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easy. Let those criminals settle down close to the judges who set them free from pr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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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not agree u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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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该把他放在那些反对死刑的人家附近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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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kylone:干脆让罪犯无条件分租法官家的房子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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