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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法庭撤消对江泽民等的案件调查

西班牙高等法院6月23日决定撤消指控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前总理李鹏涉嫌种族灭绝及侵犯人权的案件。

据路透社援引法院消息人士说,高院法官以九票对七票表决,同意撤消两宗案件。西班牙法院预审法官从2006年开始对两宗案件展开司法调查。

高等法院此番撤销调查的有关决定是根据2014年3月通过的新法例作出的,该法例规定,西班牙法院无权调查不涉及西班牙受害者或所谓犯罪者的案件。

此前的2月10日,西班牙最高法院的法官下令发布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前总理李鹏和其他被指在西藏犯有反人类罪行官员的国际逮捕令。北京立即对此作出反应,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月11日表示:“中方对西班牙有关机构,不顾中方的严正立场,采取的错误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将向西班牙方面表明我们的严正立场。”

因为西班牙的法律系统比较独特,该国承认“普遍管辖原则”,也就是不管什么人在世界任何地方犯下反人类罪,都可以被越国界起诉。2月10日,西班牙高等法院法官伊斯梅尔·莫雷诺在裁决书中说:“江泽民负责监督管理那些直接违法的人,所以他应该对下属在西藏行使的酷刑和其他反人权的行为负责。”

莫雷诺命令国际刑警组织以种族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罪的罪名,发布对江泽民的逮捕和监禁令;他还下令对李鹏和其他有关中国官员发布相似的通缉令。据称,两个支持西藏独立的团体和一名西班牙籍的僧人在2006年向西班牙法庭提起这一诉讼,指控包括江泽民和李鹏在内的中国前领导人在西藏犯有反人类罪。

2009年,西班牙议会对普遍管辖权进行过一次限制。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受害者必须是西班牙公民,才能提起诉讼。现在西班牙政府通过快速程序,依靠其在议会的多数,进一步限制了司法部门行动的可能性。随着西班牙议会通过法律修正案,对司法普遍管辖权作出限制,将有十几宗涉及侵犯人权的司法调查将不了了之,其中包括针对5名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李鹏、胡锦涛等的指控。

新法律生效后,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西班牙公民,或至少生活在西班牙,才能立案调查。执政的人民党议员卡斯蒂洛(José Miguel Castillo)认为这是一个进步:“这让我们能更有效率地调查此类犯罪,而不会唤起不切实际的希望。”据悉,反对党议员一致投票反对该法案,他们指责政府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屈服于来自北京的压力。

实际上,此前,西班牙法院受理类似控告就曾引起中国政府不满。西班牙高等法院曾受理了一名流亡藏人对中共前领导人胡锦涛的控告,该法院认为胡锦涛对20世纪80年代末主政西藏时强力平定拉萨骚乱难辞其咎。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2013年10月11日的例行记者会上,炮轰西班牙是在干涉中国内政,并指该流亡藏人乃是借此破坏中国和西班牙的关系,促请西班牙不要为“反中国组织”提供平台。

曾代表中共负责同达赖喇嘛谈判的中共高官朱维群,2013年10月访问欧洲宣讲中共民族政策,期间,朱维群同欧洲记者的对话11月19日由西藏官方网站曝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朱维群除指责达赖喇嘛及其流亡政府以“高度自治”为饵诱骗中共接受其藏独“两步走”策略,还回应有关稍早前西班牙高等法院受理对中国前国家主席胡锦涛的起诉,讽刺起诉本身便已荒诞可笑,西班牙只能给自己一个“天大的难堪”,警告其不妨“有种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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