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维权公义联盟 双梁连任主席 承诺继续维权 /

维权公义联盟 双梁连任主席 承诺继续维权

维权公义联盟最近举行周年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董事局成员,共同主席由梁万邦及梁健文连任。

董事局其他成员包括:麦刘慧华、赵林绮华、温建业、朱洪恩、郭李玉琼、许家新、高文(David Cohen)、周宇平、关朗莹、刘玉贤、陈俊亨、谭宝生、曹强。

梁万邦及梁健文当选后表示,新一年董事会将继续致力维护各级政府及各社会机构能在公平、公正、公义下定立政策及条例。

维权公义联盟重申,多伦多巿政府当年浪费市政府人力资源,莫视市政府法律资询团队的忠告,一意孤行的通过禁鱼翅条例。联盟应公众的声音及要求,指责此乃不公平及有损种族和谐的条例,继而公开筹集诉讼费用,跟市政府对簿公堂。自2012年底安省高等法院裁定多伦多市政府禁鱼翅附例为越权后,联盟再透过代表律师向市政府追讨赔偿诉讼费用,结果安省高等法院判决多市政府须支付联盟7万元。

该联盟表示,将会履行当天捐款者捐款时的意愿,将余下捐款和市政府的赔偿费用继续用于维护公义公平的法律行动或教育活动上,确保捐款者的赠予用得其所。同时也再次铭谢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热心人士以一对一的等额捐款方式无条件支持,加上众社区人士及市民同样的无条件捐款支持,以筹得足够的金钱用以应付庞大的律师费用。此外,联盟一年来行政费用为零,所以款项都用于维权方面的事务。

联盟称,从这两年多来联盟所定的立埸和所举办的活动,都获得社区领袖和来自不同各省的市民支持,显示加国华人的团结力量,亦反应很多市民都是支持联盟所定的维护社区公平公义及种族和谐的方针。

维权公义联盟是于2011年10月在多伦多市政府通过立禁鱼翅法例后,就社区要求而成立的。联盟于2012年1月应公众声音及要求,向安省高等法院申请推翻多伦多市府附例1247-2011(即禁止销售、食用及藏有鱼翅的附例),及后安省高等法院于2012年11月30日裁定多伦多市政府通过立禁鱼翅法例是越权。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