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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高价卖旧货5月即坏 加厂商拒维修

多伦多1名华裔女士去年底在多市北约克区某商场内以800多元购买1部 Samsung Note3智能手机﹐用了数个月后因手机的讲话器失灵﹐致电厂商要求修理时﹐才发现自己买了1部二手机。更麻烦的是旧机主因有欠款﹐该手机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在加国做修理。

该名华裔女士向本报抱怨称﹐当她向该手机经销商投诉时﹐对方承认她买的是二手机﹐更赠她一句说﹕“收据合约上又无声明一定是全新机﹗”

其收据显示﹐她于去年11月初以零售价760元购买该部Samsung Note3智能手机﹐连税是813元。收据写明该手机销售后获14天的商店保证期﹐其后的保证期服务要直接与位于美国的Samsung公司联络。

该女士指当其手机失灵时﹐她曾致电加国的Samsung公司要求修理﹐但该公司职员指由于该手机来自美国﹐要运往美国修理。美国的Samsung公司则指他们可以做修理﹐但修理好后不能将之寄返加拿大﹐要寄去美国的某1个地址。

她向销售商要求换机而不想修理。在她据理力争一番后﹐经销商指该部手机已用了约5个月﹐只愿以约半价﹐即400元﹐加送25元的1个月免月费﹐回收该部手机。

当时该部手机的新机售价是650元再加税﹐她感到上述的赔偿并不公道。

女华裔消费者说﹐她回想起购买上述手机时﹐见到放手机的盒子已经打开。她向店员问过究竟时﹐对方声称是由于要事先将手机“解锁”。

她希望其他消费者买手机时﹐要小心不要付新机价去买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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