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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姐”命案终裁决 四被告罪成囚终身

多市黄温丽霞被谋杀案(简称“霞姐”命案)昨日终于审结,四名被告的一级谋杀罪成立,并被判处终身监禁。

据《星岛日报》报道,昨日六男六女陪审团经过三天二十二小时退庭商议后,于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回到法庭,向法官麦卡锡(Justice John Mcisaac)表示,他们已经达到一致裁决,判决四名被告:黄树坤(四十九岁),锺士(Andre Jones,三十二岁),奥提玆(Christian Oritz,二十三岁),费格罗拉(Norman Figueroa,二十二岁)一级谋杀罪名成立。各被告的代表律师均未提及会进行上诉。

麦卡锡法官随即宣判四名被告的刑期为终身监禁,二十五年内不准申请假释,并要向全国脱氧核醣核酸(DNA)资料库呈交血液样本,和服刑期满获得假释后十年内不准拥有武器。他在判词中说:“这是一宗不人道的行为,而我绝无保留的宣判由国会凭其智慧所定出的刑期。”

目前在香港的黄温丽霞的妹妹温丽群昨日下午一时,接受本报记者长途电话访问时表示,本案经由警方、主控官、法官及陪审团等专业人士调查聆讯,所以她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她回忆事发后,当她的姊夫黄树坤回到香港之后,给她家人的印象,是没有任何嫌疑及清白的,但当警察将他引渡回加拿大受审,她们就开始有所怀疑。

温丽群感慨地称,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回来,她希望他并没有做到买凶谋杀霞姐。昨日当法官宣判刑期时,黄树坤一直没有抬起头来,并和锺士一直在摇头叹息;费格罗拉与奥提玆则十分激动,不时流眼泪,在庭警带他们走时,奥提玆更用粗言秽语辱骂陪审团,高呼一个干她娘的坏蛋杀了人,而他却被判终身监禁。他曾反对被庭警扣上手拷,并大叫要亲吻其母亲才走,令到庭上一片混乱。其后数名庭警将他制服扣上手拷,然后强行押他离开法庭。

负责本案调查的约克区警队凶杀组杨格参事探长(Detective Sergeant. Les Young)在庭外表示,他感谢华裔社区协助本案调查,但调查工作并非像电视上的罪案片集,在一个小时内就水落石出。本案最重要的线索是手提电话纪录,他们在开始调查时收到很多情报,及有很多疑犯,直到调查两个月后才锁定本案几名被告。而手提电话纪录最大的帮助是给他们证据,向法庭申请手令搜查应该搜查的地方和收集有关情报。

当杨格参事探长被问为什么及何时怀疑黄树坤是凶手时?他表示当死者在家中被杀,通常都会怀疑其配偶,而当黄树坤不告诉他们就回到香港,他们就开始调查其电话纪录,于是便走对了方向。但警方的努力亦不可忽视,约克区警队在开始调查时投入八名探员,而最后增加至二十五名,再加上多伦多警队和皇家骑警的协助,才顺利破案。

本案共有七名被告,除了昨日被判罪名成立的四名被告外,还有皮亚斯(James Pierce),他被控一级谋杀和串谋谋杀罪名。皮亚斯在开审前与警方达成协议,承认串谋谋杀罪,被判入狱十六年,并转为控方污点证人。而警方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拘捕二十二岁的杜勒斯(Jose Gagriel Duennas),控告他一级谋杀和串谋谋杀罪名。另一名则为二十七岁费特烈斯(Edgar Fredericks),控告他串谋谋杀罪名。两人将于明年春天进行初审。

黄温丽霞于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一日晚九时,颈喉被割,全身披血卧尸在其万锦市Raymervile Drive一百七十八号住所的车房内,被与她同住的外甥女徐咏芝发现。约克区警队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拘捕锺士,奥提玆,皮亚斯和费格罗拉,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警队亦于同日拘捕黄树坤,并于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三日由杨格参事探长从香港递解他回多伦多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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